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非:失去美国让英帝国反省,最终成功保住了加拿大

2022-01-21 星期五

在上海,法租界总是比英租界更“洋气”些,这其实展现了英法两国不同的统治逻辑:英国作为“非正式帝国”,殖民地是私人商人管理,也就更“功利”一些。而法国作为“正式帝国”,把本国的政治架构和共和理想都带到了殖民地,基础设施也就做得更好。
采写 | 宗祁
全文共 7508 字,阅读大约需要 19 分钟


日不落帝国。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可以算是中国人对帝国的想象了,在这种想象中,有一种对辽阔疆域的向往。而在欧洲,英国被称为“日不落帝国”,也以其统治区域之广昭告其国力之强盛。


但“征服是一回事,保持长久的控制是另一回事”,帝国的扩张在近代反倒成为一种“压力”,甚至可能弊大于利。一方面,同古代的帝国相比,近代帝国扩张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合法性”的挑战;另一方面,帝国面临如何安置边缘地区的精英的难题:既无法完美地把他们吸纳到帝国中心的政治结构中,又不能放任地方的势力过度发展。英国、法国等老牌殖民帝国实行了不同的应对政策,奥地利、俄罗斯等也使出了浑身解数来统治多民族的庞大帝国,这些应对方法、统治架构、政府组织形式等等,可谓“帝国的技艺”。


郑非在《帝国的技艺》一书中,将英国、法国、奥地利(哈布斯堡)和俄罗斯这四个帝国根据其统治类型作出了区分。正式帝国中,核心地区的精英单方面制定全部对内、对外政策,如法国,而非正式帝国统治较为松弛,来自边缘地区的精英享有较多权力,如英国。燕京书评采访郑非,考察各国中心与边缘的矛盾,其统治的成败功过,以及对今日世界的影响和启发。


郑非,毕业于复旦大学,现任教于上海政法学院,从事比较政治研究,对族群政治、帝国政治与后发展国家政党政治感兴趣。著有《帝国的技艺》《帝国的失败》《帝国的分裂》等作品。


《帝国的技艺:统治不可统治之地》
郑非 著
一頁folio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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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统治技艺的成败


燕京书评:关于“帝国”的著作有很多,比如迈克尔.多伊尔的《帝国》,库铂的《世界帝国史》等等,学者们对帝国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对帝国的类型也作出了区分。可以简单说说你对帝国的定义是什么吗?你在本书中引用了熊彼特的话:“现代帝国主义代表了一种军国主义和贵族式的倒退”。现代帝国与古代帝国的区别是什么?


郑非:不同时间、不同地方的人有着不同的对帝国的定义,但大家一般都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强大又广袤(广土众民),这个国家就配得上帝国这个称谓(不管帝国用在此处是形容词还是名词)。而学者对帝国的定义可能更挑剔一些,觉得强国未必就是帝国(尽管强国常常以帝国自诩),帝国还是从广度上来考量更合适。在《帝国的技艺》一书中,我也是从广度上来给帝国做定义的。


我并不赞成熊彼特的判断,但是我能理解他的意思:帝国同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紧张关系。一方面,现代帝国的内核往往是某个现代民族国家,帝国的存在对此现代民族国家的社会完整性确实存在着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现代民族国家在帝国内核里的优势存在,也会让帝国难以将边缘地区整合进帝国里来。比如圣雄甘地,他是印度贵族家庭出身,在伦敦大学就学。在任何一个古代帝国,他都绝对会是帝国统治者拉拢的对象,但在南非,他却由于拒绝从一等车厢改换到三等车厢,被人从火车上扔了出来。这是英国人的种族主义思想导致的,这种种族主义以不列颠人为本位,将其他无论什么出身的人都看作是附庸。从帝国治理术来看,这是非常错误的。


约瑟夫·熊彼特,美籍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著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等。


燕京书评:美国独立是对英帝国的一大打击,英国反思了它的殖民政策,认为美国不是权力太少,而是太多,英国决定“增总督之权,与世家共治,拉拢、分化地方”。(p.127)后来英国成功保住了加拿大,是否能说明英国的改革是有效的?


郑非:美国革命之后,英国在加拿大的政策确实是加紧了母国对殖民地政治的控制。马娅·亚桑诺夫在《自由的流亡者》一书中有一个场景——美国革命后,跟随英国作战的一部分北美殖民地居民(被称为效忠派)迁往加拿大。


1783年,新不伦瑞克的首任总督托马斯·卡尔顿到任,“这位总督认为……最佳途径是与一小撮任命顾问合作,进行自上而下的治理。”白厅授权卡尔顿如有必要,可以一直拖延民选议会的成立。


这其实意味着一个寡头政体,总督加睐于一小批社会精英(往往是地主),委任以官职,使其协助自己行政,而民选议会在社会基础与功能上都受到诸多限制。后世的学者会称这种做法为“行政吸纳”。英国甚至打算在加拿大引入世袭贵族制度,以便创造一个绝对效忠于王权的利益集团,以及一个能够制衡民众力量的保守政府形式。


这种做法在当时就引起了相当一批效忠派移民的反感,在1785年新不伦瑞克的选举中,他们提交请愿书,大声疾呼:“我们却看到英国臣民公然被关入监狱……军队进入城市,在毫无必要且无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在街上巡逻……政府违法征税……选举的自由以最为明目张胆的方式被践踏……这样的做法……破坏了英国宪法的基本权利。”


这正好是美国革命的语言,而这种语言以后将一而再,再而三在加拿大的土地上回响。


这些骚乱不能归咎于一小撮臣民的不忠,因为效忠派已经为了帝国的事业而毁家弃国;也不能说这是民族解放,因为加拿大不同于已经有了百五十年殖民历史的美国,还没有可能形成什么独特的家国认同。既然如此,就只能说明英帝国的殖民政制确实存在内在的问题,它频繁造就中央-地方矛盾,这也说明,只靠人事政策来控制殖民地,是有问题的。


英国后来保住了加拿大,不是因为英国对加拿大加强了管理,相反,是放松管理才带来的。1837年和1838年,在加拿大有了武装骚动,英国惊觉另一次“美国革命”在望,于是改弦更张。本地的行政事务交给本地议会负责,总督在殖民地的角色向英国国王看齐,虚君化;中央管辖事务同地方分离,除少数帝国事务外,其他事务都交给地方处理,中央不再干预。地方可以自行立法,自订关税。


从历史来看,这种松弛化的殖民地管理并没有让英国失掉加拿大,反而是巩固了加拿大和英国之间的联系。


燕京书评:在后期,英国主要靠经济利益“利诱”殖民地,在19世纪60年代后,没有帝国总议会,也没有帝国宪法,但各地方在法理上仍然从属于不列颠,这很不可思议,也很依赖于帝国本土的繁荣。英国这种模式是否只适用于国力强劲的国家?


郑非:这主要是因为英国人的政治体制、文化与心理根本不支持他们大动干戈,在不列颠与白人垦殖殖民地之间建立一整套法理完备、清晰的帝国体制,只能在现有的条件下修修补补。他们的做法相当于建立了一套邦联体制,但是是“做得说不得”。正因为这种名实不相符,才把种种不方便说出来的尴尬隐藏起来,让各方都能各取所需,维系他们的关系。


这种做法当然需要帝国中的核心国家国力强劲,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上都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是,仅仅有强大的国力,而没有审慎的自制精神,也是没有办法实践英国这种帝国治理模式的。


燕京书评:你在英帝国这一章中多次提到埃德蒙.柏克,柏克在这一历史过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埃德蒙·柏克,英国保守主义代表人物,著有《美洲三书》。


郑非:在我看来,埃德蒙•柏克的帝国政治理念是数百年来英国保守主义政治家对于帝国该如何治理看法的一个卓越总结与代表。


比方在美国革命之前,柏克极力主张英国应对北美申明权利,但应放弃实际行使。这就是英国人“模糊过关”的智慧了:少争论学理,但凭常识做去。柏克认为,一国对其属地的主权,从理论上来说,必定无限,但是从实在上讲,是根据各地环境、历史之不同而有权利边界的。尊重这一自然形成的边界,有赖于主政者的克制与智慧。换句话说,绝不能不顾具体的情势,一味的主张并行使主权类抽象权利。


对柏克而言,英帝国与其属地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头脑与肢体之间的关系,头脑指挥肢体但不代替肢体,中央政府的功能是监督而不是取代地方政权,“指导它们、控制它们,却不吞灭它们。”“(国家)部分之间的从属关系,是排斥这种简单的、铁板一块的统一的。”在另一处,他也说道,“在地方特权与共同的最高权威之间,界线当极端微妙。争端、甚至激烈的争端和严重的敌意,往往无可避免。但是每一项特权,固然都使它(在这一特权适用的范围里)免受最高权威之运行的约束,但这绝不是对最高权威的否定。……一旦发生这种不幸的争吵,则最轻率的做法,我看莫过于帝国的首脑坚持认为:任何违逆它的意愿和行为而申明的特权,都是对它整个权威的否定。……这岂不是教导他们不去区分各种形式的服从吗?”


柏克实际上认为,在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统一”与“一致”总是暂时的、相对的,“分歧”与“冲突”才是合乎自然的常态。既然如此,一味强调中央对地方的管治权就是不明智的。治理一个帝国,是需要一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难得糊涂”的精神的。


我们可以合理的说,柏克就是“非正式帝国”理念的提出者。


燕京书评: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同化政策以失败告终。这在历史上没有美国革命影响那么广,但如果说美国革命反映出英国治理方式的缺陷,阿尔及利亚革命是否能说明法国模式的失败呢?


阿尔及利亚。


郑非:与其说美国革命和阿尔及利亚独立战争分别代表了两种帝国模式的失败,倒不如说这两个历史事件实际上是由于英国和法国在彼时并没有认真把其模式推行下去所造成的。


比如柏克在论美国革命起因的时候,就尖锐的讽刺了内阁首相们想要拉紧美洲的马嚼的企图,“他以为、许多人也以为,美洲商业的昌盛,得多归功于法律与制度,而自由,却仅有尺寸之功;以条规为商业,以税法为财源,这一号人,天下真是滔滔皆是。”他认为维系不列颠与属地之间的关系的方法绝不是武力与管制,而是“我把不列颠宪法的一份股权授予她(以换取她的服务……我持有殖民地,是靠亲密的感情,它来自于我们共同的姓氏,共同的血缘,相似的权利和一体的保护。”


至于法国在阿尔及利亚其实也是没有认认真真把它的同化政策推行下去的,比方说殖民史学家马丁•D•刘易斯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评论:“同化政策出错的地方,与其说它不合逻辑、不现实或者不可能做到,倒不如说人们就没有做出过认真的努力来把它执行下去。”面对一个优势的文明,阿尔及利亚的许多本土人群在一开始想的是确实向法国看齐。但是由于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移民的抵制,导致这种靠拢没有成功,一位法国教授在1953年的著作中预言性的警告:“正是通过向800万民众关闭正常的合法性道路,才有可能把它推到法国公开敌人的怀抱。”后来的历史表明这位教授的警告是正确的。我相信,如果在阿尔及利亚法国的做派同它在塞内加尔差不多的话,那么法国的同化政策是有成功希望的。


燕京书评:你在讨论奥地利哈布斯堡帝国时聚焦在了匈牙利、捷克的反叛上。奥地利哈布斯堡作为帝国代表了何种治理逻辑?


郑非:奥地利-哈布斯堡帝国内有德意志人、匈牙利人、捷克人、克罗地亚人、塞尔维亚人、波兰人、乌克兰人以及斯洛文尼亚人,一支典型的帝国军队里的军官往往要掌握数种语言,才能指挥的动他的部队。


哈布斯堡王朝面对这些众多的民族,考虑到其主体人群——德意志人——并不占帝国人口的多数,很显然无法使用同化政策,化夷为夏,只能是分而治之。从大的方面来说,是奥地利和匈牙利各自分摊统治责任,用奥匈帝国成立时帝国首相对匈牙利人讲的话来说,就是:“你们管好你们那边的野蛮人,我们管好自己这边的。”从小的方面来说,就是提倡各民族各管各的,互不接触。在帝国末年,按照当时的欧洲标准,在内莱塔尼亚地区(奥地利帝国)确实发展出了蓬勃向上的公民社会,以及一定的面向所有臣民的宪政代议体系。但是,在这种统一的政治架构下,帝国各族群的民族主义分子(包括德意志人)以及相当一部分政治家都在努力明晰化各族之间的社会边界,各自为政。


多民族的奥地利-哈布斯堡帝国。


燕京书评:在俄罗斯的一章中,你反复提到俄罗斯作为主体民族并非是帝国的受益者,相反,可能帝国的政策更偏向其他民族。你还指出,西方的学者可能看不到某些治理方法,比如在外表上维持“小民族在享受特殊待遇的表象”,从而在人民中间制造矛盾。斯拉夫民族也是帝国扩张的受害者吗?你在这方面的研究对以往西方的研究有什么突破?


郑非:写作《帝国的技艺》一书时,我正好在英国爱丁堡大学访学,我访学时的导师是社会学系莉莲安娜·莉佳老师,我们常常在一起谈论帝国的分类与治理的问题。我向她提出,过去我们对近代帝国的分类总是平行的,把它们看成是一个民族对其他民族的统治,帝国内可以分为统治民族和臣属民族,这可能是因为西方学者在民族国家中生活久了,产生的偏见。其实从中国、俄国这些国家的经验教训来看,帝国的结构完全可以是竖着的,“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其实是许多传统帝国的特色。在这些帝国中,是没有所有主体民族这一说的,因为帝国根本不向任何人或社会集团负责。



帝国统治与今日世界


燕京书评:一般来说,人们认为疆域辽阔对一个帝国是有益的,但你在书中认为并不然,甚至是恰恰相反,对边缘的控制增加了帝国的管理成本,是对帝国的一大考验和挑战。“帝国是累赘而不是资产”(p.250)综合来看,你认为扩充疆域对帝国是弊大于利的吗?


郑非:疆域辽阔对一个帝国来说,当然是有益的。但欧文·拉铁摩尔在《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一书中说道:“帝国边界,不只是划分地理区域和人类社会的界线。它也代表了一个社会发展的最大限度。”他的意思是,所有的扩张都有界限(不止是地理界限),超过了这个界限,扩张是得不偿失的。我赞同拉铁摩尔的这个判断。


所有的帝国都会考虑扩张的成本与收益,比方说征服地区的自然资源丰度如何,战略意义有多大,本地族群既有的组织结构、军事技能,当地的地形,人口密度与都市化程度等等因素。虽然到了近代,科学技术与经济条件进步,帝国可以用较低的相对成本到达地球上各个地方,进行征服,但近代帝国也有一个古代帝国不会考虑到的统治难题——合法性,这就使得近代帝国的界限也是有限的。


比如美国在十九世纪上半期的时候就有了成为新帝国的潜力,但是它的实际扩张其实却比预想的要缓慢的多,因为它必须考虑这些问题:“宪法事实上是否容许领土扩张?如果是,以什么形式?到什么程度?有什么条件或限制?通过哪些体制、机制?新领土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与其他联邦权力机关受到同样的宪法限制?结构性原则,如权力分立或联邦制,在多大程度上控制了获得领土和进行管理的方式?新领土上的居民是否享有与原先各州居民同样的权利?总统是否拥有管理新领土的固有权力?国会能授予他这种权力吗?”


到了1898年美国占领菲律宾之后,终于遇到了瓶颈。在美国的现有政治规则和社会条件下,将菲律宾化为美国一邦是做不到的,当时一位参议员说道:“谈论把8000英里外的热带国家美国化是无稽之谈。我们的人民永远不会同意这片遥远土地上的人民在我们国家的事务中有发言权。”主持占领的麦金莱总统曾对菲律宾的前途发出过一番这样的言语——“我夜复一夜地走在白宫的地板上,直到午夜,先生们,我毫不羞愧地告诉你们,我跪下来,不止一个晚上,我向全能的上帝祈祷,祈求光明和指引。”很难想象一位古代帝王在获得一块新领土之后会有麦金莱这样的苦恼。又比如,在《被抹去的历史:巴拿马运河无人诉说的故事》一书中,作者告诉我们,当美国兼并巴拿马运河两岸土地之后,他们所做的是花钱把当地的人民迁走,而不是留下他们来做税基,古代的帝王一定也会对美国这个做法啧啧称奇。


这里发生的问题是,古代帝国的整合往往是靠某种人事吸纳政策,但是近代帝国要整合,仅仅靠人事吸纳就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英、法等海洋殖民帝国,还是奥、俄这些传统的大陆型帝国,都遭遇到了我在《帝国的技艺》一书中所描述的那种“帝国压力”。正是从这个角度说,帝国有的时候是种累赘而不是资产。


燕京书评:你写道,上海的法租界比英租界更“洋气”。因为出于共和理想,法国更注重公共设施的建设,并且把本国的官僚体系在殖民地进行复制。而英国则奉行自由主义、将殖民地的建设外包给商人,而更注重利益,租界看起来也像是商业区。你采用戴维.莱克和莫特的模型(p.77),将英国称为“非正式帝国”,将法国称为“正式帝国”。对于二者孰优孰劣,你是什么观点?


上海租界区。


郑非:无论正式还是非正式,都是帝国应对边缘冲击的方式。在非正式的状态下,英帝国的组织是比较松散的,在某种程度上缺少正式制度所带来的那种控制能力,但是却由于这种松散性也避免了正式制度中那些因为“名实必须相符”所带来的政治冲突,帝国内部的联系可以是有弹性的。比如置之不论不列颠与加拿大、澳大利亚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为双方留下转圜的余地。而法国在正式帝国的形态下,帝国的形态就有点像“在建状态中”的民族国家,巴黎居中央,而“法国只把帕比提、达喀尔和因苏拉看成是巴黎的远郊。”


就我个人而言,会觉得非正式帝国更切合实际,更容易操作,但对帝国主政者的智慧与自制力也有较高的要求。


燕京书评:英国人通过自由市场经济“利诱”殖民地生产欧洲需要的原材料,而法国人则用官僚体制强制推行(“威逼”)。“利诱”和“威逼”仍然是发达国家对不发达地区剥削的两种主要形式。今天,新自由主义对不发达地区的剥削是否和英国的“利诱”如出一辙呢?


郑非:在鄙著中,我比较了法国在尼日尔的统治和英国在尼日利亚的统治,这两个地方在过去基本上属于同一个区域。从本地豪萨人的眼光来看,英国的统治明显较轻微、较少压迫性,而法国的统治则死板、严厉。豪萨人觉得英国人纾解了农民的困境,而法国人则压榨农民的劳力。豪萨人更害怕法国人——法国行政官员留下的负面形象居多,以强迫劳动为人们所谨记。


但说老实话,到了十九世纪,无论是英国还是法国,其主要的经济收益都不是从不发达地区而来的(政治收益是另外一回事)。比如说,1882至1886年间,法国与殖民地的贸易只占法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71%,同时期英国与其殖民地的贸易虽然占到总贸易额的三成,但是大部分的贸易是在英国和白人垦殖殖民地之间,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总的来说,无论是作为一个市场,还是原材料产地,帝国在法国的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算重要。茹费理曾经说过,殖民政策是工业政策之女,但是法国殖民地主要充当的是法国那些夕阳产业的市场,法国的新兴工业从来没有发现帝国是一个好市场,因为它太穷,买不起太贵和太复杂的东西。所以,帝国实际上阻碍了法国资产运用的效率。过时的产业得以生存,资本和劳动力本可以流向更新、更有活力的产业,却被束之高阁,本部和殖民地的价格水平都高于世界水平。这样,尽管殖民地在法国经济格局中的分量在进入二十世纪后有所上升,但是对法国经济却是有害的,人们发现,殖民地实际上是法国经济的负担。


相似的事情,以程度略微的方式也发生在了英国。这也是为什么英国会出现曼彻斯特学派,主张彻底摆脱帝国。当时的历史学家戈尔德温·史密斯公开将殖民地比作寄生虫:“当人们将属地作为英格兰的精华进行讨论时,他们忘记了橡树的根深叶茂是在寄生虫缠绕它并养活自己之前。”在1852年迪斯雷利更抛出名言,称殖民地是“挂在我们脖子上的磨盘”。


我不清楚当下新自由主义对欠发达地区的剥削是否跟英国的帝国经营方式相同。不过,如果相同的话,尼尔•弗格森在《帝国》一书中指出,当前无论是贸易也好,投资也好,比例上讲,发达国家的主要贸易、投资对象仍然是发达国家,而且比例较十九世纪末期要更大而不是更小。从这个角度讲,至少从相对程度上来说,发达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剥削似乎要更小而不是更大。


《帝国的失败:为什么会有美国》
郑非 著
一頁folio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11月版


燕京书评:帝国中心与边缘的关系中的一大矛盾点是,边缘的精英不能很好地被纳入帝国的系统,也无法影响帝国本部的政治,就算在议会中给边缘地区席位,他们也仍然是少数,于是,很多精英选择领导边缘对帝国的反叛。而通过从中央派遣人员管理边缘地区,也可能也会“水土不服”,不能很好地尊重和理解当地的习惯。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吗?


郑非:倒不一定无解。比如在美国革命中,宾夕法尼亚代表约瑟夫·盖洛韦,在1774年第一届大陆会议会议上,提出了所谓的“盖洛韦方案”。根据这个方案,在十三殖民地上将会建立一个北美殖民地总议会,凡不列颠议会涉及北美事务的立法,这个议会拥有否决权。该议会对北美事务的立法,不列颠议会也拥有否决权。还将设立一位总统或主席,由英王任命,由他来负责北美的行政领导,由总议会以对其进行监督与制约。简而言之,这个计划中,北美总议会和不列颠议会将构成大英帝国在北美领土的上下两院,具有相互否决权。帝国全局事务由不列颠负责(也就保住了不列颠的面子和主权),而北美也能够保证某种程度的政治安全。这样建立的是某种倾斜性联邦制度,既承认不列颠的上级领导地位,又给予北美对其领土的某种专属控制。


英国后来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所建立的帝国控制体系,实际上可以看作是盖洛韦方案的升级版——各殖民地自建议会与责任制政府,对本地事务有立法权,对帝国在本地的立法实际上享有否决权。此外,各殖民地与帝国中心保持一定的距离,把帝国整体事务的治理权交给不列颠,不列颠的政治家则在私下里与各殖民地的精英沟通、妥协和协商大政方针。


简而言之,英国的做法是,既然边缘不好被纳入帝国系统,那就不明着纳入。在保障边缘区政治安全的同时(换句话说,自治),不给边缘精英和帝国中心机构以吵架的平台与可能。不就原则发生争论,扑灭会带来原则争论的利益冲突,是英国人的解法。这个解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


燕京书评:我们知道,法国禁止穆斯林女性在公共场合戴遮盖整个脸部的头巾,这和法国对殖民地的同化政策如出一辙:想成为法国人,就要先接受法国的文化。而英国在帝国时期,为了本土人民的利益,不能和殖民地结成关税同盟以巩固与殖民地的联系。如今英国脱欧,是否也是由于本土人民的经济诉求而不得不作出可能损坏长远利益的决定?英法的殖民历史和在殖民地的治理方式对今天有什么影响?


抗议法国头巾禁令的人群。


郑非:英法目前的国内、国际政策同帝国时期的政策方针呈现出某种相似性不足为奇,因为它们受同一个东西——各自的主导意识形态与国家建构历史——推动。比如法国素来强调四海一家,而英国人反对激进的政治设计,这在帝国时期就各自体现为同化政策和非正式帝国,到了如今,在法国则体现成公民民族主义,在英国则体现为对超国家组织的怀疑。从这个角度看,英法的殖民治理方式与它们今天的政策是相关关系,不是因果关系。


燕京书评:在法国,被殖民地区只要接受法国文化就能成为法国人,看上去似乎更包容一些。但,也可以说英国更包容,因为它允许殖民地保留自己的文化。(法国殖民地学校只教授法语,导致法属殖民地文盲更多。“20世纪60年代后期,法属黑非洲地区高达95%的人口仍是文盲”)


同化政策在今天欧洲也是很“热”的话题和研究领域。你在本书中也十分关注这一方面,花了很多篇幅讨论两种应对社群间关系的思路(吸纳性的,如赋权式同化、文化压制;分离性的,如协和共治、种族隔离等)。但是你在似乎没有给出面对同化问题的一个可能出路?


郑非:英法各自的殖民地政策中都有解放与压迫的一面。法国人高举共和旗帜以公民平等视人,而英国人则刻意同殖民地的基层社会治理保持距离。前者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对属民个体的尊重,而后者则意味着对属民社群的照顾。但同时发生的事情是同化与压迫共存,隔离与歧视齐飞——在法国那边,对个体开放上升通道,同时意味着对本土文化的摧残和压制。在英国那边,社群自治在某种程度上也并不意味着就没有社会歧视,不出现社会僵化。比如在香港,大清律一直被英国人执行到了1971年,而根据该律,妻妾是合法的。


现代学者通常对同化持相当批评态度,认为这是多数族群压迫少数族群的一个手段。但说老实话,从历史上来看,面对优势的文明,处于劣势的人群其实并不一定持反对整合的意见,而是可以比较灵活与有弹性的——只要能证明接受新的文化确实能够给这个社群整体与个人带来好处,只要这种接受是自由做出的,而不是被强加的。比方说相当的非洲人希望能够求实现那种桑戈尔所说的“同化,而非被同化”。一位塞内加尔人曾直率的说道:“欧洲不能同化非洲,但非洲需要同化欧洲。……非洲的精英需要同化法国的教育,如果一个人吸收他的食物。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吃菜和红薯,不是要变成菜和红薯,而是吸收它其中对身体有益的成分。”换句话说,同化想要成功,就必须让被同化的那群人具有主体性。没有这种主体性,无论是同化平等也好,多元文化也罢,都是欺负人的东西。


燕京书评:你在前言中提到,《想象的共同体》的作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说“帝国与民族”内在不相容,一些学者认为民族主义是帝国解体的主要原因,但你并不同意这种说法?

你写道“帝国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个‘构建中’的民族国家”,比如皮埃蒙特王国首相马西莫说“我们已经创造了意大利国家,下边我们还要创造意大利人。”民族是一个被发明出来的概念吗?


《想象的共同体》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著
吴叡人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8月版


郑非:过去我们常常把帝国中心-边缘紧张关系产生的原因说成是地方民族主义的兴起。但在很多场景中,与其说地方民族主义是紧张关系的原因,倒不如说是紧张关系的结果。坦率的说,民族很少是天然之物,而多是发明的产物。比起文化、血缘来说,政治冲突在促进人们的民族认同方面要起到更大的作用——相比起帝国中央来说,边缘地方差不多总是比较弱小和组织薄弱的。除非有外部势力强有力的支持,或者是帝国被极大削弱、面临崩溃之际,地方社群的精英很少一开始就寻求自治和独立,而是希望进行改革、获得尊重、分享权力,不管这是出于利弊分析、强弱对比,还是传统与习惯如此。一般来说,是事态的发展逐渐使他们激进化的,是政治冲突本身逐渐划清了社会界限,从而“民族化”了这些地方社群。民族主义往往是帝国内部矛盾的结果,而不是帝国矛盾的原因。


到了大众政治时代,帝国中心的人们对帝国提出了要求,他们既要求在帝国内实现族群等级制度(即帝国的利益分配向核心族群倾斜),又要求上下一体,帝国应该加强对边缘地方的管理,以便更有力的汲取。这种做派很显然违背了过去一切的帝国历史教训。或者我们换句话说,帝国本部的制约,实际上使得“帝国企业家”治理帝国的成本大大增高,这才是帝国衰退的根本原因。因此,对帝国来说,最危险的威胁来自于帝国的本部人群,而非边缘地带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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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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