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乾坤丨资产阶级国家形式的拜物教批判

2022-02-07 星期一


资产阶级国家形式的拜物教批判

——西德20世纪70年代的国家

生论争



作者简介

李乾坤,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与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目前研究集中于马克思主义价值形式分析传统与德法批判理论比较研究。





20世纪70年代的一场关于国家问题的争论在西方左翼学界展这其中尤其以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之间的争论为代表然而与此同时在西德学界发生的国家衍生(Staatsableitung)论争却极少受到我国学界的关注这一论争发生于1971—1977年之间提出了许多颇具代表性的观点并在后期传播到英语学界深刻影响了英国马克思主义的会主义经济学家大会以约翰·郝洛维索尔·皮西奥多西蒙·克拉克以及鲍勃·杰索普等人的国家理论研究国家衍生论争对于我们来说其实并非一个完全陌生的对象因为与之相关的另一个概念资本逻辑学”,恰恰是我们以往借由英美学界的镜像所把握的国家衍生论争”。


西德的国家衍生论争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战后的西德随着经济奇迹的发生民主宪政政治体制的确立特别是福利国家制度的推国家采取了一种与德国历史上不同的带着自由平等和民主特征的形式,马克思的思想和理论如何面对这一全新的国家形式,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借助于对国家问题的探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这一时期也在西德得到了强劲复兴,形成了“新马克思阅读”的理论运动。这场论争为何称作“国家衍生”论争呢?国家衍生这一概念中,“衍生”本身也有“推论”之意,“国家衍生”的意思,就是国家形式本身是价值形式和资本逻辑的“衍生物”,国家是从价值形式和资本逻辑中“推论”得出的。②在本文中,我们就对国家衍生论争的理论发展脉络和观点进行一个回顾,从而尝试探讨这一论争对于我们面对当代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意义。


① “资本逻辑学派”这一表述,最早出现在1977年由约翰·郝洛维和索尔·皮西奥托发表的产生了很大影响的《资本、危机与国家》一文中。在此文中两位作者最早向英国学界介绍了德国的国家衍生论争,并且首先将德国的这一论争称作了“‘capital-logic’ approach”(“资本逻辑”路径)。在此之后,英语学界开始广泛用“资本逻辑学派”来指称德国的国家衍生论争。其中,拉克劳和鲍勃·杰索普等人的贡献尤其大。直到九十年代,英语学界才逐渐将这一理论运动明确为具有德语学界本来含义的“The State Derivation Debate”(国家衍生论争)。

② 除这一字面意思外,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初计划中,已经拟定了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讨论,但是马克思未能完成这一任务。因此,对马克思国家问题的探讨,后人只能从马克思的《资本论》文本群的政治经济学内容中进行“推论”(Ableitung)。这也是这一概念的内涵。







“国家为何没采取它本来的样子?”

——帕舒斯问题


国家衍生论争参与者一再回到的一个思想家,就是苏联早期的法学家帕舒卡尼斯(1891—1937)。帕舒卡尼斯在1927年出版的《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的经典,然而作者在1937年殒命于政治运动之中,也使得这本书被封存了整整三十年。1967年,《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重新以德文出版,对当时西德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重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帕舒卡尼斯的思想,从两方面深刻影响、 推动了国家衍生论争的深入:一方面,帕舒卡尼斯提出了如何理解资产阶级国家所采取的形式外表的问题。另一方面,帕舒卡尼斯对国家形式的研究,建立在对商品形式内在逻辑的研究之上。我们具体来看帕舒卡尼斯这两方面的贡献。

(一)资产阶级国家形式问题


国家衍生论争的参与者,几乎都提到了帕舒卡尼斯1927年在他的 《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中提出的关键问题:“为何阶级统治没有停留在它所是的东西之上,也就是说,一部分人民在实际上屈服于另一部分人?为何它要采取一种官方的国家的统治形式,或者为何同样是这一形式,这一国家强制的机构没有变成统治阶级的私人机构,为何它同后者分离开,并采取了一种非个人的、和社会分离开的公开权力的机构的形式?”① 


在由恩格斯加以阐述,列宁进行系统化的传统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些论断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帕舒卡尼斯在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的话,那么为何在资产阶级国家之中,其统治形式并不表现为赤裸裸的阶级压迫,反而以民主、平等、 自由为价值追求,以法治、宪政统治方式了呢?资产阶级的国家为何表现出这样的形式?其实帕舒卡尼斯所提出的问题,在列宁1917年《国家与革命》一文中,就已经用另一种方式提了出来。列宁在阐述他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理解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民主共和制是财富和资本无限权力的最好的外壳:“‘财富’的无限权力在民主共和制下更可靠……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所以资本一掌握……这个最好的外壳,就能十分巩固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以致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无论机构、无论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②但是,列宁并未深入阐释这一机制究竟如何发生作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帕舒卡尼斯所做的理论工作是对列宁这一判断的深入阐发。


帕舒卡尼斯所提出的问题,在20世纪60—70年代福利国家的大背景下,显得尤其生动。因为资产阶级国家那一套文明的外壳有史以来表现得尤其清楚,资产阶级国家形式似乎已经穿上了圣洁的外衣,一种意识形态的霸权被确立起来。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传统的国家理论面对最新的国家形式已经难以令人信服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解释当前的这种国家形式。也是在同一历史语境中,法国思想家居伊·德波在《景观社会》中提出的一个非常类似的问题。德波认识到,在全新的资本主义政治景象中,资产阶级国家似乎具有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历史上的国家形式的另一种外壳。在前资本主义的“静态经济”中,国家还只是一种阶级压迫工具,然而资产阶级在历史上首先以经济发展作为控制社会的原因和结果的阶级,“在‘物货通行,放任自流’时期已把自己发展成为资产阶级自己的国家的现代国家,最终在经济过程的计划管理中,作为一种中心力量脱颖而出”③。德波把握住了他那个时代资产阶级国家的全新特征。当独立的经济理论占据整个社会的统治地位并渗透到全部国家机构之中时,这种国家的合法性也被重新奠定,似乎不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而是和经济过程一起,具有了某种“天然的”合法性。所以,究竟如何理解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外表,这种将合法性奠基于经济过程之中,采取平等、自由、民主的外在特征的政治外壳,就成为由帕舒卡尼斯揭示,由国家衍生深入阐发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种全新的资产阶级国家形式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内在机理呢?这种 “资本关系”又是什么呢?帕舒卡尼斯在他最著名的作品《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之中作出了解答。



(二)商品形式与国家形式


《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一书中的基本观点,就是商品形式决定资产阶级的法律形式,而法律形式则与国家形式密切相关。第五章,即 “法与国家”。法律问题素来和国家问题绑定在一起。如果说法律形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是商品形式的意识形态反映,那么国家也必然和资本主义这一特殊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帕舒卡尼斯在国家理论上的探索,在内在逻辑上与对法律形式的探索完全一致。恩格斯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的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但是帕舒卡尼斯认为分析到此是不够的,而是要继续追问国家“这一意识形态是如何产生的”,以及“阶级统治为什么使用这样的方式”④,换句话说,单单解释了国家起源于阶级矛盾,是一种阶级统治工具是不够的,还要追问的是,统治阶级为何采用了一种特定的文明的国家形式。


在这里,帕舒卡尼斯初步揭示了国家形式产生背后的机理。资本主义时代所采取的国家形式,之所以区别于既往以自上而下的权力统治的国家,就在于,这种国家中,权力的主体,专断的力量,完全是借由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行为中“自发形成”的。国家的权威源自于市场,源自于每一个市场的主体及其市场行为:“在社会成市场的范畴内,国家机器的实现表现为一种非人格的意志集合、法治等等。在市场上,每一个买家和卖家。如我们所见,都是最卓越的法律主体。”⑤所谓主体,恰恰是市场活动中,交换行为中的自由意志,这种自由意志与外在的权威天然相对,如果外在的权威干预了市场,那么“交换价值就不再是交换价值,商品也就不再是商品”⑥。 


接下来帕舒卡尼斯道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权力机制的根本内涵:“在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中,对一个人,一个具体的人的服从意味着对一种专断力量的服从,因为这与一个商品拥有者对另一个的服从是一样的。……资产阶级思想把商品生产结构误以为是适合于每一个社会的永恒的、天然的结构,因此把抽象的国家权力认为是每一个社会的附属物。”⑦帕舒卡尼斯进而做出了如下判断:“宪政国家是一种幻境,但却十分符合资产阶级,因为它取代了消亡的宗教意识形态,在大众眼中遮蔽了资产阶级的霸权。宪政国家的意识形态比宗教意识形态更加有用,因为,它没有完全反映客观现实,只是建立在这种现实之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 权力作为‘集体意志’,作为法治,只有待到社会呈现为市场形式时才能实现。”⑧和法律形式一样,国家形式也是由商品形式“推演”出来的,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必然结果,是其外在保障。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之中,深刻地刻画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层次,指出了意识形态超出观念之外的作为治理和规训体系的结构,并认为这一结构恰恰构成了生产条件(生产力和现存生产关系)的再生产的工具。⑨然而在国家问题上,阿尔都塞尽管指出了国家作为“国家机器”的权力体系,却没有像帕舒卡尼斯一样,追问资产阶级国家形式这种意识形态是如何产生的。 


大体来看帕舒卡尼斯的论述还很粗略,他尽管提出了问题,并给出了解答这一问题的大体方向,却并未深入阐发商品生产和交换和国家形式之间很多具体的问题。这些问题,被三十年后国家衍生论争中的学者们回答了。


Evgeny Pashukanis

本节注释:

① [苏]帕舒卡尼斯:《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杨昂、张玲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92页。 

②《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第12页。

③ [法]居伊·德波:《景观社会》,王昭风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6页。

④ [苏]帕舒卡尼斯:《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杨昂、张玲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92页。

⑤ 同上书,第95页。

⑥ 同上书,第95页。

⑦ 同上书,第95页。

⑧ 同上书,第98页。

⑨ [法]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陈越编译:《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0—326页。


对福利国家幻象的批判:

国家衍生论争的开端


1971年由鲁道夫·沃尔夫冈·穆勒和克里斯特尔·诺伊西斯一同发表的《福利国家幻象与雇佣劳动和资本的矛盾》这篇长文,拉开了国家衍生讨论的序幕。20世纪50—60年代,西德在社会各个领域推行了一系列福利国家调控措施。面对福利国家最新变化这一现实背景,穆勒和诺伊西斯认为有必要“对资本增殖的过程与资产阶级国家关系的规定性范畴做出澄清”①。这篇文章所要研究的是修正主义的福利国家理论,但并不是对当时福利国家的现实经验分析,而是要揭示福利国家的幻象是如何产生的,它是如何在物质关系及其历史发展中获得基础,以及这一理论如何会伴随着资本的历史而必然走向瓦解的。这篇文章可以提炼出如下几个主题:第一,对修正主义国家理论的批判。第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与福利国家幻象。第三,国家形式与价值形式的关系。这些主题也成为此后整个国家衍生论争中所始终围绕的。


(一)对修正主义国家理论和福利国家幻象的批判


这篇文章首先细致分析了魏玛共和国时期社会民主主义的国家和资本主义理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理论和哈贝马斯与奥菲的政治危机理论。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所有这些理论都陷入了福利国家的幻象之中,从而成为了修正主义理论。将国家视作一个与社会矛盾相对立的,并且在社会中或多或少独立的机构,始终是一切修正主义政策和实践的前提。②修正主义想要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但是要通过现存社会基础上的合法的改良途径来实现,通过工人阶级逐渐掌握国家权力的途径——尽管在修正主义那里,工人阶级逐渐被“民主力量”所逐渐替代直至被拒绝使用。在国家与资产阶级社会的关系问题上,体现出了修正主义的和革命的观点的全部矛盾。穆勒和诺伊西斯指出,如果将国家视作这样一个独立的机构的话,那么国家就变成一个可以根据不同历史情况被装进社会主义或者资本主义内容的“圣杯”了,③这显然是荒谬的。这种荒谬的观点,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魏玛共和国,特别是二战后的联邦共和国, 国家机器都采取了大量的经济和社会政治干预。这些现实背景造就了修正主义的国家理论和工人阶级的对于国家的虚假意识。 


穆勒和诺伊西斯指出,以往的理论中,过多将生产形式问题视作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最独特最重要的方面,而将分配领域和分配形式划进国家机器的领域。因此,修正主义国家理论恰恰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中的生产过程和分配过程分割开来,将国家机器视作与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相对立的独立的自动的存在。④正因此,工人的劳动产品的分配似乎就可以不再依赖于对经济规则的变革,而通过逐步加强对议会斗争的介入而得到改善。在这种观点之下,经济规律被排除出介入和变革的范围,政治调节似乎成了灵丹妙药,因此政治理论的领域获得了一种独立性。这其中,克劳斯·奥菲的政治理论就成为批判的典型对象。他的观点在穆勒和诺伊西斯看来,就是将从不同社群的社会政治形势,也就是从政治调节的角度考察个体收入问题,而放弃了生产方式的角度。⑤所以在修正主义对福利国家的认识之中,生产和分配被割裂开来,国家表现为一个与生产关系相对立的自主化的主体。⑥


对生产和分配的分离,在理论上的反映,就是将注意力首先集中在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而忽视了经济学的分析。“他们没有认识到,在各类科学的理论研究分工之中,就已经蕴含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总体的个别片段的绝对化。”⑦我们看到,在这里穆勒和诺伊西斯揭示了哈贝马斯等人的政治理论和社会理论的根本问题。正因为他们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根本不懂也感兴趣,在理论上也就走向了对规范伦理、交往理性的诉求之上。这些理论诉求的思想前提,就是对生产和分配的割裂以及对一个独立的良善的国家机器和政治伦理的推崇。对此穆勒和诺伊西斯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定的法律和组织形式,无外乎就是资本主义中的生产过程作为劳动和增值过程的二重性的必要表达。而在修正主义者看来,这些形式就完全是纯粹偶然的附属物了”⑧。这里,一个十分关键的理论判断出场了,修正主义的政治理论所推崇的政治伦理、法律和组织形式,并非与生产过程无关的外在的存在,而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 的二重性表达”本身!和商品内在矛盾要求二重化为商品和货币一样,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内在矛盾和需要,也必然需要二重化出法律、国家等一系列的再生产机构作为外在保障。仅仅将国家视作分配的主宰,脱离了生产的过程,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一种国家形式的拜物教。


在理论上对生产和分配的经济条件的割裂在政治上的结果,就是多元民主的主张。正是多元民主的新情况之上,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才得以提出。哈贝马斯和奥菲面对国家权力分配活动的内容形式的变化,不是从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出发,而是从政治意愿塑造的过程出发。⑨在他们那里,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资本和雇佣劳动本身内在于资本增值过程中的矛盾的人格化表现,而是被替换为一个个“个人”和一个个不同的社群,从而也为经济民主、同意等政治意识形态提供了根基。但是,这样的政治理论最终走向的还是对精英群体的倚重,因为一个全面干预操控社会生活的国家机构必然需要一批适合于领导资本的工业体系和官僚体系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穆勒和诺伊西斯指出,威权的福利国家和对被供给的“市民”的操纵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⑩不断增加的福利只有以不断增长的操控为基础。改良主义因此在根本上是反民主的。⑪


那么,如何思考福利国家这一新情况之中的国家形式,思考国家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联系呢?


(二)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穆勒和诺伊西斯在《福利国家幻象与劳资矛盾》中进一步从收入分配和资本循环角度入手,探讨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如何必然产生资产阶级的国家形式的。 


在修正主义的国家理论之中,国家似乎成为了分配产品、干预主导社会经济的主体,而工人阶级和大众则作为被提供者成为了客体。这一切是如何产生的呢?对福利国家形式的探讨将从真实的过程出发,也就是从生产环节的有限形式出发。因此,如果说前一步探讨是穆勒和诺伊西斯对福利国家的幻象的认识的话,这一步将探讨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 劳资矛盾如何产生这种幻象的。 


穆勒和诺伊西斯回到了马克思《资本论》中对商品和货币以及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探讨之中,回到价值的生产过程中,去论证收入分配领域本身是生产领域不可分割的环节。他们首先指出,即便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分配与再分配也完全是由经济本身决定的,而非由政治的规律性决定的。分配实际上只是再生产的一般循环过程之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并不具有独立的、支配性的政治性特征。⑫甚至,政治的干预只会带来反作用, 这就是增长与分配之间的目的冲突。所谓目的冲突,即资本回报率的底限是工人实际工资的上限,如果其底限无法满足这一上限,社会革命就会到来。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客观的基本规律。所以,资产阶级理论家,要么在理论上完全撤回到国家的层面并将分配问题交给政治的法哲学去讨论,要么就只有小心周到地进行调控措施,并且不能让雇佣工人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情况。显然第二点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就是商品的生产,购买商品的一部分货币就是工人的工资,生产商品的工人同时也是消费商品的消费者,他们的消费力是维系商品生产的必要条件。但是在流通中,工人的工资似乎只是满足于购买需要的商品的收入,而其源自于资本主义生产并处于资本主义的价值联系之中,在其中包含了可变资本、剩余价值和不变资本的一面,却被忽视了。进一步讲,资本家投入在生产过程中的预付资本中,支付劳动力商品的那部分(可变资本),也就是工资,这种二重性被忽视了。因此生产和分配的统一性就被割裂了。正因此穆勒和诺伊西斯指出,这就是分配可能性的幻觉产生的根源。 


工资一方面作为工人私人消费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价值联系中的范畴,因此具有一种二重性,这种二重性昭示了雇佣劳动和资本之间的矛盾:“雇佣劳动和资本之间的矛盾在工资范畴之中就已经包含了,因此暗含在分配之中;如果它讨论个别收入的范畴(工资、利润、地租),那么在这一讨论之前工资和利润的问题就必须面对了。”⑬因此,社会产品的再分配实际上是资本积累和流通过程的必然过程,是维系再生产过程的必然需要。当工资的标准到了劳动力的再生产无法被保障的时候,国家就要介入再分配来保障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继续,在这个意义上,福利国家所进行的所谓的干预其实只是资本逻辑的内在衍生而已,福利国家本身并没有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进行干预,而只是资本生产过程本身的提线木偶而已。说到底,“分配的规律,同时也是准备积累和流通的规律”⑭。这就是福利国家幻象背后的真实逻辑,而这一逻辑,正是从价值形式之中推导出来的。

(三)国家形式与价值形式


价值形式、货币,本身是一种形式外表和幻象,背后遮蔽的是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之间的分裂与矛盾,而福利国家的形式不外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衍生出的维系资本再生产的手段,主体仍然是那个绝对的主体即资本,而国家只是资本的手段。在这里,穆勒和诺伊西斯也以福利国家为分析对象,某种意义上直接回答了帕舒卡尼斯的问题。资产阶级国家之所以采取了一套与直接的阶级压迫相反的平等、自由、民主宪政的形式,只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新的历史情况下需要采取这样一套方式来维系其进一步的发展。所以这一套外表也绝非永恒的,一旦资本主义生产遭遇不同的情况,它就将很快带上另一种面孔。而修正主义理论恰恰就是脱离了资本增殖的生产过程,将这一切视作永恒。对此穆勒和诺伊西斯指出:“修正主义理论的共同点是:他们脱离了作为资本增殖过程的生产过程而将国家的不同功能,特别是福利国家政策,当做国家的独特本质。”⑮在修正主义的国家幻象之中,将国家当做了一个“主体”,但是,这种主体性是虚假的,真正的主体正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明确指出的资本本身。资本,在这一语境内成为国家形式的自主化、特殊化的必要前提,也正是因此,在国家形式上,展现出了和商品拜物教一样的内在逻辑。 


穆勒和诺伊西斯进一步分析了国家形式的拜物教特征的剖析,建立在价值形式分析之上。他们将“国家的发展作为‘市民社会之外的特殊存在’”这一观点,回溯到了价值形式的辩证发展之中。在作为商品的劳动产品的二重性之中包含的矛盾,只有通过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商品才能够表现出来。商品的价值形式在其自身的使用价值之中无法表达出来,而需要在一个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中表达,因此货币就出现了。货币现在仅仅表现为独立的物,在这之上附着了价值的特殊的、历史的社会的特征作为自然的或者人们通过一致的统一所定义的特征。价值形式之上的商品拜物教,同样在国家形式上也可以发现。在资产阶级观点看来,国家要么就是始终存在的,人从本性出发就需要建构国家,也就是说国家对于人(资产阶级)的生活是不可或缺的,或者国家就是通过契约被有意识地建构起来的。⑯与资产阶级的国家观相反,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就在于指出国家的形式性特征,拜物教特征,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必然延伸。也正因此,穆勒和诺伊西斯借用恩格斯的《反杜林论》,提出了非常著名的判断,“资产阶级国家”并非“真正的总资本家”,而是“理想的”、“虚构的总资本家”。⑰将国家视作“理想的总资本家”,说的就是国家形式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不可分,以及与价值形式的同构性。


穆勒和诺伊西斯的《福利国家幻象与雇佣劳动和资本的矛盾》一文提出了福利国家的国家形式的问题,批判了修正主义国家理论的“幻象”性特征。更为关键的是,他们将福利国家幻象的产生根源还原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去,这开启了对国家形式问题的讨论起点和基本范式。在此之后,围绕国家形式的产生问题,一系列不同观点涌现出来。

本节注释:

①Wolfgang Müller,Christel Neusüß,Die Sozialstaatsillusion und der Widerspruch von Lohnarbeit und Kapital,PROKLA,Sonderband 1,1971,S.7.

② 同上书,第7页。

③ 同上书,第8页。

④ 同上书,第13页。

⑤ 同上书,第14页。

⑥ 同上书,第15页。

⑦ 同上书,第16—17页。

⑧ 同上书,第18页。

⑨ 同上书,第27页。

⑩ 同上书,第28页。

⑪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我们可以联想到福柯的生命政治学批判。在他的《生命政治的诞生》(1978—1979)一书中,首先分析的对象,恰恰就是德国的新自由主义,也就是国家衍生所面对的福利国家。所以,增长的福利与增长的操控相辅相成,这一观点穆勒和诺伊西斯在福柯之前就已经认识到并准确提出了。

⑫Wolfgang Müller,Christel Neusüß,Die Sozialstaatsillusion und der Widerspruch von Lohnarbeit und Kapital,PROKLA,Sonderband 1,1971,S.33.

⑬ 同上书,第36页。

⑭ 同上书,第45页。

⑮ 同上书,第46页。

⑯ 同上书,第57页。

⑰Wolfgang Müller,Christel Neusüß,Die Sozialstaatsillusion und der Widerspruch von Lohnarbeit und Kapital,PROKLA,Sonderband 1,1971,S.57. “理想的总资本家”出自恩格斯《反杜林论》:“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愈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愈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愈是剥削更多的公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03页。


国家衍生论争的其他代表性观点


国家衍生论争在西德前后延续七八年之久,有大量观点涌现出来,这里我们围绕三个最具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一个概述。


(一)资产阶级社会的二重化与国家的平等表象


针对穆勒和诺伊西斯没有 对 资 产 阶 级 社 会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①的内在矛盾如何推导出国家形式进行具体阐述的不足,柏林自由大学理论研究小组“阶级分析”项目首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索。他们给出的答案是:资产阶级国家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必然结果,是资产阶级社会向社会和国家的二重化。这具体表现为:“特殊的个体聚集起来的社会、普遍性,获得了在建构起社会的私人的总体之外的一种独立存在。这就是社会向社会与国家的二重化。所有共同的利益都被从社会剥离出来,社会成员独立性也被剥夺,作为与社会成员相对立的普遍的,由国家代表和追寻的利益。”②这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所论述的市民社会向国家的二重化,以及由巴克豪斯和莱希尔特强调出来的商品的二重化概念再次出场。将价值形式辩证法中的二重化问题运用于对国家的分析之上,在穆勒和诺伊西斯那里就已经成为一个方法论的起点,这一方法论起点,在国家衍生论争的不同观点上都有所体现。③但是,要指出的是,这只是一个起点,在这一起点上对国家问题的推论方式,在论争的参与者中则各有不同。 


资产阶级社会向国家的二重化,其根源就内在于资产阶级社会本身的矛盾之中。因为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生产的社会性发展决定了共同的任务与利益,这种社会性特征是商品的私人所有者所无法独自完成的。所以,资产阶级国家的两个功能在这一过程中就被勾画出来:生产资本的一 般生产条件的功能,和通过运用经济之外的力量来维护资产阶级秩序的功能。④这其实就是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内在的矛盾,它一方面是为满足私利的,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和流通之中,本身有要求普遍的利益来作为这种私利的外在保障,国家也就因此产生。但是,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 资产阶级社会的内在矛盾究竟是如何展现的,换句话说,这里所指的“社会”概念究竟是什么?阶级分析项目小组并没有将“社会”等同于“资本主义生产”,而是将其是做一个固定的国家区域内的人口集合特殊的社会结构化。这种社会的结构化又是什么呢? 


乍一看来纯粹由个别的私人的聚集组成的集合体,其内在联系的建立,就在于通过商品的相互交换而建立起的自我劳动结果的相互的实体化联系。对“个体商品占有者”和“个体商品生产者”概念的使用本身, 在阶级分析项目看来就已经包含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推论,也就是说,社会二重化和国家特殊化的必要性的推论,建立在简单商品循环的系统层面之上:阶级分析项目进一步论述,只有在简单商品循环的系统范畴的条件下,个体商品生产者和商品占有者才同时发生。作为对劳动对象化手段和工具的私有者,以及作为对自己劳动结果,即商品的所有者,只有在 W-G-W 的循环过程中才能占有作为使用价值的其他人劳动的结果。⑤于是,社会成员的利己性之上,因为生产和交换的社会性质同时生发出对共同利益的诉求。这种共同利益,就是商品之间等价交换关系之上建构起来的。等价交换原则所构成的私人间的共同利益,就是一种 “社会再生产的普遍的框架性条件”⑥,国家的产生,就是为提供并保障这一条件。 


从市民社会内在矛盾中推导出国家存在的必然性,这种思路我们其实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对市民社会和国家的探讨,以及青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对市民社会的内在分裂,即公民和市民的二分中,都可以看到。阶级分析项目在这一问题上的独特之处,就是将其回溯到具体的商品形式、简单商品流通,特别是等价原则的条件下,更进一步阐发了 “社会”向“国家”的“推论”。


但是,这种国家衍生方式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弗拉托沃和胡伊斯肯就指出,它将国家视作生产和再生产的一般框架条件,这种保障等价原则的国家是服务于公益的,然而它却没有解释清楚为何劳动力的所有者——无产阶级在其利益被损害的条件下,却仍接受这种国家形式的原因。⑦弗拉托沃和胡伊斯肯基于《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收入来源的三位一体公式之上的“神秘化”过程⑧,分析了资产阶级社会的表象的形成过程。通过劳动力的价值转换为劳动的工资,剩余价值转换为利润,利润转换为收益和利息,剩余利润转换为地租,通过这些神秘化过程,私人所有者在这一表象上建立起了平等、自由和独立的现实表象的领域,在这一表象之中,就隐藏着资产阶级国家展开的可能性。⑨阶级结构是财产和占有以及雇佣劳动和资本对立的结果。但是在社会化的形式之中,在商品交换、货币媒介和工资形式等等的形式之中被神秘化了,所有这些不平等似乎都具有了平等的表象。这就是劳动力商品所有者也就是工人阶级尽管遭受剥削压迫却无法认清其本质的原因。他们都被戴上了“公民”的面具,似乎在实质上也都是平等的 了。在马克思“神秘化”分析基础上,弗拉托沃和胡伊斯肯假设了由劳资对立的阶级关系建构的生产方式,和作为市民活动领域的社会塑形(Formation)之间的关系。二者一个是深层结构,一个是表象。它不仅建构起无产阶级虚假的意识,也塑造了资产阶级社会的日常生活。资产阶级国家因而就是虚假的作为表象的公共利益的产物⑩。



(二)国家形式的法律形式前提与财产权问题


如果将交换形式和法律形式以及国家形式联系在一起来看,那么就会认识到,法律形式以及国家形式就是保障财产的占有,以及商品交换原则的外在保障。这恰恰是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即国家只是市场的守夜人。但是这种国家观的问题在于,它假设了一个先于商品交换的国家的存在,也就是说这种观点同样制造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政治和经济的二分。然而国家形式的变化是随着社会形式的变化的。在布兰克、于尔根斯和卡斯滕迪克在1974年发表的《论关于资产阶级国家形式和功能的最新马克思主义讨论》(以下简称最新讨论)一文中,布兰克等人申明,他们的主要理论任务,首先就是在对资产阶级理论和意识形态中的国家权力和法的问题,特别是政治统治的合法性问题的反思,其次探讨对国家权力、法和社会的功能性联系的展开,如何因为政治和经济的分离而无法进行。⑪正因此,布兰克等人对国家衍生论争的主要贡献,就在于将国家形式的法律形式前提进行了追问,所以他们对帕舒卡尼斯的思想进行了大量的引用和发展。 


他们首先强调了法律形式的重要性。而在商品流通中,人需要一定的基本外在规定性,契约和意识形式来保障流通的进行。因此,“关键的东西是法律形式。这是一个必要形式,因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的社会联系具体是作为物化的(‘客观的’)强制而实现的,其实现却需要个体的(‘主体的’)行为”⑫。而为了使人承认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价值规律的形式,就需要在货币之外设立其他一些形式。这就是法律形式产生的根源。简单讲,法律形式是保障商品流通的基本前提和外在规定,是交换活动的外在保障。资产阶级法律形式,恰恰在于以一种外在形式保障了这种平等交换原则得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以对私有财产的相互承认为前提,在此之上作为基本权利的私有财产和契约自由的形式才表现出来。⑬而在资产阶级国家理论中的主体,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经济规定性,而是“私人所有者”,也就是法律主体。布兰克等人指出,国家的“特殊化”,即国家形式具有了一种独立性外在性的特征,首先是在法律意义上奠定的。⑭但是,到这里,另一个问题也浮现出来,这就是财产权问题。法律形式所带来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即财产权问题。


将财产权问题引入国家衍生,是布兰克等人在国家衍生论争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贡献。他们的基本判断是:国家即为财产提供法律保障的机构。国家形式的逻辑前提是法律形式,法律形式是商品交换活动的外在保障和强制力量。然而与此同时,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一个前提,就是用以交换的商品必须有人“占有”(Besitz),被占有的商品,就是私有财产,而保障这一占有的法律形式,即财产权的出现。即便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也是“拥有”他的财产的,这就是他的劳动能力。无产阶级区别于奴隶的关键,就在于他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力,他的劳动力属于他自己,而不属于任何他人。正因此,财产权问题以及在此之上的法律形式问题,就是国家形式问题的逻辑前提。财产权是近代以来法哲学领域中极为关键的问题,霍布斯、洛克直到黑格尔,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然而马克思第一个将财产和占有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澄清,指出了财产和占有的历史性特征。 


布兰克等人指出,更为重要的是,财产权始终还是排除权(Ausschlussrecht)。就是说,财产权在保障一部分人的权利的同时,还需要权力将那些并不具有特定私有财产的资格的人排除出去。在此之上,所有者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获得了法律形式的维护。财产权和排除权,都是体现国家权力的法律形式。这样就可以说,不仅财产所有者阶级和无产阶级产生自财产,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也就是国家,同样产生自财产之上。⑮

(三)在积累理论之上的国家衍生


相对于布兰克等人对法律形式和财产权的强调,国家衍生论争的另一位重要参与者艾尔玛·阿尔特法特,主要侧重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积累理论和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的角度分析国家形式产生的根源。在《论国家干预主义的若干问题》一文中,阿尔特法特认为,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对于分析经济和政治的关系有着极端重要的价值,如果资本增殖不能够得到保障的话,财产和占有权就不能够在政治上被保障,从而失去了经济上的意义。在这种条件下政治就首先不是限制经济秩序的基础,而是更多干预经济的过程。这里显示出的是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在国家对其存在的形式保障和利润下降趋势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随着资本主义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也就是随着资本主义危机的周期性来临,国家往往会从一个守夜人的角色转变为一个干预者的角色。从维护秩序,到干预过程。一方面,在积累过程中,对国家保障是有限制的,政治的努力是有规则的。另一方面,政治体系必须采取相应的手段,从而有能力从政治上干预使资本。 


阿尔特法特的理论任务,就是要从资本主义再生产结构和过程出发来研究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以政治的方式表现的阶级关系,以及在其中国家功能是如何被规定的⑯。阿尔特法特首先从“资本一般”、总资本和个别资本的关系出发,指出在马克思那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所指的都是总资本的运动规律,而非个别资本的运动规律。但是个别资本的活动提供了总资本的存在条件:一般剥削条件、同等剩余价值率和平均利润率。个别资本间的竞争,因此就是资本内在规律展开的形式,它不是单纯的同时与内容相对的工具,而是“现实的概念上被把握的作为总资本的资本形成的必然环节”⑰。国家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的内在需要之中,这是阿尔特法特的基本观点。宽泛地讲,这种资产阶级社会的“二重化”是国家衍生的一般观点,这一观点在阿尔特法特这里具体表述为: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之中发展出一种特殊的、表现了资本的平均利益的形式。国家因此既非单纯的政治工具,也非被资本掌控的机构,而只是在竞争之外的贯彻资本社会存在的特殊形式,以及资本的社会再生产之中的本质环节。⑱


但是,对国家这一特殊存在形式如何表现了资本的利益的,则需要进一步考察。这一环节才是阿尔特法特观点的独特之处。通过对总资本和个别资本的关系的探讨,为探讨资本主义的重要规律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提供了逻辑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避免的危机就存在于积累和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之中。国家对生产过程的干预因为再生产的物质内容是必不可少的,但国家却不能在资本增殖的个体流通条件下被生产。阿尔特法特指出:只有在个体资本在利润率下降规律作用下变成不获利的时候,国家的接管和调节才会出现。⑲在平均利润下降率这一资本主义生产的最为重要的规律之中,国家以一种历史实体的维度补充了个体资本,“国家特殊化因此奠定于资本关系的‘本性’之中,但是真正的国家(wirklicher Staat)的产生却是一片土地在一个特定的时代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⑳。这一历史维度具体表现在干预在物质上必要但是对于私人生产是产生利润的再生产的社会过程。通过国家,为普遍的物质生产条件提供可能,如交通、通讯、医疗保障、教育等等。因此,国家通过对社会再生产的非盈利的因素的管理,来为个别资本提供可能,来减缓私人资本利润率下降的趋势,甚至在危机之中还会采取措施进行补贴甚至接管。㉑阿尔特法特举例说,德国铁路网就是这一历史过程的具体展现,在十九世纪时,修建铁路对于个别资本来说是有利可图的行业,而它如今已经成为一个不得不由国家接管承受损失的行业。国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构成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的需要。

本节注释:

① 在本章语境中,将“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翻译为“资产阶级社会”而非“市民社会”更为妥当,因为这更接近于马克思在成熟时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语境内的使用,而非青年时期的用。中译往往将青年马克思对“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的使用译作“市民社会”,因为这更接近于黑格尔的法哲学的语境。 

②Sybille von Flatow,Freerk Huisken(1973):Zum Problem der Ableitung des bürgerlichen Staates,In:PROKLA Nr.7,1973,S.87.

③ 如弗拉托沃和胡伊斯肯指出,“正如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一样,也就是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之中产生商品向商品和货币的二重化一样,对国家的分析也从这里开始。同上书,第94页。

④ 同上书,第87页。

⑤ 同上书,第88页。

⑥ 同上书,第89页。

⑦ 同上书,第90页。

⑧ 弗拉托沃和胡伊斯肯强调,这种形式的平等和内容的不平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简单循环之中就已经奠定了。这就是G-PM和 W‘(PM)-G’环节是形式和内容上的平等,而G-A环节,也就是货币购买劳动力商品的环节,则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而在内容上的不平等。同上书,第98—99页。

⑨ 同上书,第107页。

⑩ 同上书,第116—120页。

⑪Bernhard Blanke,Ulrich Jürgens,Hans Kastendiek:Zur neueren marxistischen Diskussion über die Analyse von Form und Funktion des bürgerlichen Staates.,In:PROKLA 14/15,1974,S.52.

⑫ 同上书,第54页。

⑬ 同上书,第71页。

⑭ 同上书,第62页。

⑮Elmar Altvater and Jürgen Hoffman,The West German State Derivation Debate:The Relation Between Economy and Politics 0、as a Problem of Marxist State Theory,in:Social Text 8/2,1990.

⑯Elmar Altvater,Zu Einigen Problemen des Staatsinterventionismus,in:PROKLA 3/1972,Berlin,S.5.

⑰ 同上书,第6页。

⑱ 同上书,第7页。

⑲ 同上书,第11页。

⑳ 同上书,第17页。

㉑ 同上书,第22页。


结语

打破资产阶级国家形式的拜物教





发生在四十多年前西德的这场论争,较之当时英法学界更为侧重阶级视角和结构主义视角审视国家问题,具有着鲜明的特色。阿尔特法特和霍夫曼在回顾总结国家衍生论争时指出:“在这一论争内部的不同路径都考察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形式与内容的阐述,在理论上通过具体的、明确的推演步骤来重建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国家的形式和功能因而从‘资本的一般概念的发展’(也就是价值形式问题)中推导得出;凭借对‘政治经济学批判体系’的具体援引,国家衍生论争都将国家形式的问题置于核心位置。”①首先,这场论争中的所有参与者,都将理论关注点聚焦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形式特征之上。其次,这场论争中关于国家形式问题的研究,完全立足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论域之内。再次,参与者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但都基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国家形式” 的总问题式之中,可以说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则。我们看到,虽然较之于英法的国家理论研究有自己的特色, 但在理论基本框架上,国家衍生论争其实是非常经典的。那么它独特的意义在哪里呢? 


除了在理论上独树一帜以外,国家衍生论争的参与者们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回答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现实问题,这就是如何面对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国家形式的问题。面对资本主义国家,主导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话语就是,资本主义国家是残酷压迫剥削本国和他国人民的,腐朽的和必然灭亡的。然而奠基于商品交换的基本结构,即形式平等之上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形式,却带着平等、自由和民主这些形式外壳愈发强大,这种外壳已经成为了葛兰西意义上的“文化霸权”,以一种文明的形象傲居于世界。这也成为当今自由主义政治学最大的合法性根源。国家衍生论争的参与者,恰恰向我们揭示了这种国家形式拜物教背后的真实产生逻辑。这样的国家形式,脱离不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逻辑,摆脱不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总过程。


然而,国家衍生论争这一问题式,只有进一步建立在资本主义全球化的角度才能够获得更强的说服力,而这恰恰是论争参与者们欠缺的视角。修正主义国家理论,自由主义的国家理论,所立足的现实基础,不外乎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也只有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上,平等、自由和民主这些上层建筑方才可能,而这些经济基础,不外乎建立在对发达生产力和组织方式的占有之上和对边缘国家和地区的剥削所完成的。所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形式这个镜像,背后的真实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侵蚀的世界。


①Elmar Altvater and Jürgen Hoffman,The West German State Derivation Debate:The Relation Between Economy and Politics as a Problem of Marxist State Theory,in:Social Text 8/2,1990.




(原文载于《社会批判理论记事》第10辑,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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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文本
编辑:胡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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