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小龙:都叫Russell,为什么汉字一写,你是“拉塞尔”,而他是“罗素”?

2022-03-11 星期五


新闻学院16级小孟同学来信:
 
这星期上课,您讲到人名和地名的翻译问题,有很多规律我之前就注意到了,也在思考着一些相关问题。
 
在解放前引进的一些外国文学影视作品中,人名的翻译常带有一些中国特色,主要就是使用了很多带有具象含义和感情色彩的词,并安上了中国姓氏,比如王尔德,张伯伦,史怀哲,萧伯纳一些译名颇有韵味,尽管与原本读音不完全符合,仍为人们所称道——比如简爱,华生等。
 
今天大陆的翻译力求标准化,试图做到对发音的还原,用字上尽量不带有任何人物特征暗示。但在港台地区翻译者还是喜欢让外国人拥有一个中国姓,并在名字上尽情发挥,结果形成一个我们看起来十分怪异的译名。不过我猜测这些译名是照顾港台地区人发音习惯的,毕竟那里的人并不说普通话。
 
我很想知道港台地区的人看大陆译名是否同样奇怪?另外我们现在这种标准到音节的翻译是真正先进的,还只是为顺应时代要求而必须做出的改变?

 
小孟同学说的外国人名汉译的“中国特色”,说的是外国人名的汉字重写问题。
 
在世界上其他使用拼音文字的语言中,外国人名的引进不存在“重写”的问题。同为拼音文字,人名哪怕读音略有不同,记音的形式都是透明的,因而是可以“依样画葫芦”的。
 
然而,当外国人名遇到了汉字,问题就复杂起来。

按一般通则,汉译外国人名应该尽量贴近原名的声音,这对表意文字来说,就是要做到去理据化。但要做到这一点,太难了。
首先,汉字很难“回避”表意性。
 
阅读表意文字而又想无视字的表意性,这几乎是一道神经心理测试题。

也就是说,这样的阅读方式不符合汉字阅读的心理,让人感到十分别扭。

在外国人名汉译时,无论如何努力选择非理据的汉字,都难以避免理据性的理解,从而引起尴尬。
 
很多年前,我就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老外的帖子:
 
我第一次踏上中国正值197610月初,我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首位被允许进入中国留学的英国人。记得那时候我们的教室里并列悬挂着马克斯、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及毛泽东主席和华国锋主席的画像。还记得那时候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是“继续批邓”。恰好有位新西兰来的同学,他报到时填的姓名是“邓肯”(Duncan)。学校负责干部一看眉头就拧起个疙瘩来,说:“邓肯,这名字可不行。这不等于肯定邓小平吗?眼下全国都在深入揭批邓小平的右倾翻案风,你这名字太有政治问题了,得马上改。我看就改成‘邓布(不)肯'或‘邓南(难)肯’吧。”

 
这当然可以看作一个笑话,但我们从中还是可以体会到中国人对人名用字的表意敏感,哪怕它是外国人名的汉译。
 
外国人名汉译去理据化,主要方法是汉字的非理据组合,用极强的陌生化组配屏蔽理解的可能性,造成汉字组合的语义断裂,实现单纯记音的效果。

然而这样的努力,从本质上说是违背汉字属性的。也就是说,即使是一个看不出任何意义的汉译人名,只要你使用了汉字,就会产生意义的联想。“邓肯”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居里夫人”是大家很熟悉的物理学家和化学奖。她的名字译成汉语是玛丽亚·斯克沃多夫斯卡·居里(Maria Skłodowska Curie),其中居里Curie的音译。然而网上有人说不要叫我宅女,请叫我居里夫人,显然,居里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汉字,一旦在外国人名去理据化的名义下组合在一起,还是会发生意义的联想——谁要你用的是表意字呢?

 
其次,外国人名的汉译重建汉字理据。
 
从严格意义上说,汉字是表意文字,外来词的译名必须涂上意义的油彩,打扮一番,才能在汉语中“登堂入室”。这就是为什么在汉语外来词的历史上,能够留存下来的,绝大多数都是意译词。

比较一下《汉语外来词词典》和新版《现代汉语词典》,会发现在现代汉语中被淘汰的汉语外来词,绝大部分都是未经意义“化妆”的记音词。
 
人名的翻译虽然尽可能去理据化,但在 “望文生义”的汉字思维中,重建理据依然是用汉字重写外国人名的普遍心理。
 
外国人名的汉字重写,其实就是在中文的意义体系中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在中文的语义滤网中“洗心革面”,获得新的重生的理解。
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拼音文字之间的人名转译上,因为外国人名原有的理据信息是建立在记音形式上的,拼音文字的人名转译不会破坏这些信息。

然而表意文字从根本上改变了外国人名信息的存在基础。汉字不仅隔断了外国人名原有的理据信息,而且由于汉字符号本身表意的特点,汉字书写的外国人名自觉或不自觉地重建了外国人名的理据信息。
 
这样一来,观察外国人名的汉译,就成了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留心察看,外国人名在汉字重写后建立的理据有这样几种类型:

 
1.姓氏理据
 
为外国人名汉译的第一个字选择中文姓氏。小孟同学提到的“王尔德、张伯伦、史怀哲、萧伯纳”都是这样的例子。
 
给外国音译人名用同音的汉字姓氏,这是上世纪上半叶翻译的一种风尚,这种风尚在台湾保留了下来。它和台湾人的发音习惯无关,但和台湾、大陆的不同文化旨趣有关。
 
从理论上说,音译名字使用汉字姓氏,是强调了名称的理据性和译入语的文化性;音译名字不使用汉字姓氏,是强调了名称的任意性和译入语的工具性。两者各有千秋。

不过,音译外国人名使用汉字姓氏,容易被“默认”为中国人,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解。例如看到“陶思道”这个名字,和看到“托尔斯泰”这个名字,感觉是很不一样的,尽管他们是同一个人。
 
从文化发展指向说,台湾译名是传统指向,大陆译名是现代(西方)指向。两岸都会对对方的译名感到奇葩,就好像台湾同学到复旦,发现电脑输入法是拉丁字母,而且拉丁字母输入也可以打出汉字,非常惊奇一样。

 
2. 性别理据
 
外国人名的汉字重写,会用种种方式凸显原名的性别含义。这一般表现为对女性人名采用具有女性色彩的字,而男性人名的用字则非女性化,或男性化。
 
例如英语有一个姓氏Monroe,当它是美国总统的名字时,汉字重写为“门罗”;当它是美国电影女明星的名字时,汉字重写为“梦露”。
 
同样一个Danis,作为女性人名就写作“丹妮丝”,作为男性人名就写作“丹尼斯”。
 
为外国译名建立性别理据几乎是中文翻译的一种“集体无意识”。我们上面提到的居里夫人的全名“玛丽亚·斯克沃多夫斯卡·居里”,貌似去理据的译名中,还是可以发现“玛丽亚”中的“玛”和“丽”是具有性别含义的。“玛”不可能写作“马”;“丽”也不可能写作“里”,当然更不可能写作“力”。

 
3. 联想理据
 
在外国人名的汉字重写中,影响选字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联想。而联想就是在记音中为外国人名匹配尽可能“透义”的字。
 
例如“斯巴达克斯”(Spartacus)、“莎士比亚”(Shakespeare)、“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三个人名中都有S这个音,但汉字重写中的联想却为它们选择了不同的字。斯巴达克斯是角斗士,选字用“”;莎士比亚是作家,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选字用“”。
 
同样,英语人名中Russell这个音,作为篮球运动员的名字,选字用“拉塞尔”,例如“比尔·拉塞尔”“德安吉洛·拉塞尔”;作为哲学家,选字用“罗素”。
 
不要以为音译字“拉”和“罗”都很“单纯”,都是去理据化的记音字;一比较就看出来它们并不“单纯”。“拉”的选字,“罗”的选字,都和这两个字的意义联想,尤其是组合联想有关。很显然,“拉”的组合不如“罗”的组合那么雅。
 
也不要以为“赛尔”和“素”都很单纯,都是去理据化的记音字,一比较也会明白,“素”的意义联想更雅。

 
4. 构式理据
 
外国人名的翻译,在各种语言中,都以尽可能复刻原音为原则。但由于汉字的字音具有时间和空间的不确定性,不同的人对某个人名的汉字“复刻”,会使用不同的汉字。这样一来,同一个外国人,在理论上就可能有不同的汉字译名,显得很“任意”。例如“雨果”又译作“嚣俄”,“提香”又译作“铁相”,“基辛格”又译作“季辛吉”,“肯尼迪”又译作“甘乃地”。
 
中文用自己独有的智慧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赋予既有的约定俗成的译名以优先权。例如:
 
Norman Bethune,约定俗成的译法是“诺尔曼·白求恩”,后人再作记音更准确的译法“诺尔曼·贝修恩”就不可行,因为读者会以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人。
 
同样,Leighton Stuart,旧译“司徒雷登”,毛泽东写过《别了,司徒雷登》。这已经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译名,虽然它在记音上不太准确,但更准确的译法“莱登·斯图亚特”依然不可行。

 
这样做事实上是依靠汉字的表意特征,把既有的汉字译名不加分析地视为一个表意的“构式”,以此作为译名的理据。有了这样的构式理据,汉字化了的译名就不再是任意的了。
 
构式理据在汉语译名中普遍存在。我曾看到一位作者在刊物上的提问:
 
一个国家的第一级行政区在中国叫“省”,美国叫“州”(state),英国叫“郡”(county)。美国的全称,中文叫“美利坚合众国”,英文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直译应是“美利坚州联”或“美利坚联州”。美国各州,中文译名大都用“州”,如“加州”(即加利福尼亚州)、“伊阿华州”等。而Massachusetts这个州,中文译名也叫“马萨诸塞州”,字典上也是这样写的。可是,当碰到这个州的理工学院时,中文译名一概叫“麻省理工学院”。“州”变成“省”了!何以出现如此怪事,还望高明教我。
 
这样的“怪事”能够在汉语中堂而皇之出现,就是因为它们有汉字独有的构式理据。

 
构式理据充分显示出表意字记音不同于拼音文字记音的特点——意合性。哪怕是在汉字重写外国人名的“莫名其妙”组合中,表意字的意合依然在隐隐约约中起着“构式”的作用,尽管在明面上看不出字与字有任何的“意合”。
 
这样我们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根据上海话音译的英国诗人Shelley的名字“雪莱”,不能改为普通话更准确的译名“谢利”。这显然和“雪莱”已经“意合”有关。

这种意合人们说不出所以然,可能和“雪”更形象,“莱”是野菜,两个字的“意合”比“谢利”更雅有关,同时也因为它们是表意字的组合,在长期使用中很自然形成了构式理据。
 
这样的构式理据其实在汉语四字格中早有踪影,例如《论语》中的“而立之年”。

 
回到小孟同学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港台翻译的外国人名更注重汉字的理据,而大陆翻译的外国人名更注重汉字的去理据化,其实,无论是否在意理据,汉字的表意形式本身就在重塑外国人名的意涵。
 
这就是同学们要记住的:

只要是汉字书写,中文就不会“透明”;
 
只要使用汉字,就在汉字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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