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对先锋文学一次较为成功的还原

2023-11-06 星期一

电影《河边的错误》

当理性经验失效后,人物该去往何处,小说和电影给出的选择不同。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文 / 南方人物周刊特约撰稿 DLL  

编辑 / 杨静茹  [email protected] 



2023年10月,导演魏书钧凭《河边的错误》第三次入围平遥国际影展藏龙单元。10月11日晚,电影首映后,原著作者余华与魏书钧、主演朱一龙一同参与了长达90分钟、持续到凌晨1点的映后活动。几天后,该片获得了本届平遥影展最高荣誉:费穆荣誉最佳影片。


在新生代导演作品扎堆的平遥影展,这部电影相对来说扎实、成熟得很明显。纵向比较,也能感觉到魏书钧的进步。他的前两部电影证明了他的灵光、他让电影节喜爱的能力。如果说从它们当中或多或少能看到魏书钧的个人印记——《野马分鬃》录音系大四学生的迷茫里有魏书钧本人的经历,《永安镇故事集》里即将开机新片的“导演”身处的权力结构、面对的剧本难题也正好与那个时期的魏书钧吻合,《河边的错误》则全无个人经验可以依赖。


余华小说《河边的错误》写的是1980年代南方小城发生的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电影把故事时间移植到1990年代。魏书钧是1991年生人,生长在北京。令人惊喜的是,这部完全用16mm胶片拍摄的电影,以粗粝的质感还原了一个新生事物出现又被压抑的特殊年代。这并不是怀旧,魏书钧也说,他警惕怀旧情绪,感兴趣的是当年区别于今天的“‘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余华的原著是对传统侦探小说的戏仿,从河边养鹅的幺四婆婆之死开始,警局队长马哲从目击者小男孩和遗落在现场的磁带,摸排到诗人和纺织厂的大波浪——查案过程中,这些不相干的人相继死亡。


电影尊重原著,让马哲在查案过程中牵扯出这么些人:常年在河边生活、后被幺四婆婆养着的疯子;曾被冤判流氓罪入狱的理发师许亮;和情人以诗歌完成精神交流的民间诗人王宏。片中几个边缘人角色都很亮眼,每次被审问时,许亮都轻松地、笑眯眯地迎接自己的命运,当查案使得他的异装癖暴露,他以一死完成对马哲的精神冲击;莫西子诗饰演的诗人王宏眼里有那个年代理想的光,余华在首映后的对谈中特别提起,他在海盐县文化馆工作,民间诗歌协会的组织者就是这个样子,“就是那个时代的那种感觉,非常准确。”


魏书钧说,小说压在整个故事上的不确定性,为电影提供了可以二次阐释的空间,而文学性的表述也不能让电影创作者直接进行影像转译,“需要从内部出发,从感受出发。”


全片对古典音乐的使用,与小城众人被命运拨弄的荒诞无力感应和得恰如其分。魏书钧对恐怖的氛围拿捏得很好。案发现场落下的磁带,A面是歌,B面有情人说给王宏听的情话。在被改为警局办公地点的电影院、在轿车里,马哲反复听那段无主的情话,嗓音甜蜜但氛围阴森。



种种证据表明,凶手是那个疯子。可是马哲不信。


余华的小说通过马哲的眼睛看小城的这几桩案件,魏书钧的电影创造了马哲这个人物的血肉:他大部分时间都不穿制服,而是穿黑夹克,有点轴,讲逻辑。他在单位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他有妻子,和一个待出世的孩子。


查案过程中,马哲的精神状态发生了变化,他无法接受非理性的“事实”。第一次读小说,魏书钧想到瓦格纳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和弦永远不回到主音,就像那篇小说,“解决了好像又没解决。”


大概拍了三分之一,马哲的扮演者朱一龙觉得“总是在走来走去,没有发力去用到很多设计,或者是没有在‘表演’”。魏书钧在采访里说,“我说那很好,如果我们意识到你在用力去表演的时候,可能它(表演)已经偏离了真实。”


电影的另一处原创是,办案地点被挪到了一个废弃的电影院。没人看电影,正好,马哲的领导高兴地说,用来办案。观众坐在电影院,看银幕里,大家在银幕前的舞台上办案。或许是近年我对影片中出现迷影元素有些祛魅,这个改编,对我来说并无太大意思。


不过片中有一个高光段落与此相关:马哲坐到观众席,看着银幕,在他的幻象/梦境里,以凶手的视角,观众看到冤死者最后的时刻,很有意思。尤其是发现幺四婆婆尸体的小男孩,回头对镜头笑着说,我之前就认出你了,然后被一下击倒。这些死者走马灯似的出现,构成了这段非理性的梦魇。


第一编剧康春雷用侯宝林的相声《醉酒》作比,形容读小说的感觉,“两个人喝大了,其中一个人说你要证明你没喝大,你就顺着电筒的光柱爬上去,那个人说我爬上去?你以为我傻我爬上去?你这边一关电门我掉下来了。我就感觉,马哲(小说主角)他所经历的这些事情很像他的光柱在消失,他赖以信任的某种理性的东西,或者说逻辑的东西在消失,所以他慢慢掉下来了。”


当理性经验失效后,人物该去往何处,小说和电影给出的选择不同。


原著里,马哲因为对自己认定的真相和正义的执念要杀疯子。而魏书钧给了马哲注定成为疯子的结局。疯子到底是不是凶手,凶手为什么杀死的是那几个人,马哲想不通。他一度放弃了案子,又以为自己杀了疯子。领导却嘉奖他。命运的诅咒延续到马哲和他的家人身上,他已经分不清错觉和现实,片尾他的孩子出生,坐在洗澡盆里玩水——与河边的疯子如出一辙。(我们不能确凿地说,马哲杀没杀疯子;也不能说他穿着制服上台领奖、眼神空洞的画面是真的;也不能说他给孩子洗澡这个“阖家幸福”的画面是真的。)


“只有在意识到荒诞的极少时刻,命运才是悲壮的。”电影引用加缪的话。


然而,是否有必要通过在马哲一家人身上加如此的强音,以证明世界的荒诞和非理性?主创这样拍,是否具有足够的说服力?对此我持保留态度。在主创想表达的和我能接收到的信息之间,我觉得还有距离。


相比电影,我更喜欢小说的结局——领导给马哲指了一条明路,既然他已经开枪杀了疯子,案子已经这样了,马哲装疯的话,这事儿就过去了——更简单,更有力。


但我依然认为这是一部不错的改编电影。院线片里能看到这样的悲剧,实在难得,结局真假难分,至少结束后并无字幕提示我们,某年某日,某某因某原因落网,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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