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5.6亿却无人问津,上海外滩这栋优秀历史建筑为何会被法院拍卖?

2022-11-03 星期四

今天(2日)上午10时,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德邻公寓第一次司法拍卖结束,起拍价5.6亿,评估价超7亿元。虽然有1.8万余人次围观,但没人报名也没人出价。

德邻公寓建于1935年,是当时上海第一批白领居住区,如今是第四批公示的上海市优秀建筑、历史保护建筑。德邻公寓为何会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作了一番梳理。

以公寓为抵押却未能按时还款

司法拍卖页面显示,德邻公寓的所有人为上海摩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为(2022)苏03执恢134号之一。通过企查查网站获悉,该案实际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19)苏03民初631号判决书,详细记录了纠纷始末。

2018年9月至10月,摩硕投资公司、汉富控股公司与经石投资中心就汉富控股公司向徐工蓝海(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石投资中心的关联企业)借款事宜进行磋商,初步达成以摩硕投资公司所有的上海德邻公寓作为抵押、由汉富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学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借款方式。

双方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大概内容为经石投资中心合伙人之一的丁晓炜向汉富控股公司提供3亿元借款,为期一年,年利率24%,按季付息;摩硕投资公司用德邻公寓作为抵押担保,丁晓炜指定经石投资中心出资1.3亿元,另一家公司出资1.7亿元。2018年10月17日,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向丁晓炜颁发沪(2018)虹字不动产证明第090070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抵押物德邻公寓及抵押担保的范围等予以抵押登记。

但汉富控股公司在履约时却出了问题。2019年7月,汉富控股公司已欠付丁晓炜借款本金2.77亿余元、利息353万余元。直到借款到期,仍无法偿还,丁晓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汉富控股公司偿付已欠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并从2019年7月23日起以本金2.77亿余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签订的所有合同均合法有效,不存在高利转贷问题,各方应当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一审判决汉富控股公司应当偿还相关债务。汉富控股公司曾提起上诉,但又自行撤回,该案进入执行阶段。作为抵押物的德邻公寓,就这样被法院司法拍卖。

产权变更不能影响对公寓的保护

从某种意义上说,德邻公寓这几年可谓“命途多舛”。在这次被拍卖之前,它就曾遭承租人违规改造,受到严重破坏。

2015年6月,鸿锳公司将其名下的德邻公寓一至二层、三至六层分别租赁给上海鸣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箐悠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后,鸣屹公司和箐悠舍公司在未经依法申报审批的情况下违法施工,对德邻公寓重点保护部位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虹口区房管局曾在2015年8月25日对产权人鸿锳公司、承租人鸣屹公司、箐悠舍公司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展修复整改工作。

此外,鸿锳公司与鸣屹公司、箐悠舍公司因该违法施工行为发生了房屋租赁纠纷并诉诸法院。二审裁判确认鸣屹公司、箐悠舍公司系违法施工,鸿锳公司与两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因此被解除。2017年7月,德邻公寓产权人变更为上海摩硕投资有限公司,但产权人、承租人均未对受损的公寓进行修复。

2018年夏天,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知了这一线索。综合全部证据,当年8月17日,虹口检察院对该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这也是上海检察机关首次就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进行公益诉讼。8月29日,虹口检察院向区房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启动德邻公寓修复整改方案的编制及审核批准程序,并对修复整改全程进行有效监管,恢复优秀历史建筑原状。

虹口房管局收到建议后,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改工作,督促所有权人履行修缮职责及编制修缮方案,完善管理措施。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组织竣工验收现场会,虹口检察院派员参加,确认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优秀历史建筑得到有效恢复。

记者从司法拍卖页面了解到,德邻公寓拟进行两次网上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待第一次拍卖结束30天内公布。不过,无论产权人是谁,都应好好保护德邻公寓。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拍卖时特别用红字注明:“德邻公寓为第四批公示的上海市优秀建筑、历史保护建筑,为三类保护。优秀历史建筑转让、出租的,受让人、承租人应当按照保护要求承担相应的保护义务。”虹口房管局亦表示,已将德邻公寓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的相关情况向参拍人进行说明,告知其需承担的保护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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