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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星已有12年工作经验,但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让孩子从七岁半开始独自生活的情况,摆在她面前的问题是:“该如何保护这个案件里的孩子?”
部分自觉对孩子疏于管教的家长,甚至流露出触犯法律的担忧:下一个收到“教育令”的,会不会是自己?
“家庭教育促进法从第一稿到出台,很多惩戒性的措施已经做了淡化。但我们也希望通过‘教育令’‘指导令’让家长意识到,如果家庭教育没做好,国家是要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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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南方周末记者 苏有鹏
南方周末实习生 余安迪
责任编辑|吴筱羽
首份“教育令”背后
【#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不得让8岁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2020年8月10日,胡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女儿胡某茜由母亲陈某抚养。之后,陈某再婚,另租房屋,因事务繁多,在刚搬出来的两三个星期内未将孩子送去上学。基于此,生父胡某开始为小孩找全托、保姆。自2020年12月开始,小孩一个人和保姆居住,托管费用由胡某承担。2021年10月27日,胡某向长沙天心法院起诉陈某,请求将女儿胡某茜的抚养权判给他。最终法院判决抚养权仍然归母亲陈某所有,但对其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并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全国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该令规定,陈某不得让8岁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应让孩子与其同住,并由其本人或近亲属亲自养育与陪伴孩子。
“教育令”和“指导令”
如何评估“依法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