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世却在网上“被祭奠”6年!调查:祭奠平台存漏洞,用动物头像和虚拟信息也能建“纪念馆”

2022-11-21 星期一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引发网友关注。法院公布的案情显示,市民璐璐(化名)的朋友偶然发现,璐璐在某网络祭奠平台上竟然有一个“纪念馆”,在这个本应为逝者设立的虚拟“纪念馆”中被人祭奠了6年多的时间,累计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而由于未实行实名注册,是谁给璐璐设置的“纪念馆”已无法得知,法院判决该网络祭奠平台需承担侵权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目前,网络上的各类祭奠平台数量众多,很多网络祭奠平台在设置所谓的“纪念馆”“追思厅”的时候都不需要核实信息,发布者可以随意编辑内容并上传照片,甚至用动物头像和虚拟信息也能建“纪念馆”。

↑红星新闻记者试着用动物头像及虚拟信息建立一个“纪念馆”,未经审核就被通过

对此,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网上纪念馆开办者还是负有一定的审核义务,如果网上纪念馆开办者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侵权行为发生的话,受侵权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追究网络纪念馆开办者的侵权责任。

案例:

女子还在世却被网上祭奠6年,法院判平台担责

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案情,璐璐被“网络祭奠”一事,是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的。在某祭奠平台上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

据璐璐介绍,网页中记载的个人信息均与其本人信息一致,且所有照片都是她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她认为该网络祭奠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祭奠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这个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该网络祭奠平台应严格审核被纪念人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对设立者与被纪念人的身份关系及被纪念人的死亡信息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如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等),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平台对他人人格权益进行侵害。由于平台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且未要求注册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导致璐璐人格权益被他人侵害且无法查明实施侵害的具体网络用户,依法判决该网络祭奠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件随后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并一度冲上热搜。有网友表示,这样的做法让人感觉到非常不适,而他人能够轻易在网上进行这样的祭奠,也有些让人匪夷所思。

“感觉像是熟悉的人为了报复或者开玩笑而设置的吧,人还在世却被网上祭奠,想一想心里都犯恶心。”一名网友留言说。

另一名网友则提出,网络祭奠的初衷应该是好的,给逝者在网络上留一个地方,无论亲友身在何处都可以来这里纪念。但是感觉应该设置基本的审核机制,比如说有相关的证明来证实人确实已经离世了,要是随便就能设置一个“纪念馆”,那这种网上祭奠就成了开玩笑和攻击别人的工具,也没有了严肃性。

记者调查:

用动物头像及虚拟信息建“纪念馆”,未经审核就被通过

近些年,网络祭奠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使用。据民政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4月初,全国共有2304个网络祭扫平台,网络祭扫群众69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5.7%。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网络祭奠平台也在早些年的网站祭奠的基础上,增加了APP、小程序等多种形式。

↑有祭奠平台APP不需要进行审核即可填写相关信息

11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在微信公众号“烛光祈福”上看到,该公众号可以提供网上祭奠服务,包括新建网络“纪念馆”、祈福许愿点灯等,新建“纪念馆”需要先使用微信号进行注册,但是对“纪念馆”中发布的照片、出生年月、文字介绍等信息并没有要求,可以随意发布。发布后会形成一个页面,页面上展示发布者提供的照片、资料和文字等,页面同时显示有烛台、供果等画面,并伴有祈福背景音乐,该页面还能够分享给其他微信好友。

该公众号维护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设置“纪念馆”是不收取费用的,也不需要提供逝者的证明,他们会自主审核“纪念馆”的内容,如果有人举报也会对页面进行删除。11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虚拟了一个卡通感十足的名字,试着用动物头像建立一个“纪念馆”,未经审核就被通过。

而在应用商店,搜索“祭奠”,也能找到天堂念、创忆、祭奠堂等多种网络祭奠APP。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进入和使用这些APP大多需要通过手机号码或微信号等进行注册,并且会提醒用户不能给活人、宠物设置虚拟“纪念馆”。但红星新闻记者实际使用后发现,这种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更像是一种“君子协定”,使用不实资料在这些平台上都可以很快建立一个虚拟“纪念馆”。

↑有网络祭奠平台设有提醒,但在发布过程中并无实际约束力

红星新闻记者注册进入“创忆”APP后,客服人员立即发来一段消息提醒称,“本应用是亲情纪念平台,请遵守网上行为公约,严禁给活人建馆,如发现不文明行为,经人工审核后一律删除。”该平台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旦接到举报有人给活人建网上祭奠“纪念馆”,会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如果造成影响则会报案。“我们24小时有人审核,不能因为个别恶搞行为影响本应用的声誉,以及广大用户的正常使用。”

但是在实际使用中,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在设置“纪念馆”的时候,各款APP仅需要使用者填写所纪念人的姓名、介绍、生卒年份、照片等信息,并不需要死亡证明及亲属证明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基础资料提供之后,会很快生成“纪念馆”。

无论是公众号、APP还是网站形式的网络祭奠平台,多数都有实体和电子产品销售,以进行营利。

红星新闻记者在“烛光祈福”的微信公众号上看到,除了能够免费搭建网络祭奠的“纪念馆”外,还通过销售虚拟点灯服务来收费,每一种祈福灯的价格在10元左右,既可以给认识的人虚拟点灯,也可以给陌生人虚拟点灯祈福,有不少“纪念馆”里面都有虚拟灯点亮着。而在另外几款网络祭奠APP上,可供购买的项目则更为丰富,除了可以购买虚拟长明灯等产品,还可以在线下购买供品、焚香等产品,甚至还可以购买平台的年卡、永久会员等,以便享受“免费祭品”“免费祈福”等项目。

↑网络祭奠平台需要用户购买的虚拟祭品

例如在祭奠堂APP上,购买6个纪念币需要花费30元,在其虚拟祭品列表中,6个纪念币只能换取两份“萝卜”,而要想摆放“全鸡”“XO”等虚拟祭品,都需要花费50个以上的纪念币。

专家看法:

民俗专家认为祭奠活人“非常荒唐”

律师称网络祭奠平台有审核义务

陕西民俗专家王智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把还在世的人放到网络“纪念馆”上去祭奠,是非常荒唐的事情。

“中国人从商周开始有祭祀祖先的传统,这也形成了中国人的孝道文化,网络祭祀以及各种代祭方式是近些年新兴的一种形式,可以利用它来祭奠故人,但是把活人放上去,完全违背祭祀礼俗传统,缺少对祭祀文化的认知与敬畏,也不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要求。”王智说,网络平台的活动既要合法合规,也要符合公序良俗,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祭祀平台的管理引导。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璐璐被人建虚拟祭奠“纪念馆”一案中,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中规定,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亦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在本案中,该网络祭奠平台应对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生活中,当发现自己的民事权益被他人利用网络服务进行侵害时,应当及时留存证据并将相关诉求及初步证据反馈给网络平台的经营者,防止自身合法权益继续被侵害。网络平台经营者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否则应就损害扩大部分与实施侵权的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近些年兴起的网络祭奠“纪念馆”属于比较新兴的事物,目前没有具体针对性的法律规范来进行约束,但是网上纪念馆开办者还是负有一定的审核义务,比如网站需要实名登录并进行身份验证,网上纪念馆开办者还应该要求提供被祭奠者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或者户口本注销证明等证明文件。如果网上纪念馆开办者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侵权行为发生的话,受侵权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追究网络纪念馆开办者的侵权责任。

“建议相关网络监管部门加强管理,网上纪念馆也应该加强自律管理,设置相应的登录流程及核验流程,避免侵权事件发生。”陈灏说,这种网上纪念馆符合当前绿色环保的理念,是值得倡导和鼓励的新生事物,但是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也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规范、监管和引导,让这种网上纪念馆健康有序地发展。网上纪念馆自身也应加强自律,设置相应的登录流程及核验流程,避免侵权事件发生。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特约记者 水宁

编辑 余冬梅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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