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澳洲的华人应该都听说了 pwc 种族歧视事件吧。给不知道这件事的朋友们补一下课:事情的起因是普华永道最近举办了一个内部活动,两位员工表演短剧,一位员工装扮成来自武汉的蝙蝠,另一名模仿嘲笑中国口音。
事发之后普华永道澳洲公司的 CEO 在 LinkedIn 上发表了一篇小作文,有兴趣的友子们可以去搜一下看看,他在文章里描述这件事的时候,用了一个词:unintentional。
啊?你管这叫?无心之过?不是故意?于是我激情开麦,在 LinkedIn 上怼了他。
我的评论内容大意是:OK 现在我们都知道普华永道允许员工种族歧视他人了。我觉得你们应该直接把这条写进招聘启事和员工手册里:可以种族歧视,只要你说不是故意的就行。
发完我也没当回事,结果今天我公司 hr 找上我,让我把那条评论删了,因为我 LinkedIn 上显示了公司名称。
啊?这不是你们天天吹嘘的自由西方世界吗?我自己实名发帖不行??我之前在国内当记者也没人让我删过帖啊???于是我又开始跟 hr 对线:请你给我出具一份书面材料,我需要知道我违反了哪条规定。HR:请参考员工手册某某页到某某页。我读了之后,哪条也没违反啊?除了一条提及:发言必须声明仅代表本人意见,与公司立场无关。难道我发评论要说:我反对种族歧视(本人立场,与公司无关)。这样行吗?
读完员工手册,我跟 hr 说:我没有违反公司章程,请你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需要我删除评论。我觉得公司这种做法对我非常冒犯。
hr:在 pwc CEO LinkedIn 下面发表负面言论有可能损害公司形象。
我:反对种族歧视是负面言论?
在后来跟 hr 的谈话中,我意识到她根本就不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只是看到了我的“负面“评论,就来要求我删评。
作为一个在国内外都有过工作经历的中国女性,我经历过各种你能想象的不公平对待:种族歧视,性别歧视,被骚扰,被领导带去牌局……这些事情或大或小对我造成过伤害,但是经历过这些,我没有被击垮,更不会退缩。如果我们想让世界变得更好,就不要放弃抗争。
就像鲁迅说的:不必等待炬火,我们就是光。不要以为姐是软柿子,姐其实是战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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