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生意规模达到80亿、球星一年能挣4000万的很久很久之前,韦斯特新秀赛季(1960-61)的薪水是1.5万美元,他的最高年薪从未突破27.5万。那时候去客场打比赛还得坐经济舱,偶尔会遇上三天三战的赛程,到休赛期也得打工养家。想象一下那个画面:在上世纪60年代的夏天,韦斯特、贝勒等湖人球星要去大西部储蓄贷款协会(Great Western Savings & Loan)上班。韦斯特说,除了能挣多点,一起搞副业也有助于球队建设。“有三四位球员都在那边工作,”韦斯特回忆道。“公司总裁会派我们拜访托管公司之类的客户,挣得钱不多,但至少能让我们维持过夏天。”“我们都特别感恩,因为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理财。我在一座当时完全不关注篮球的城市开始了职业生涯,那可谓是我人生里最尴尬的阶段之一。我为人还十分内向,但与队友们一起上班,可谓因祸得福了,因为他们一直鼓励我,带着我开玩笑逗乐。”他说,他们的工作其实就是通过展示篮球品牌来招募新客户。“他们会列出南加州的五六家托管公司,特别是洛杉矶西部的,我们都得拜访那些客户,与他们交谈,了解他们,把我们与大西部集团的关系告诉他们。”韦斯特说道。“我总希望他们问我个问题,这样至少开始一段对话。那对我来说真是一次特别重要的学习经历。”当然,最令他激动的工作还是比赛。他至今仍在密切关注整个联盟,不仅对发给自己高薪的快船有独到见解,对其他所有球队的评估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