梁振英视法律如无物再度出任董事拒向港府申报

2020-12-20 星期日

梁振英视法律如无物再度出任董事拒向港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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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香港前任特首梁振英
资料图片:香港前任特首梁振英 路透社照片

网媒立场新闻一项调查报道揭发香港前任特首梁振英再度违规,在未向政府申报下,出任公司董事,梁振英办公室和特区政府被查询有关事件时,均未作任何回应。曾经出任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副主席、北区区议员林卓廷形容梁振英再度知法犯法视法律如无物,犹如“无王管”。

根据规定,特首卸任后三年内如出任公司董事,必须向政府申报。立场新闻的调查报道指出,梁振英于2017年6月卸任后,于去年(2019年)9月及10月出任两间担保公司“海外华文学校”及“海外华文学校(老挝)”的董事,在东南亚国家老挝开设华文学校,但行政署利益申报纪录显示,直至上周时隔一年多,梁并无向政府申报出任该两间公司的董事。

立场新闻两度向特首办查询梁曾否申报在该两公司任董事,发言人仅称“有申报的已落表(登记册)”,拒绝正面确认梁是否漏报。立场新闻周四(17 日)透过前特首办及多次代表梁振英的律师向梁查询,截稿前未获回覆。

梁振英出任董事的“海外华文学校”,其他董事包括华人置业主席刘鸣炜、“梁粉”张志刚等人,该公司与老挝一间公司在当地办学,幼稚园学费高达每年 1 万美元(7.8 万港元)。梁曾以政协副主席身份,在招生会发言。该校 FB 专页在数月前宣布搁置办学。

这并非是梁振英遗漏向政府申报的首次。网媒香港01报道,早于2017年梁振英卸任特首仅两个月时,已出任一带一路及大湾区相关担保公司的董事;他于接获传媒查询时才补回申报,足足迟报12日。报道指,该两公司于梁振英卸任前已开始筹备,并在梁卸任数日后即注册成立,而另一董事为梁的律师好友薛建平。

梁振英其后透过前任特首办回覆香港01,指该两公司为非牟利组织,梁不受薪,不分红,但无回覆梁曾否向政府申报。特首办其后确认,梁于接获记者查询同日才向政府申报。换言之,梁出任董事 12 日后才补回申报,违反政府规定。

林卓廷告诉立场新闻,梁一再违规,“好像觉得自己无王管”,而去年出任董事至今逾一年仍未申报,亦令人质疑是否存心隐瞒。他认为,梁应交代事件,而政府申报指引亦应订出罚则,否则制度形同虚设。

曾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林卓廷续指,政府的申报指引无订罚则,令违规者无后果,制度形同虚设,有需要检讨,“梁振英身为政协副主席,是国家领导人,如果指引无订明罚则,即使违规有无人够胆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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