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小龙|“‘爱丽丝’和‘艾莉斯’,两个洋娃娃在我心里就是截然不同的人”

2022-04-19 星期二


语言与文化课讲到汉字的形入心通,开了一个新的话题:当汉字用来记音的时候,无论是音译外来词,还是记方言词的音,汉字的字形还能表意吗?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它试图揭开汉字记音的一个“奥秘”——记音字的选择具有很强的表意动机。

 

同样有意思的是,我以为记音字的表意动机是“约定俗成”的,而课堂讨论却告诉我,对记音字的表意动机,在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同学们的语感是有差异的。

 

1.“爱丽丝”vs“艾莉斯”

 

中文系16级小谈同学在课堂讨论中说:

 

小的时候,我喜欢搜集洋娃娃,每买一个就用外国童话书里小女孩的名字给她们起名。终于有一天,“名字库”里的名字都被我用完了,我只能给一个娃娃起名叫“爱丽丝”,另一个叫“艾莉斯”,自以为是两个不同的名字。并且“爱丽丝”听上去柔和、娴静,好像穿着白纱裙;“艾莉斯”听起来就比较活泼大胆,带男孩子气,有蜜色的皮肤,可能喜欢踢球或爬树。还没学英语的时候,她们在我心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


 

新闻学院16级的小王同学来信提出不同意见:

 

“爱丽丝”和“艾莉斯”,在我的世界里就很模糊。“”“”是很温婉少女的,“”“”“”是很可爱女孩的,“”是端正的,但合起来并不区分文静和活泼,若有个“艾莉丝”或“艾丽丝”倒是很文雅。

 

两位同学在多个记音字上,语感有分歧:

 

(1)“艾”和“爱”

 

“艾莉斯”是在小谈同学用光了外国童话书里小女孩的名字后,面对两个新的洋娃娃,给较为男孩气的娃娃取的名。她用“莉”表明这是一个女娃娃,而用“艾”区别于“爱”,表示两个女娃娃气质上的不同。

 

而在小王同学眼里,“艾”也“很温婉少女”。“艾”和“爱”两个同音字给她的感觉没有气质上的不同。


为什么“艾”给小王这样的感觉?

首先“艾”有一个草字头,这个偏旁是女性化的,就像小谈同学起名“艾莉斯”中用“莉”而不用“利”,又如叫“小芳”的肯定是女性,而拿掉了“芳”的草字头就不一定。

其次,“艾”的组义中有“少艾”,指年轻貌美,这个意思也偏女性,可以直接表示年轻貌美的女性。当然,“艾”的组义还有“艾年”,指老年,但这个意思知道的人不多,对“字感”的影响不大。


 
(2)“丝”和“斯”
 
在小谈同学眼里,“丝”显然比“斯”更女性化,所以她要用 “艾莉斯”区别“爱丽丝”。
 
“丝”的女性化感觉,从何而来?
 
首先“丝”的线条曲折,“斯”的线条平直。
 
其次,“丝”有细小的意思,且本义指蚕宝宝的吐的线条状的东西,是绸缎的原料,给人柔软的感觉。
 
而“斯”的本义就是“野蛮”的动作——劈和砍,这个意思现在加提手旁成了“撕”。小王同学发来邮件的标题是“【好的,我大概是来撕B的…】”,这个穿了马甲的“撕”,其实就是小王同学感觉“端正”的“斯”。
 
“斯”还有卑贱的意思,指仆役,通“厮”。《汉语大词典》对“厮”的解释是古代干粗活的男性奴隶或仆役,也用来称呼男子,有轻蔑义,如同“小子”。

但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中有这样的句子:“人家的孩子都是斯斯文文的惯了,乍见了你这破落户,还被人笑话死了呢。”这里的“斯文”就是文雅的意思。所以小王同学对“斯”的“端正”的感觉不是没有道理的。
 
“斯文”不分性别,“端正”也无关性别。因此小王同学看不出“爱丽丝”和“艾莉斯”两个名字有文静活泼之别。不过在她的字感中,“艾莉丝”和“艾丽丝”都很文静,可见“丝”相比“斯”,还是更文静一些。
 
这也就是为什么“亚里士多德”不能译为“亚里斯多德”,而“斯巴达克斯”不能译为“士巴达克斯”。与“士”相比,“斯”的字感(包括听感、形感、义感)更俗一些。


 
(3)“安徒生”和“安德森”
 
语言与文化课上,我讲了一个和“安徒生”有关的音译名故事。这个故事其实也是往届语言与文化课同学讲给我听的:
 
Andersen是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事务所的名字正好是著名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的名字。安徒生在中国家喻户晓,然而进入中国的Andersen公司却不敢借这个汉字译名将自己命名为“安徒生会计事务所”。因为“安徒生”给人的感觉是童话世界,有不真实、虚幻之感,这会给事务所的客户留下不可靠的印象。Andersen公司精心挑选了新的汉字组合:“安达信”——安全、通达、可信赖。
 
小谈同学在课堂讨论中说:
 
“安徒生”这个名字的翻译让我浮想联翩。和朋友聊天时她提到,她即将买一只宠物猫,并决定叫它“安徒生”。一听到这个名字,我脑海中就跳出一只清瘦冷峻的猫,有神秘的绿瞳孔,是童话里的酷角色,品种应该是暹罗。但如果把名字换成“安德森”,可能脑子里蹦出的就是一只慵懒的胖加菲了。

 
小王同学课后来信说:

“我替安德森默哀三分钟…《死亡诗社》中的安德森可是个小帅哥!”
 
小王和小谈在“安徒生”的感觉上没有分歧,分歧在“安德森”。难道叫“安德森”的人和叫“安德森”的猫,“安德森”的字感不一样?

小谈同学对“安德森”猫的感觉是“慵懒的胖加菲”,而我们知道大英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青铜器猫,名字也叫“安德森”。它线条优美流畅,一点儿也不胖。但这只雕塑猫之所以名为“安德森”,是因为捐赠者的名字叫约翰·盖尔-安德森,一位古物收藏家。

 
语言与文化课上关于“记音的汉字表意了”的讨论,让我们有两个重要的汉字理论新认识:
 
一、汉字结构的五重性
 
和拼音文字相比,汉字不仅有字形、字义、字音、字能,而且还有字感。
 
字形是汉字的表意框架。它不仅在直感上具有与字义相通的画面感,而且它的偏旁部首能够直观地标识义类。
 
字义是汉字表达的内容。它在抽象的层面上对记音汉字的理性义作终极肯定。
 
字音是汉字记音的依托。但这个依托不是唯一、绝对排他的,而是有丰富的可选性。在严格的意义上,汉字的字音不是记音,而是谐音,具有选字的舒适开放度,服务于字感的准确表达。这里说的“舒适”,指记音备选字之丰富可以“任由”选字者主体意识驰骋,达成舒适之表达。
 
字能是字的组合功能汉字组合的本质是意合,但在意合关系的较为抽象的层次上,我们可以看到字在搭配上的语法功能。


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发表的《汉字人文精神论》(《高校理论参考》1993.10)一文提出“字能”这个概念,认为:“汉字的人文精神的研究,是汉字字形、字义、字音、字能的综合研究。它包含着当代汉字学对汉字性质的反思,也包含着当代汉字研究对书面语特质的反思。”这篇论文的题目后来成为我的一本书的书名(《汉字人文精神论》,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该书的前言也就是这篇论文。30年过去,我觉得有必要再提出一个新概念——字感。
 
字感是对汉字形音义和功能的综合性感觉。字感使每一个汉字呈现出一种主体阐释的画面。在读者的目光中它是一个有温度的存在。当字与字形成对比的时候,字感会表现出温差来。


 
二、汉字音译名的字感类型
 
汉字音译名的字感,在综合汉字形音义和功能的基础上,依侧重点的不同分为四类:
 
1.倾向字义的字感
 
例如“安达信”“爱丽丝”,汉字的字义诠释了基本字感。
 
2. 倾向字形的字感
 
例如“艾莉斯”,其中“艾、莉”的草字头,“斯”的端正线条主导了字感。
 
3. 倾向关联语境的字感
 
例如“安徒生”,字形和字义都相对“无感”,但字组关联的丹麦童话故事形成童话世界的基础字感。
 
4. 倾向译名对比的字感
 
例如“安德森”,单独看一个音译名,感觉不太确定,但把它和另一个可选的音译名,例如“安徒生”,放在一起,两相比较,就可以看出字感上的差异:

字形上“德”胖一点,“徒”瘦一点;

字音上“德”重一点,“徒”轻一点;

字义上“德”厚一点,“徒”薄一点;

字能上“德”实一点,“徒”虚一点。

这就是小谈同学听到“安徒生”和“安德森”两只猫的名字时,脑子里何以蹦出不同的画面感。
 
也就是说,一个记音的汉字即使在字的形、义、能和关联语境上都“无感”,它仍会在音译字选择的“下意识”中显出具有相对意义的字感来。且比较系不一样,感觉就不一样。
 
同学们可能觉得这很神奇,其实这不难理解:表意汉字呈现的不是无理据的线条,而是意象的画面,它天生就让人把赏。把赏中既有共识,也会有歧见,就像小王同学说的:“当然这些也是我个人经历造成的理解,感觉一个音译名适合男性、女性还是公司很好分辨,但再向下挖,个人的私货是不是太多了…”


 
现在我们清楚了:
 
当汉字用来记音后,表面上看,合适的字音是备选字的基本条件,然而实际上,对字感的要求更严格。因为汉字是用来看的,字感比字音更一目了然。只有过了字感这一关,才谈得上字音的尽可能匹配。
 
就像Sleepless in Seattle这个电影,你译成“西雅图夜未眠”当然很好;译成“希亚土夜未眠”也无妨,不过有了点欧陆的感觉;但这决不意味着你可以只顾记音而选择一个更贴近Seattle发音的译名——
 
“死丫头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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