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破产”的小县城开发商

2022-03-31 星期四

记者/张蕊

编辑/石爱华


桃花源步行街,除了部分一层商户开业外,其他楼层基本闲置


春节之后,石冰接到两个想要承租“桃花源步行街”商铺的电话,但由于公司经营遇阻无法签约,她只好放弃这单生意。

 

2006年3月,为了开发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桃花源步行街”,石冰和丈夫熊建平一起创办了桃源县共同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公司)。

 

2008年6月步行街尚未竣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便以共创公司欠其605万元债权且无法清偿为由,向当地法院申请了共创公司的破产清算。但据石冰介绍,当时公司的账面上尚有1000多万流动资金,并非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案一诉就是8年,2016年,石冰赢得了最终胜利——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城投公司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共创公司不用破产了。

 

但胜诉多年,石冰仍无法拿回公司被查抄走的电脑主机、公司印章、经营资料。这些年,理想中的“桃花源步行街”因为“破产案”纠纷不断,不仅让共创公司陷入无法经营的内耗,也让部分购买商铺的业主面临无法收房的窘境。

 

桃花源步行街入口



千人排队认购“桃花源”

 

在妻子石冰眼中,丈夫熊建平是个有投资眼界的人。早在2003年,熊建平就在常德市开发过一个商业楼盘,毗邻有着湖南省第一街之称的“常德步行街”。

 

常德步行街的成功,让不少地方政府嗅到了新发展机遇。2003年,常德市桃源县对外发布招商信息,要在县城中心地段建造一条商业步行街。按照规划,这条步行街长608米,有商铺,有住宅。建成后,这里会成为桃源县新商业的地标和形象工程,它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桃花源”。 

 

熊建平也注意到了这个商机,他盘算,以当时的商铺价格和房价来计算,拿下桃花源步行街项目,能为共创公司带来几个亿的收益。

 

2003年底,熊建平应合作伙伴邀请,以近3000万元的价格,经过“招拍挂”拿下了“桃花源”步行街的开发权。一切看上去都很顺利,2006年2月15日,桃花源步行街正式奠基开工;3月29日,项目公开认购预定;5月10日之后,共创公司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正当熊建平踌躇满志,想大干一场的时候,一道难题摆在了面前——桃花源步行街征用县城旧城区的地,虽然被政府挂牌出让,但由于种种原因,拆迁工作一直进展缓慢,最终未能如期交地,“本应在2006年10月完成的拆迁工作,到2007年底最后一名拆迁户才签约完成,且最终仍有1.64亩土地未拆迁出来,政府只好调整了规划”,石冰告诉深一度记者。

 

但拆迁的问题并没有影响到步行街商铺的预售。2007年1月20日,“桃花源”开盘预售。在业主李萍记忆里,有一段时间,街上随处可见广告牌,“大家都知道这是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李萍说。

 

步行街协调指挥部原指挥长、桃源县原常务副县长熊复兴也证实,步行街项目最初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因为要把一个破烂的泥坑,打造成为整齐漂亮的商业街”,熊复兴说。

 

不仅如此,县委常委办公会议、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也分别对步行街开发进行了专题研究,把步行街的建设定位为公益工程、形象工程、重点工程,承诺要给予开发商税费优惠、资金奖补、配套工程完善等。

 

李萍记得,桃花源步行街开盘时有上千人排队认购,“有人一买就是好几个铺面。”李萍说,开盘当天,只要达到认购金额就能参与抽奖,奖品是一辆小汽车。“开盘时一楼商铺的价格为16000元每平方米”,石冰说。

 

当年,李萍拿出5万元存款,认购了一套位于2层的商铺。彼时,桃源县并没有成规模的商业中心,因此不少人都看好“桃花源”。李萍打算收房后先出租,等升值后出手卖掉,“当时觉得翻倍没问题。”

 

同为购房者的方芳认购的是一套一层底商,位置相对居中,“自己开店,出租都可以。”一直做生意的方芳,看好步行街的商业模式,“打算有钱后再买一套。

 

根据共创公司的统计,开盘之后到目前为止,共有432人认购了步行街的商铺。

 

原创视频:开发公司负责人讲述步行街现状



有了钱公司就活了


2007年5月,到了步行街约定的交房时间,但工程却未能完工。此后,购房者们开始频繁去找共创公司讨要说法,李萍和方芳也多次前往共创公司询问建设进度。

 

“延期交房与延期交地有关,也与企业资金链紧张有关。”石冰算了一笔账,步行街总投资约1.5亿元。建筑费中的材料费约占投资的四成,人工费约三成,还有管理费、承包商利润、税费、社会保险费、安全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原本预计贷款和自有资金加起来,是完全足够开发这个项目的。”   

       

石冰进一步解释,当年合作公司退出,桃源县政府要求共创公司买断其全部股权,这部分需要支付超过3000万元,再加上当年银行紧缩银根,公司在建行所做的贷款只发放了2500万元。同期,按揭贷款也受阻,造成公司资金不能如期到位。

 

2008年1月,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步行街项目停工。春节之后,坊间流传着步行街开发商携款潜逃的说法,部分购房户甚至收到短信称,共创公司资不抵债,即将破产。收到消息的李萍懵了,她赶紧去共创公司核实,看到员工仍在办公,心里才踏实了一些,“他们让我放心,说公司不会破产。”

 

方芳也没有相信破产传闻,“那么多的商铺都没有卖掉,这些都是公司的资产,怎么可能说破产就破产?” 

 

为了筹到资金尽快复工,熊建平想尽办法四处借钱,也曾想过民间借贷,但都未能筹到资金。熊建平回忆,就在自己一筹莫展时,桃源县的工作人员提出“民间借贷”方案,并推荐了一名出借人给共创公司。这名出借人叫剪天成,虽然是桃源县本地人,但当时在云南做典当生意。“当时谈的是借3000万元。”石冰说,第一次谈借款的时候,对方并没有提出高息以及任何其它附加条件。 

 

为了弄清楚剪天成是否有实力借出3000万,2008年4月,熊建平和共创公司的副总专门飞往云南考察。“到机场来接我们的都是豪车,还有两排身穿黑色西装的工作人员夹道欢迎。”这位副总称,看到这个排场他们当时就相信了剪天成的实力,于是决定签订借款协议。

 

熊建平称,签约的时候对方提出了新的要求,剪天成不仅要求高达3.18%的月息,还要求共创公司将步行街的收尾工作交由他来负责。经过商议,共创公司妥协。4月13日,由桃源县委办公室主任兼步行街协调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牵头,熊建平与剪天成签订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显示,共创公司以常德铜锣湾广场部分商铺和桃花源商业步行街的部分物业为乙方提供担保,同时以桃源县人民政府给予甲方的相关税费奖励优惠政策和步行街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补偿的优惠政策全部金额作为辅助担保向剪天成借款3000万元,并约定,按月计息,月利3.18%,需在指定账户内支付利息。

 

2008年5月13日,借款中的首期资金到账1970万元。石冰有些疑问,按照她的理解,借款应该全额2000万到账,利息单算。随后她得知,30万元是提前被扣除的“砍头息”。她没有计较,毕竟有了钱,公司就能“活”过来了。

 

桃花源步行街尚未出售的商铺被当成了堆放杂物的库房



县财政的“高利转贷”

 

令熊建平没想到的是,在签订借款合同两周之后,桃源县委的领导、剪天成及其代理律师,在桃源县国税宾馆约见熊建平,“当时说找我商量步行街下一步怎么办。”

 

熊建平称,饭桌上,他才得知,剪天成对他们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不太满意,“县委办主任说给我2000万元让我走人,否则共创公司需要破产。两个方案都被熊建平断然拒绝,“步行街马上就要竣工。开街出售后至少有8000万元以上的利润,共创公司也并没有资不抵债,借款足以完成剩余工程。”

 

2008年6月11日,熊建平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虚假出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公款、骗取贷款等罪名拘留;6月13日,城投公司以共创公司欠其605万元债权且无法清偿为由,向桃源县法院提出申请共创公司破产。桃源县法院的相关报告显示,为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桃源县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步行街问题,先后提出稳盘、保盘、救盘方案,并安排财政资金准备间接救盘。由于购房户们不愿意提出破产申请,只能由县政府的“城投公司”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共创公司的破产申请。

 

7月15日,桃源县法院正式受理桃源县城投公司的申请,共创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同一天,被羁押34天的熊建平经省市公安机关检查不构成犯罪而释放。“罪名都不成立,他们就是要用刑事来推动公司的破产。”石冰说。桃源县原常务副县长熊复兴始终不赞同“刑事推动破产”的做法,“我认为,这样‘以刑压民’是欠妥的。”

 

破产申请受理后,桃源县法院展开调查。在对剪天成的调查中,其本人透露了2008年给共创公司借款的经过。笔录显示,剪天成和当时的桃源县委办主任是熟人,“对方找到我,说步行街问题很多,政府想对步行街注资,但又不好直接借钱给开发商,就要我背名,我答应了。”剪天成说。

 

笔录中,剪天成承认,桃源县财政确实以他的名义给步行街注入过资金,但具体注入多少,怎么注入的,他并不清楚,“都是政府在运作,我不出钱,只拿中介工资。”剪天成还当场提供了熊建平打的借条,“我也打借条,桃源县财政拨一笔款,我就打一张。”

 

随着法院的调查,熊建平和石冰才知道,原来剪天成其实只是一名“中介”,借款给共创公司的出资方实际上是桃源县财政。

 

深一度记者获悉的一份《县委常委办公会议关于专题研究商业步行街建设复工问题的会议纪要》也记录了这笔借款的真相。2008年4月14日晚,时任县委书记在县委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桃花源商业步行街建设复工问题。

 

当天的会议最终决定,采取“政府间接救盘,财政委托借资,中介规范运作”的办法。按照《会议纪要》所述的“政府救盘方案”,桃源县财政要委托中介向步行街注入3000万元左右的建设资金。“此项资金,以充实国投公司资本金的名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划入国投公司专账,由国投公司凭协议借给政府所委托的中介(云南方剪天成),然后由中介借给开发商”。

 

该《会议纪要》强调,中介受政府委托投资,必须完全听从政府调度,落实政府指令,对外操作工作由中介出面,“全封闭操作”。并称,政府不直接支付中介工作经费,中介各种工作经费从利息差中解决,即从中介向开发商收取的利息上交国投后的剩余部分中解决(中介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国投本金利息)。石冰认为,这无异于政府支持并参与“高利转贷”。

 

《会议纪要》最后表明,要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在实施政府救盘的同时,同步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深一度记者注意到,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桃源县城投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常务副县长胡文波和县委办主任。

 

据石冰说,正是当时县委办主任牵线让熊建平认识了剪天成,“也是他促成了我们和剪天成之间的借款协议。”

 

3月20日,深一度记者联系到剪天成,但他表示不愿意多谈作为中介给共创公司借款这件事情。截至发稿,事件当中的另一主要当事人——时任县委办主任的电话未能接通,对于记者的短信采访也未予回复。

 

“公司被申请破产后,政府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工作组。全部销售的432套房产中,有一部分销售款项被打入了破产管理人账户。”石冰说,这笔钱到底有多少,她至今没有弄清楚。


有人在步行街支起衣架晾晒衣服

 


最高法驳回破产申请


2008年,桃源县法院做出民事裁定:共创公司先后三次向城投公司借款共计605万元,未到期偿还。对此,共创公司反驳称,城投公司也欠公司1000余万,其中保证金100万元、少交付1.64亩土地折价195万元、代安置两个拆迁户545万元,以及未能按时交地的违约金506万元等,“这些费用加起来,远高于城投公司主张的债务。”石冰说。

 

“605万是正常的资金往来,何况城投公司并没有向我们催账,就直接向法院申请了共创公司的破产。”对于这一点,石冰表示不解。

 

原桃源县副县长熊复兴证实了这一点,“没有如期交地确实是政府的问题,但可以确定的是,当时的共创公司远不到资不抵债的地步。”

 

石冰说,破产案启动前夕,步行街按合同还有18个月的开发时间,且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并借到一笔3000万元的款项,足以完成后续建设。“共创公司账上还有1000多万元的流动资金,足以偿还城投公司主张的债务。”石冰说,何况这605万元是不是真实债权还是有争议的。

 

2009年6月22日,桃源县法院裁定共创公司破产。时任桃源县委书记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曾表示:步行街项目涉及四五百户经营户利益,已经拖延了一两年时间,随时会引发稳定问题。“将共创推向破产,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万般无奈。”郑打了一个比喻:企业养了个孩子,自己养不活了,只能拿过来,政府帮你养。

 

共创公司不服,遂开始申诉。2010年湖南省“两会”期间,时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肖华等13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依法迅速纠正桃源县共创公司破产案的建议》,指出共创公司破产案中存在的程序、实体等诸多问题,建议湖南省高院立即责成桃源县法院“自行纠正其错误”,“或者裁定指令其重新做出裁定”。

 

同年7月,胡肖华等四名湖南省人大和湖南省高院组成的调研组赴桃源调研共创公司破产案。在此后的汇报材料中,胡肖华这样写道:“共创公司破产案,是一起典型的、人为制造出来的案件”。熊复兴与胡肖华的看法相同,认为共创公司的破产是“人为造成的”,“里面有各种利益纠葛。”

 

2011年12月19日,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常德中院决定对共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提级审理。2014年11月,常德中院裁定驳回城投公司对共创公司破产的申请。城投公司上诉至湖南省高院。2015年4月,湖南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城投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裁定。城投公司再次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城投公司的再审申请。

 

这起破产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步行街成了停车场



赢了官司,输了钱

 

让石冰没有想的是,官司虽然赢了,但胜诉之后的后续问题解决起来却难上加难。被申请破产时,共创公司的资料、印章等都被桃源县有关部门全部拿走,石冰称,这些资料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归还。

 

由于缺失这些资料,“破产案”发生期间的真实经营情况,石冰也无法完全掌握,只能在过往报告里去寻找蛛丝马迹。

 

记者了解到,共创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桃源县当地就成立了破产清算组。桃源县法院指定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破产清算组的组长是桃源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石冰说。清算组出具的一份报告显示:经过清查,到2008年底,共创公司资产总额约有1.74亿元,而负债总额为1.54亿元,资产大于负债。

 

该报告还称:破产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向剪天成的借款合同,并继续推进步行街的建设,预计2008年底可完成步行街的竣工验收。到2009年6月,预购的400多购房户中已有近200户陆续入住。

 

早在2008年7月“破产案”发生之初,桃源县委、县政府就在考虑“桃花源步行街”的后续问题,当时制定的方案显示,如果资产重整和招商引资未能实现,将依法进入拍卖阶段,通过拍卖来合理保护债权人利益。

 

2010年1月,桃源县当地曾试图组织对步行街未出售的商铺、房屋进行拍卖。由于程序上未经债权人大会同意,遭到共创公司股东们的激烈反对,拍卖随即被湖南省高院和常德市叫停。此后,步行街的其他铺面再未启动商业销售,部分闲置至今。

 

石冰介绍,破产之初,步行街的工程就已经完成90%,只剩下了一些收尾工程。据石冰后来统计,步行街的商铺加住宅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目前有4.3万平方米确认没有销售,另还有1.7万平方米是存在销售和产权纠纷

 

破产案的发生也让步行街的商铺手续出于“烂尾”状态,商铺价格也随之受到影响。

 

“2008年破产前,商铺和住宅预售的平均价格超过8000元每平方米,进入破产程序后的13年里,商铺价格已经跌至不到4000元每平方米。”石冰说,仅此一项公司的损失就超过了4亿元。

 

官司过去将近6年,共创公司还处于没有破产却也无法营业的状态。“赢了官司,输了钱。”原桃源县副县长熊复兴如是评价,他说共创公司被破产案的情况很复杂,如果政府不处理后续工作,就这么交给共创公司,他们也没办法接手。

 

针对桃花源步行街的情况,深一度记者联系了桃源县有关部门,对方以情况复杂,不方便接受书面、电话、视频采访为由拒绝了采访。但桃源县宣传部副部长郭鲲表示,政府办事一定会考虑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很多事情在法律层面还没有完全解决,所以不能往下走。”

 

在早期规划设想中,桃花源步行街建成后会成为县里繁华的商业中心,但如今的步行街只有不到30%的商铺开门营业。步行街变成了停车场、花坛成了垃圾站,就连一些路面也变得坑坑洼洼。

 

共创公司成立之初,有30余名员工在一起为开发步行街工作。如今,大部分员工不得已被遣散,目前只有几名员工留守。这些年来,石冰和熊建平除了坚持维权外,主要精力用在了安抚步行街商户和业主上,他们都希望能够早日正常经营。

 

业主李萍至今还没收到房,“一楼大部分都开了,二楼全部都空置着。”她有时间就去问情况,但每次都失望而归。

 

每次路过步行街,李萍都很感慨,商铺外墙上招商广告仍在,只是都已掉色,她不敢相信,这就是她当初排队认购下的“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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