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凤被杀案:大陆网民要求港媒“走转改”

2023-03-01 星期三

香港名媛蔡天凤遭残忍杀害一案,在大陆社交媒体上经历了早期的案情传播阶段,迅速跃进到媒体伦理批判这一层。这里面有显而易见的善意,也有一目了然的误解,还存在着不以为意的扭曲。不可否认的是,将板子打在媒体身上,要比打在同样制造网暴的乌合之众那要难。‍‍‍‍‍‍‍‍‍‍‍‍‍‍‍‍‍‍‍‍‍‍‍‍‍‍‍‍‍‍‍‍‍‍‍‍‍‍‍‍‍‍‍‍‍
这里面要涉及的一个概念是黄色新闻,它不是指色情下流的新闻,而是指追逐谋杀、暴力的新闻。在大陆和香港两地,都曾有过黄色新闻的兴盛期。大陆的黄色新闻随着都市报与市民新闻的衰微而消亡,港媒虽然仍有这一传统,却也是江河日下。‍‍‍‍‍‍‍‍‍‍‍‍‍‍‍
整体而言,在蔡天凤一案上对媒体伦理表示的担心,基本上不用担心,谁会担心不存在的东西呢?远的案件,有关30年前南大凶杀案的办案信息就很稀少,都是被传闻环绕着,不存在办案信息的泄密问题。近的更不用担心,谁知道台州仙居职中杀人案的细节?‍‍‍‍‍‍
所以由蔡天凤被杀事件,得出媒体要注重案情披露与职业伦理的平衡,不是一个特别有实感的问题。但是就此发出一种呼声,大陆网民要求港媒走转改,这也是无害的要求——毕竟港媒名义上还在一国两制的媒体环境中,可以不听大陆人意见。‍‍‍‍‍‍‍‍‍‍‍‍‍‍‍
实际上真正的问题,是大陆凶杀案的案情披露落后于民众的知情权,政府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在这类突发案件上严格禁止办案信息的外漏,政府成为掌握这类信息的黑洞,任何信息都出不来。媒体对此无可奈何,偶有突破也要历经各种阻挠。
港媒在蔡天凤被杀案上的所作所为,从新闻职业主义的角度来说,是一种正常状态。或者说,大陆网民对港媒的责备,并不能成立。这种跨越两个媒体环境、两种报道状态、两类信息境遇的批评,在一开始就挺别扭,它忽略了一些需要了解的重要背景。
港媒也不全是采取娱乐化的报道方式,它们也在此案中提出公共价值,比如杀人犯一家非奸即盗,何以屡屡逃脱法律制裁,还可以自如行走陆港两地?当大陆网民谴责港媒无良时,也要看到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港媒这个源头,而在于大陆网民身在其中的社交媒体。
不该以上下游的划分来看待港媒与大陆社交媒体的关系,更不该以无辜者身份,认定蔡天凤案的血腥传播,大陆社交媒体只是作为下游受到了资本主义港媒的“污染”。而要承认,大陆社交媒体以其巨大的规模、无量数的内容复制能力,一力制造了本案在大陆的影响环境。‍‍
当你说蔡天凤案报道渲染了细节和暴力,那只能说,这不是港媒的错,而是大陆社交媒体这一复合媒介的错。那些被认为不适当传播的凶案细节,经过这一巨型复合媒介的循环制造,成为无处不在的信息碎片,被数以亿计的网民津津乐道。
一些大陆媒体也认识到其中的危害,用自我审查来降低凶案细节的展示——这种专业主义操守近似于屠龙术,因为平常用不着,借这次港闻港事展示政治正确的一面,这是穷困不改其志的难得品质——尽管相较于社交媒体广阔的势力范围,这些人间清醒聊胜于无。‍‍‍‍‍‍‍‍‍‍‍‍‍‍‍‍‍‍‍‍‍‍‍‍‍‍‍‍‍‍‍‍‍‍‍‍‍‍‍‍‍‍‍‍‍‍‍‍‍‍‍
找媒体背锅是容易的,新京报澎湃至今未能从汤兰兰事件中全身而退,网民想起来就将它们钉上历史的耻辱柱。刘学州遭网暴自杀后,网民盯上的不是“万恶的自己”,仍是“万恶”的新京报。不出意料的话,蔡天凤一案的传播,经过含糊的追责倡议,媒体又会成为替罪羊。
一次次由社交媒体释放的恶意,因为其本身的无可归咎,或者在法律上难以追惩,最后的板子总落在媒体身上,因为这样的简单归因,特别符合无脑网民的正义观。他们总想着砸烂什么,他们也狡黠地知道砸烂什么不用负责,机构媒体就成了发泄网暴的解决方案。‍‍‍‍‍‍‍‍‍‍‍‍‍‍‍‍‍‍‍‍‍‍‍‍‍‍‍‍‍‍‍‍‍‍
回到写这个东西的最初动机上,个人不觉得批评的前提站得住脚——亦即,蔡天凤被杀案上并不存在一个值得被讨论的“渲染血腥”的大前提。这是一种明显的、习得性审查思维,支持这个前提、陷入这种思维的人,其实也是牵制内地媒体自主报道的问题之人。‍‍‍‍‍‍‍‍‍‍‍‍‍‍
当然一般来说,媒体需要批评,哪怕它们已经被网民日夜咒骂。媒体仍需坚守专业主义和报道伦理,哪怕它们被流量熏陶出来的网民呵斥为“吃人血馒头”。媒体仍需控制一件血腥惨案细节的能见度,哪怕它们早已失去了报道同类题材的空间。‍‍‍‍‍‍‍‍‍‍‍‍‍‍‍‍‍

引用图作者:秃头倔人(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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