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大旗当虎皮”的非法社会组织为何在中国屡禁不止?

2021-02-27 星期六
华盛顿 — 

中国民政部日前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誓言要加大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整治力度,并告示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观察人士称,这些组织隐蔽性强,运营成本低,以及社会团体登记门槛过高,尤其是当局惩罚力度不大,是造成非法社会组织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整治不断,仍屡禁不止

中国政府认定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没有经过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其名称前面通常带有“中国”、“国际”、和“中华”等字样,如“中国志愿者协会”、“中国党史研究会”、“国际华人艺术协会”等。中国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2月23日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骗钱敛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是这些组织的共同的特征,如果“不清理,不治理,不整顿,就是对近90万个合法的社会组织权益的侵害。”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2月20日报道,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取缔了“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建党伟业文艺贡献人物”、“ 国家抗疫宣传大使”等19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却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报道说,这些团体伪造印发国家级社会组织红头文件并加盖伪造印章,以举办各种评选活动为名进行诈骗敛财。

北京民政局执法人员称,这些非法社会组织有五个特点:用“中国”、“中华”、“世界”、“国际”等字样冠名,让老百姓真假难辨。据称,今年以来,北京民政局立案调查了167家非法社会组织,取缔55家,并会同有关部门关停取缔32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

北京的律师梁小军说,这些拉大旗做虎皮的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够骗取公众的信任,跟一些有权势的人的支持、默许,甚至纵容有关系。这些名人、权力人效应有意无意中助长了这些非法社会组织骗钱敛财等活动。

他说:“他们可能会拉几个人,拉几个大旗当虎皮。他们可能得有这些人‘当托’。背后这些人是不是有利益输送的问题,就不好说了。”

梁小军律师说,中国一些人官本位的思想严重,特别“认”什么国字号的旗号,这也无形中为这些非法社会组织运作和敛财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尽管中国民政部誓言对非法社会组织是零容忍态度,但是,这种组织仍然不断出现,而且中国当局也不是第一次公布和打击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例如,早在2018年2月,中国民政部就开始公布大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被曝光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超过300家。从2018年4月1日至年底的9个月中,重点打击利用“一带一路”、“精准扶贫”等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并处置了超过1万4千个非法社会组织。

但是,在2018年的专项打击行动后,中国当局对非法社会组织似乎又采取了常态化的治理。今年公布的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就是对非法社会组织系统整顿的一部分。

门槛高 打政府体系外的擦边球

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规定,成立社会团体法人,必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提供宗旨和业务范围,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发起人和负责人的情况,章程草案等。条例还规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还必须接受民政部门的年度检查等等。

陈朝晖教授说,中国的一些社会组织,团体或非政府组织,之所以游走于政府管辖的体系之外,是因为在中国这类组织想要在民政部门登记,比较难。他说,仅以登记的组织名称为例,如果要登记类似“中国一带一路基金会”的名称,根本无法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因此他们才打政府体系管辖外的“擦边球”。

此外,陈朝晖教授说,一些经济领域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不断涌现,与中国经济政策导向出台后,让他们窥视到潜在的经济利益,从而以各种名义骗钱敛财有着直接的关联。

他说:“中国政府一旦有一个政策导向,有很多资源就流到这个方向来了,比如一带一路项目。不单是一带一路具体的投资,一些附带的项目,包括一些交流等,可能都有。这些人就通过一些办法,或者通过企业的联系,把资金拿到手。”

陈朝晖说,文革期间,中国当局管制的非常严格,类似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极为罕见。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越来越宽松,各种团体、社会组织也像雨后春笋一样应运而生。当局现在接二连三地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并对查证违法的社会组织进行打击,反映出这些组织对社会,对公众造成的危害。他说,这是中国政府政策上的一个变化。

陈朝晖教授举例说,前些年,曾风靡一时的P2P(个人对个人,点对点)网络借贷,由于中国政府有效的监管不够,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很大冲击和危害。但是当局在充分认识到其危害性后,出重拳治理,现在网络借贷平台已“完全归零”。

陈朝晖教授说,由此可见,中国政府监管的权力很大,在一党专制下,只要党和政府想“出手,出重拳”,就能达到整治的目的。不过,他也指出,与互联网金融风险和严重的危害性相比,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影响面要小得多,只是局部和行业性的,不像金融风险可能对中国整个经济产生重大冲击。但是他说,在当局下定决心要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时候,他们“被取缔”也指日可待了。

专家:关键是处罚、惩罚力度不够

观察人士指出,除了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冠名混淆视听,以骗钱敛财之外,隐蔽性强,运营成本低,以及社会团体登记门槛过高等,尤其是当局惩罚力度不大,是这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梁小军说,涉嫌非法的社会组织,会随着中国大环境的变化应运而生,政府取缔了一批,又涌现出一茬。他说,这表明政府除了取缔这些非法社会组织外,没有其他更严厉的处罚或惩罚措施。

他说:“如果他们不断地涌现,不断的搞骗取社会资源的事情,肯定是处罚力度是不够的。就是利益大于受罚的程度,所以他们肯定去做。这一茬人被打击了以后,他们可能不再敢干了,后来又有一茬人利用这个资源,又去做这个事情。或者前一茬背后指使,让后一茬人去做。因此我认为,这些人做这些事情,就是为了利益。”

梁小军律师说,中国不断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出现,是因为这类组织本身不具备完善的手续和相关的资质,达不到民政部门审核的标准,无法步入正规渠道的“门槛”。因此他们往往就会打着正规登记的类似组织的名义,四处招摇撞骗。他说:“他们为什么要打着这些幌子,可能就是为了骗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包括钱、名、利等。”

梁小军律师说,以北京为例,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有很多,其中一些公司更是拉大旗做虎皮,过去曾租一些部队的,政府机构的房产,装点门面。这些机构由背后的某个公司操办,用所谓的“中国”、“中央”等名头,到不了解情况的外地,去骗取社会资源,骗钱,骗财,骗色等。

维吉尼亚大学商学院教授陈朝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由于中国当局处罚的力度不够,涉嫌从事非法社会组织的人所付出的代价不大,再加上这些人隐蔽性强,真正的老板往往藏在幕后,因此这也是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

他说,中国政府要铲除这些非法社会组织,并不是太困难的事情,只要以“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之名,就能取缔这些非法社会组织。但是要以刑法或民法对这些非法社会组织提起诉讼,并非是件容易的事。

他说:“老实说,办这些事情的人(非法社会组织)都还是挺聪明的。他们可以说,我们从来没有跟你们说,我们的组织是政府办的。为什么跟你收钱呢?因为我向你提供服务了,让你对我们的项目了解的更深刻。实际上,他们提供的是咨询服务。所以说,如果要从刑法上,或者治安管理方面对他们进行打击的话,可能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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