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冠灭活疫苗暴露污染样本致多人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恶性事件!

2021-01-24 星期日

笔者所在为祖国北方边陲某小镇,自10月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投入运行以来,从未发现过阳性病例。因人口密度过低,日均新冠核酸检测样本量不足10人份,故为1-2日检测一批。

  

1月7日上午8:30


笔者如常对1月5日晚间以来剩余样本进行检测,常规所用为上海之江生物生产检测限1000拷贝的以RdRP为特异性靶基因新冠核酸检测试剂。


11时左右结果出炉(见下图),多样本扩增曲线异常,并有样本呈典型阳性曲线特征。



笔者自10月入职该院并负责核酸室建设与检测工作以来,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可导致原因过多,遂立即用原提取核酸及原试剂(上海之江RdRP试剂)重新扩增,并对其中典型阳性曲线样本核酸连续两孔扩增,同时对该批次样本重新提取核酸。12时10分左右,重新提取核酸完成,12时30分左右复检结果出炉(入下图)。



其结果仍多样本扩增曲线呈阳性,与第一次扩增结果差异不大,说明笔者两次操作的重复性和仪器的稳定性很好。笔者立即启用(第一次使用)湖南圣湘生物生产的检测限200拷贝的以ORF1ab为特异性靶标基因的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对该批次样本重新提取的核酸进行扩增,并特意单独最后进行阳性质控添加,以免圣湘试剂的阳性质控干扰检测孔。同时首先考虑实验室暴露的可能性。



鉴于本实验室至今未有阳性样本,仍重点考虑上海之江试剂的阳性质控品暴露的可能。笔者与负责前两批次检测工作的同事多次沟通,均否定自身有过明显的可导致阳性质控品暴露的行为。且RNA片段极易降解,笔者也不太相信两天前的暴露至今还有这么严重影响,毕竟实验室消毒设备在未进行实验的状态下依然设置定时启动与关闭。
 
经过LIS系统对异常曲线样本信息的简略浏览,笔者发现异常曲线样本均来自同一科室同一采样点(本院设3处采样点),且样本核收时间相差不超过1分钟。笔者立即至相关科室咨询相关采样人员,初步获悉异常曲线样本人员均同一时间而来,且于同一企业工作。
 

14时20分左右,圣湘生物试剂扩增结果出炉(如下图):



前两次检测的异常曲线样本结果均呈阳性反应 



鉴于上海之江采用的RdRP为靶标基因,其质控品为RdRP片段,不具有完整的ORF1ab片段,故即便上海之江试剂阳性质控发生暴露,圣湘生物也仅能扩增出N基因,而无法扩增出ORF1ab基因(笔者晚间采用圣湘生物试剂对上海之江RdRP试剂阳性质控进行过扩增,结果与笔者分析一致)。因此,笔者判断实验室上海之江阳性质控品暴露的可能性极小,样本呈阳性的可能性极大。

 
结合笔者从采样人员获知的信息,笔者立即电话反馈院领导,并重点强调阳性样本均源自6-7日同一科室同一采样点,且实验室暴露的可能性较小,但也不太相信会出现新冠疫情爆发,望先调查为慎!
 
笔者左思右想还有什么地方可能存在污染风险。14时35分前后,笔者突然想起本院自1月5日开始接种北京科兴中维生物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因是灭活病毒,说明疫苗具有完整的病毒颗粒,不排除其内含有完整病毒核酸。存在因疫苗接种引发暴露,导致样本污染的可能性。
 
笔者再次电话院领导,重点调查该科室及采样点人员,是否存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与采样间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因笔者5日在本院接种该疫苗,曾亲眼所见,接种人员在排除注射容器内的空气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疫苗暴露现象。
 

经院领导协调,笔者亲自参与调查。发现该采样点人员于6-7日曾多次将新冠核酸检测人员置于疫苗接种密闭间内进行样本采集。因该接种点面积较小,且缺乏通风设施,不排除疫苗暴露对新冠样本的污染。征得院领导同意,笔者对该接种点桌面、所发现的新冠样本采集管包装盒表面进行采样,以及对实验室提取间与扩增间设备及环境采样,分析结果(如下图): 



结果所示:疫苗接种间桌面及采集管包装盒表面新冠病毒核酸呈强阳性。


 
至此,笔者初步分析大概率是因为样本采集人员因缺乏常识,并未遵守医院相关制度,错误引导受检者至不恰当的空间进行新冠核酸样本采集,从而导致样本受到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污染,引发多人员检测结果呈假阳性。
 
但,也不能肯定其中不存在阳性感染者。
 
所以,经与上级沟通和协调,上级部门对相关人员妥善安排隔离处置,笔者与相关同事至隔离点重新为相关人员平行采集多份样本,一份本院实验室重新检测,其余送上级实验室检测。
 

如分析所愿,重新采集样本经本实验室与两处上级医院复检,结果均呈阴性;其后多次送检仍然呈阴性。

 
笔者在与相关人员进行接触交流时所闻,其中一人的朋友曾在内蒙古某医院检测呈阳性,其结果也是因为该院出现新冠疫苗暴露污染样本所致,导致该地域戒严半日即解禁。故笔者以亲身经历事件,提醒各位同行,尤其边缘地区同行,重视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暴露的风险。
 

特别申明


新冠灭活疫苗不具有感染性,注射疫苗与接触暴露的疫苗均不会致病。笔者分享本案例仅在于与各位同行交流存在这么一种“假阳性”的情况,笔者鼓励大家去接种疫苗。


后记


笔者后期对使用过后的多支北京科兴中维生物疫苗容器,用洁净注射器加入新冠样本保存液冲洗,并对其冲洗液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



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环境标本监测相关工作技术建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2020年12月以来,根据工作安排,各地在开展新冠疫苗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同时,也按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部分省份在新冠疫苗接种单位采集和检测的环境标本中检测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对疫苗接种和监测工作产生困惑。我中心组织专家对此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监测相关工作技术建议通知如下。


01
接种单位环境标本核酸检测结果和来源判定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对部分省市采集的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环境样本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显示接种单位(注射室、留观室和外部走廊等)的桌面、墙面、门把手和走廊等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对上述阳性环境样本和疫苗安瓿瓶内的残液同时进行了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结果显示,环境样本中的病毒全基因组序列与检测的疫苗瓶中疫苗株完全一致(100%同源),且与当地流行毒株的基因组变异位点组成有显著差异。初步判定新冠疫苗接种环境中的病毒核酸来源于疫苗瓶。


02
接种单位环境标本中核酸阳性的风险研判




(一)核酸阳性原因及传染性风险分析。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由野病毒经过培养、灭活等工艺制备而成,病毒已经失去感染性和致病性,但仍保留了相对完整的病毒核酸片段。接种过程中,开启疫苗瓶、抽取疫苗液、注射器排气、接种后注射器或疫苗瓶内的液体残留等,可能会以液体或以气溶胶方式,污染接种场所的接种台、墙壁、门把手、走廊、接种人员和受种者衣物等物体表面。


因PCR检测灵敏度极高,如在核酸片段被降解前进行采样,很可能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于灭活疫苗中的病毒核酸已没有活性,因此并不具有传染性。


(二)接种单位环境中疫苗核酸污染范围的风险分析。


在疫苗接种过程中,接种操作可能产生的含病毒核酸的气溶胶或疫苗残留液体,可能会污染接种室桌面、地面、工作人员和受种者及其个人物品表面,并可能扩散至较远距离,造成注射室、留观室、外部走廊、临近接种门诊的其他科室、卫生间等的核酸污染。


核酸污染范围可能受接种人群数量、人员数量、活动方式、空气流通情况等影响。


(三)工作人员因环境暴露而致核酸检测阳性的风险。


在疫苗接种过程中,疫苗液可能污染工作人员衣物、手套或及其个人物品表面而致污染处核酸检测阳性。部分接种单位环境中检测到疫苗株病毒PCR阳性的,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的鼻咽拭子核酸检测为阴性。


目前尚未有工作人员通过吸入疫苗液所致气溶胶引起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的报告,但仍需进行关注和评估。


03
建议




(一)对接种单位环境标本监测的建议。


鉴于各接种单位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将持续开展一段时间,接种场所被疫苗核酸污染的风险较高,如对接种环境进行常规监测将对疫情监测预警带来干扰,因此不建议对接种单位常规进行环境标本采集和核酸检测。


如已经开展监测发现阳性,或在疫苗接种场所附近采集的环境样本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建议通过病毒全基因组测序的方式,明确核酸是否为疫苗株。


若当地发生新冠疫情,且流行病学信息提示疫情与接种单位工作人员或受种人有关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特定接种单位进行环境和人群采样,结合流行病学信息和病毒基因组测序结果进行综合研判。


(二)对接种组织实施和环境消毒的建议。


  • 减少受种者的陪同人员数量,做好受种者和陪同人员的健康筛查工作,在进入预防接种门诊时,按照当地规定进行健康询问、检查和报告。


  • 根据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求,按照应种尽种原则,完成接种单位工作人员新冠疫苗接种。


  • 接种工作人员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隔离衣、戴工作帽、戴手套等,接种工作结束后脱掉个人防护并作为医疗垃圾处理,实施接种前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离开房间时更换新的口罩,不把个人物品带入接种室,遵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规定。


  • 保持接种单位环境清洁,加强通风,按照规范做好常规清洁和消毒工作,在环境标本中检测出疫苗株核酸阳性时,无需采取额外的大规模消杀措施和终末消毒。


  • 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医疗垃圾管理,使用双层垃圾袋进行包装并扎紧封口,避免疫苗株核酸通过医疗垃圾等污染接种点以外的环境。


来源:医学检验招聘公众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获授权。

编辑:小冉  审校:Rose


原文地址:点击此处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