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小龙: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脑袋,老虎为什么跑得快?

2022-11-05 星期六

中文系16级小白同学来信:

“费孝通先生在一本书中写过这样的话:‘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但在诗歌创作与许多小说创作中,很多作家又往往不讲究语法,老师您怎么看这个矛盾呢?”

小白同学的问题,是又一个“语言陷阱”。这不是说小白同学提问的初心,而是说小白同学的表述,陷入了语言符号“一般化”的陷阱。

语言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我们把两个问题对立起来,对峙起来,仅仅因为这两个问题在语词上是对立的。其实它们“各说各的”,各有自己的上下文语境。在各自的语境中,它们都是有道理的。

二者在表面上的冲突,是由于语言符号一般意义的“通约”。我常说语言“一说就错”,就是这个意思——一般化的词语只能表达,或者说理解,通用性的意义,无法表达和理解个体真实的感受。结果说得越复杂,越增添理解的障碍。

所以,面对各种相持不下的说法,我常常会想,其实两方面都是对的。同学们想一想,自己遇到的不少势若冰炭的观点,是不是也都各有天地?

这个问题说得深一点,就是人与人的观点具有不可通约性。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精神世界。当我们想说服一个人的时候,要记得语言的“一般化”局限,倾听和理解可能是更好的途径。

费孝通的“讲究文法”,是在和文字的局限比较的意义上说的。靠单个汉字,而不是将汉字有条理地组织起来,很难表达思想感情。费孝通强调文字的表达要讲文法,是希望辞能达意。

而作家“不讲究语法”,是指作家在文学创作中,为了表达具有特殊性的事象和情感,需要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差异化、陌生化、多义化,需要突破现实生活“一般化”表达中的“陈词滥调”。

其实不仅是作家,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表达,也都会为个性化的感受创造新的语言形式。在这个意义上,“不讲究语法”的另一面,是语言创造,语言发展,语言的生命力。这和语言表达的文理不通是两回事。

作家不讲究语法,这样的想法多见于语言文字工作者、语文教师。其实它是很典型的“语言暴力”。因为它不做具体分析。

我们应该想的是——

作家为什么“不讲究语法”?

那些“不讲究语法”的词语和句子,找来看看:它们的表达是不是让你很有感觉?

如果它们是一个个有效的生动表达,为什么它们会不合语法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我在给小白同学的回信中,提出了这一连串的问题。

在同学们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来看看文学作品中,那些“不讲究语法”的句子:

1. “主语”不讲究

“老板的黑白电视播着《西游记》,端着碗饺子,一口,滋滋冒水,嘴角滚烫。”(《小镇澡堂》)

谁“端着碗饺子”?“一口”是动词吗?“滋滋冒水”和“嘴角滚烫”,为什么不是同一个主语?这些,都是“讲究语法”的专家想质疑作者的。那么,我们就“讲究”一下语法,看看这个句子应该怎么写——

“老板的黑白电视播着《西游记》,老板端着碗饺子,吃了一口,饺子滋滋冒水,老板嘴角滚烫。”

把这两个句子比较一下,同学们看看,哪个句子更好,更有汉语味道?

为什么“语法不讲究”的句子就有味道,像饺子那样“滋滋冒水”?

一是因为在作者“不讲究”的地方,留下了读者想象的空间,栩栩如生。例如“一口”显然比“吃了一口”更形象生动,而在富有画面感的“滋滋冒水”面前,“饺子滋滋冒水”显得直白累赘。

二是因为作者在“放弃”语法讲究的同时,经营了句读段铺排的音乐性。好听的节律助读者生发语境联想,体悟作者的真情实感。“滋滋冒水”和“嘴角滚烫”的意味就在它们整齐的节律中,而它们前面的“一口”,又以突起的短节,和后面齐整的四字格产生对比,形成骈散和短长的错综之美。

其实所谓“放弃”对语法的讲究,只是相对于西方语言的方便说法。中文对文法的讲究牢牢扎根在句法的气息和语境默会中,这无疑是世界上最讲究的“语法”。

2. “谓语”不讲究

“‘侉’的一声大鑔,像是塌了什么,赶集卖货的人都一哆嗦。”(《第九个寡妇》)

‘侉’的一声大鑔”,是主语还是谓语?怎么既像主语又像谓语?讲究语法的人满是狐疑。

这个“既像主语又像谓语”正说到了‘侉’的一声大鑔”的“痛点”——它是一个动感的意象,既有名词性,又有动词性。这一点用英语一翻就清楚:

The big cymbal sounded like something had collapsed, and the people who went to the market trembled.

英语很“讲究”,将汉语“模糊不清”的“‘侉’的一声大鑔”直白地改写为“大鑔听起来(像塌了什么)”,主谓俱全。但这样一改——

(1)大鑔的声音“‘侉’的一声”没有了;

(2)大鑔的动感也没有了。它稳居在主语的位置上,成了一个静物,静待作者的“写生”。

英语语法一定对“既有名词性,又有动词性”的东西莫名其妙,必欲将二者分开,对立起来。

西文总是弄不清中国文化中的动和静为什么可以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相互转化,更不懂“动极而静,静极而动”,两者不是对立的。静只是运动的一种状态。也因此,“‘侉’的一声大鑔”在句子中才有动感,在句法上有“名词述谓”的作用。

3.“逻辑”不讲究

“(正胡思之间,忽听山后有人作歌曰: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宝玉听了是女子的声音。”(《红楼梦》)

语文老师一定不会把“宝玉听了是女子的声音”作为病句请学生改正。因为《红楼梦》是名著,而且这句话主谓俱全。

但我们一旦“讲究”起来,这句话逻辑不通,语法上出现许多“漏洞”,以至于英语翻译会勉为其难。

人工智能翻译这个句子,或是Baoyu heard a girl's voice(宝玉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或是Baoyu heard that it was a woman's voice宝玉听说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都get不到原句的“点”。

如果给这个句子补上漏洞,它就成了:

宝玉听了这声音,感觉它是女子的声音”

中文这样写未尝不可,但和“宝玉听了是女子的声音”一比,补上漏洞以后的句子“五脏俱全”,独立性强,但有点啰嗦。而原句“人详我略”,依托语境,能启示丰富的想象。

此时我们就能体会到:“尚简”的中文,才是好的中文。

回到小白同学的提问:

小白同学提到费孝通说的书面语言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这说的是书面语的形成比口语有更多的时间推敲,同时书面语缺乏口语交际时充分的语境信息(变化中的表情、声音、身势),相应地需要提供比口语更为充分的语言信息。也就是形式要规整一些(补充口语中缺失的语言成分),修辞要艺术一些(传达比口语中更为充分的语义和情感要素)。

小白同学提到的作家语言不讲究语法,说的是文学作品的语言要表达作者独特的体验和感悟,自然会注意创新表达形式,使用差异化的语言,努力拓展汉语汉字的潜能。

其实,所谓作家不讲语法,往往不是作家的语言有问题。我想起启功的一段话:

古代文章和诗词作品的句式真是五花八门,没有主语的,没有谓语的,没有宾语的,可谓触目惊心。

我回忆小时学英语语法有一条:一个句子如在主语、谓语、宾语三项中缺少任何一项时,这就不算一个完整的句子。我国古代作者怎么作了这么多未完成的句子呢?真不减于小孩唱的一首儿歌: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脑袋,真奇怪,真奇怪。

我努力翻检一些有关古代汉语语法修辞的书,得知没有的部分叫作省略,但使我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那么多的省略之后的那些老虎还那么欢蹦乱跳地活着?

启功说的现象,不仅在古汉语,而且在现代汉语,都是如此。而所谓“省略”,不过是现代语法学给中文打的补丁。

打过补丁后,这些句子无一例外都失去了活力。它们不再以“人详我略”的简洁游曳在充满默契的语境中;而是自作聪明,以“精确”的形式隔断上下文中的意会——它们不再功能主义,而改信形式主义。

可是,正如启功所说,“不讲究语法”的句子却“欢蹦乱跳地活着”,

这究竟是作家语言的问题呢,

还是语法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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