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仕途与系衔

2024-04-07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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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方诚峰副教授


摘要

朱熹的系衔大抵可分品位与职位两种。寄禄官是官员最基本的品位符号,朱熹从最低级的“选人”升为“京官”,最后成为较高级的“朝官”。帖职则是清望官员的标志,绍熙五年(1194)朱熹获得焕章阁待制(从四品)的职名,意味着他进入了南宋最高级的“侍从官”群体。就职位序列而言,朱熹自同安县主簿起家,在地方任过知军、知州(或兼主管安抚司公事)、提举常平,在中央仅短暂担任过武学博士、侍讲、实录院同修撰。他担任最多的是在外祠禄官,历监岳庙、主管宫观、提举宫观。祠禄官给他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其得暇沉思、著书立说;路州县之任使他有机会践行治、平之术。就仕途而言,不能说朱熹是失败的。他出生以后、入仕之前就在当时社会最有势力的“官户”中生活、受教育。入仕后,就职位而言,他确实表现出了“难进易退之大节”,因为心志、疾病而不愿在官场打拼,而退的底线是祠禄官。就品位而言,求退得进是朱熹仕途的一个特点,所以最终他也进至侍从官的行列,人数仅仅几十人的侍从官正是宋代最容易被卷入政治漩涡的官僚群体。仕宦经历和系衔对于理解朱熹的思想与出处相当重要。

关键词

朱熹;南宋;系衔;品位;职位


李心传(1166—1243)撰“晦庵先生非素隐”篇,概述朱熹(1130—1200)仕履(见附表1),感慨“先生难进易退之大节”。本文简单梳理朱熹的仕途,对其系衔略作解释,主要供研究观念史的学人参考,亦可为了解南宋文官选任制度提供一个案。宋代文官就阶次而言自低到高分为选人、京官、朝官三等(见附表2),全文即依此分节。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用资料多得束景南先生《朱熹年谱长编》指引,凡文中未注明的朱熹仕宦信息皆出自此书。


束景南著《朱熹年谱长编)》


一、选人


1.左迪功郎、同安主簿


绍兴十八年(1148),朱熹考中进士,为第五甲第90人。此时正奏名进士分为五甲,一二甲称进士及第,三四甲称进士出身,五甲称同进士出身。朱熹在第五甲,名次不算高,在他前面还有277人,之后有52人,但他年仅19岁、初举即中第,还是很厉害的。


自北宋以来,多数时候第五甲进士都不能直接授官,须归乡守选,即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注官。因此,朱熹虽然绍兴十八年就中第,但一直到了绍兴二十一年三月才到临安参加注官前的铨试(吏部主持,与科举考试不同)并通过,被任命为左迪功郎、泉州同安县主簿。左迪功郎是朱熹的寄禄官,表示其阶次、品位,泉州同安县主簿则是其职事官,表示实际职任。寄禄官与职事官分属品位、职位两个不同的官职序列。


迪功郎是选人七阶当中最末一阶。之所以称为“左”迪功郎,是为了标识其进士身份,非进士出身则称“右”。而县主簿为县令、知县之佐官,顾名思义,掌管一县之簿书。朱熹说:“(县主簿)掌县之簿书。凡户租之版、出内之会、符檄之委、狱讼之成,皆总而治之,勾检其事之稽违与其财用之亡失,以赞令治。”


《至圣先贤半身像》画册中的朱熹像


朱熹虽然在绍兴二十一年就注官,但因为宋代长期存在员多阙少的问题,所以他即使被任命为同安县主簿,也不能立即走马上任,而是需要待阙——等待同安县主簿岗位空出来。故朱熹一直到绍兴二十三年五月才赴同安任。而宋代的选人若无职事官,是没有俸禄的,所以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朱熹的生计稍显窘迫,心情也比较苦闷:


风色戒寒候,岁事已逶迟。劳生尚行役,游子能不悲?


林壑无余秀,野草不复滋。禾黍经秋成,收敛已空畦。


田翁喜岁丰,妇子亦嘻嘻。而我独何成,悠悠长路歧。


凌雾即晓装,落日命晚炊。不惜容鬓凋,镇日长空饥。


征鸿在云天,浮萍在青池。微踪政如此,三叹复何为。


束景南推测,朱熹于绍兴二十一年十月为生计而辗转于邵武、建阳间,概其因不能待次坐穷,欲往觅一塾馆就教,而卒未成。其说可从。


朱熹撰《朱子全书》


2.监南岳庙


三年后,也就是绍兴二十六年七月,朱熹同安主簿任满。按照规定,宋代官员凡到任、请俸、荐举、成考、解任等等经历,都要在官方发给的“历子”上由上级官府批书。绍兴二十六年八月上旬,朱熹到泉州等候任满批书,大概一直到闰十月。不过,因为他的下任迟迟不到,所以一直到绍兴二十七年十月,在任已经四年多,朱熹才离任回家。


照理来说,朱熹要参加下一次的铨选注官。绍兴二十八年四月,他说:“迫于亲养,夏末须为武林之行,计不三四月,未得定居也。”这应该是指他计划赴临安参加铨选。据他后来说,自己同安罢任之后,“偶以亲老食贫,不能待次,遂乞岳庙差遣”。大概他最终没有去临安参加铨选,因为即使注官也要待阙很久,而这样的话他就没有收入,经济压力迫使他申请担任闲差——监岳庙。十二月,他被差监潭州南岳庙。他作为低级文官(选人),只能获得祠禄官中最低级的监岳庙差遣。


祠禄官是宋代解决员阙矛盾的发明之一。朱熹并不用去潭州衡山监庙,这只是一个闲差的头衔,经济意义非凡。如前所述,因为宋代的选人的俸禄(迪功郎每月料钱12贯,茶汤钱10贯,米、麦各1石5斗;一半给现钱,每贯折支700文)只有在厘务的时候才会发放,满替之日就停发了。而有了监岳庙这个闲差以后,朱熹不但能获得上述俸禄,还可以额外获得监岳庙的食钱5贯。也因为监岳庙是闲差,所以一般不能作为实历考任,很影响前途。


衡山峰顶


选人监岳庙的任期是3年,至绍兴三十二年五月朱熹秩满(说明朱熹正式就任已是绍兴二十九年),请求接着任监岳庙。至六月,他获得了第二任监南岳庙的任命。


南岳大庙


3. 武学博士,枢密院编修官


绍兴三十二年八月,朱熹应孝宗求言诏,上封事(密封的奏章)陈讲帝王之学、定修攘之计、固本原之地;九月又得到了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汪应辰的荐举,他希望辟差朱熹任其安抚使司的幕官,并向吏部侍郎凌景夏、陈俊卿引荐。正是因为他们三人的推荐,隆兴元年(1163)宰相陈康伯也向孝宗推荐朱熹,于是孝宗召其赴行在临安。


高宗在位的绍兴二十九年、三十年,亦因参政陈康伯之荐,朱熹两次被召,他都辞行不赴。但对于孝宗之召,“先生一辞而至。先生之欲得君以行其道,意可见矣”。隆兴元年九月朱熹启程,十一月六日于垂拱殿见到孝宗,进读三札。一般来说,臣僚上殿读札子时,皇帝在听读过程中也许会与他做一些礼仪性的交流,根据朱熹自己的描述:“初读第一奏,论致知格物之道,天颜温粹,酬酢如响。次读第二奏,论复雠之义,第三奏论言路壅塞,佞幸鸱张,则不复闻圣语矣。”也就是读第一札论帝王之学的时候孝宗还与他交流几句,到读第二、第三札涉及时事的时候孝宗就不发言了。朱熹可能觉得有些反差,但读札时皇帝沉默也是正常的。


作为入都的“收获”,朱熹被任命为武学博士。此时武学博士的编制就是一员,博士、学谕的职责是“以兵书、弓马、武艺诱诲学者”,“博士于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充”。朱熹是有出身的文臣,符合职任条件;但他肯定不能教授弓马、武艺,所以他如果入武学任博士,大概只能教兵书。


陈康伯像


但这是一个需要等待很久的阙次——待四年阙。据说朱熹所得是个“成资阙”,也就是要等上一任“成资”。所谓成资,也就是官员被承认已经具备了该职务应有的资序,一般来说两年即可成资,但朱熹的成资阙要等四年之久,或许这是一个“将来到任成资阙”,也就是上一任还在待阙,尚未上任。阙次如此之远,那经济压力就是朱熹不可承受的。所以这个任命刚刚发布,朱熹就说:“阙尚远,恐不能待,已具请祠之札,辞日投之。”所谓请祠,就是请祠禄官,即之前担任的监岳庙。


十二月朱熹离临安归。待阙的他生活陷入了贫困,约一年后,即隆兴二年冬,朱熹说:


武学阙尚有三年,势不能待。目今贫病之迫已甚,旦夕当宛转请祠也。亲年日老,生事益聊落,虽吾道固如此,然人子之心不能不慨然耳。


待武学博士之阙不如立即任监岳庙这个闲差。令人意外的是,几个月后,即次年乾道元年(1165)正月,朝廷就发文督促朱熹前去就职。朱熹确实去了,但他的“复仇”主张与“和议”国是不合,于是立即请祠,五月(四月方到临安)复差监南岳庙。


邓小南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


因此,孝宗即位之后,两年间朱熹两入临安,但最终他的寄禄官还是左迪功郎,差遣还是监潭州南岳庙。


乾道三年底,因为参知政事陈俊卿、同知枢密院事刘珙两位执政的推荐,朱熹被任命为枢密院编修官。枢密院编修官“掌删润时政”,主要是负责编修条例、官书等。但这也不是个现阙,仍要等待颇久:“闻阙期尚远,足以逡巡引避,遂且拜受。然亦不敢久冒空名,旦夕便为计矣。”意思是,反正还有很久才上任,所以他接受了任命,以后再辞。乾道五年五月,他给罗博文所作行状自称“新差充枢密院编修官朱熹”。“新”云云,就是已除未上任之意。同是在五月,前任施元之走了,于是朝廷促朱熹去临安任职。但因为友人魏掞之因论曾觌而罢,朱熹将行而力辞,且称:“委是家贫亲老,迎侍不前,不敢依应指挥前去供职。”继续请求监岳庙。


《咸淳临安志》


二、京官


1.丁母忧与改官


在促、辞往返之际,乾道五年九月五日朱熹母亲去世,他要守丧三年,实际是27个月。即在乾道七年十二月之前,朱熹不能任厘务职事官。


服阙从吉后,乾道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朝廷促朱熹赴临安。之后乾道八年春至九年春,朝廷五度令朱熹赴行在,朱熹则五度辞免。乾道九年五月,朝廷令朱熹改合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观。


“改合入官”是朱熹仕途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节点:选人改京官。朱熹入仕至今都是左迪功郎,而今朝廷同意他升任京官,也就意味着他脱离了“选海”,进入了中级文官的层次,祠禄官也相应从监岳庙升级为主管宫观。淳熙元年(1174)春,朱熹的京官确定为左宣教郎,系京官之最高等。迪功郎改宣教郎的条件是:七考、进士出身。但是,朱熹此前的实历差遣只有同安主簿四考多,武学博士因就任时间很短未成考,通计不满五考,达不到改宣教郎的标准,故此次改官属于特旨改官,算是破格提拔。


宋孝宗像


淳熙元年六月二十三日,朱熹接受了左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观的任命。因为淳熙元年春南宋废除了寄禄官分左右的做法,故此后朱熹就称宣教郎。宣教郎的待遇是料钱15贯,春、冬绢5匹,冬绵15两。主管祠禄官添支为7贯,任期2年。


乾道淳熙之际,朱熹的出处颇费周折,张栻、吕祖谦都参与了讨论。朱熹服阙之后,朝廷召其赴临安,朱熹是坚决辞免的。实际上,自从乾道五年服丧以来,朱熹的经济状况相当不好,却力辞召命,说明其意志之坚。乾道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朝廷已第五次召,朱熹仍辞免。不过朱熹最后也已做好了入都的准备,而朝廷却已令其特改京官、主管宫观。任命是乾道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发出的,朱熹收到的时候应该已在七八月间。


吕祖谦像


这给朱熹出了难题:他本来是辞召命,朝廷却嘉奖其“安贫守道”而迁其官,这不是典型的因退得进吗?所以他对吕祖谦说:“然褒宠过厚,又有所不敢当者,力为恳辞,未知诸公颇见亮否?万一再三不如所请,其将何以为计?有以见教,幸甚。”同样的问题,他肯定也问过张栻。


张栻和吕祖谦给了他相反的建议。吕祖谦的建议比较中肯:“格以近制,以事势观之,恐未必得伸。”即辞免改官、宫观并不符合“近制”(此详下文),最终应是不得辞。吕祖谦还把改官、除宫观官区别对待,引用《孟子·万章下》“周之则受”典故,认为授宫观官属于君主周恤士人,受之无妨;而改官虽有过礼之嫌,但也不是没有先例,故“少逡巡而受之可也”,即辞一辞再受就可以了。更何况,如果连改京官都不接受,将来“名愈高而礼愈加”,该怎么处理呢?总之,吕祖谦从制度、义理、后患分析,认为朱熹应该接受改官、主管宫观之任命。


《东莱吕太史文集》目录页一


张栻的意见与吕祖谦相反。据朱熹言:“钦夫书来,亦云岂可逆料后患而先汩所守之义,此语亦甚直截。”所谓“后患”,是吕祖谦针对朱熹改官而言的。张栻的意思,不能因为顾虑尚未发生的所谓“后患”却失当下的出处之义,故不应受改官之命。张栻还批评吕祖谦:


又如论朱元晦出处,亦似未安。“周之则可受”,谓不使饥饿于土地,只是来相周,故可受。今乃是受加之官宠,岂有安坐于家而坐享之理?元晦辞不敢当为合义。


“周之则受”系吕祖谦针对朱熹祠禄官而言,看来张栻认为连祠禄官也不可接受。


《张栻集


朱熹基本同意张栻的意见,所以一再辞免,但事情的进展却如吕祖谦所料。朱熹第二次辞免之后,朝廷拿出了朱熹无法拒绝的理由:“检会到乾道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敕节文,臣僚辞免恩命,各有定制,比来不合辞免,亦具申陈,委是妨废职事,令吏部申严行下。札熹依已降指挥施行者。”尚书省札子说得很清楚,朱熹改京官就制度而言还没有达到可辞免的级别。朱熹虽然上状解释自己的情况不在乾道二年条制的适用范围,但朝廷的回应是:


检会乾道九年闰正月二日不许臣僚辞免恩命指挥,三月十六日三省同奉圣旨,札下朱熹照会者。


辞免恩命是宋代士大夫流行的做法,朝廷也三令五申臣僚不得过为谦退、过度辞免,孝宗乾道二年十二月、乾道八年八月、乾道九年闰正月都发布过命令。上引文所言乾道九年闰正月的指挥见于《宋会要》:


(乾道)九年闰正月三日,尚书省言:“节次已降指挥,臣僚辞免恩命并依旧制。如过制及不合申陈者,有司不得收接。如依前违戾,令御史台觉察闻奏。”诏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辞免外,余依已降旨挥。


文臣太中大夫(从四品)以上许辞免,那就意味着只有侍从官才有辞免的资格,庶官则不得辞免。朱熹只是改了京官宣教郎(从八品),就制度而言根本不应辞免。而且,若违反辞免之制,御史台可以弹奏。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


既然如此,朱熹再继续辞免就属于僭越之举了,引来更大的麻烦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他在淳熙元年六月就接受了改宣教郎、主管宫观的任命,谢状说:


乃蒙圣慈误形褒宠,改官赋禄,绝无近比。及其皇恐辞避,冒触科禁,则又申命丁宁,不以即罪。


这里说的“皇恐辞避,冒触科禁”,说的就是庶官不合辞免之制。因此,最后朱熹接受改官,正应了吕祖谦所言,而这是一个不得已的结果,应该说并不符合朱熹的本意。


《吕祖谦全集》


当朱熹接受了任命之后,张栻对他有些批评:


某向来有疑于兄辞受之间者,非它也,意谓若其初如伯恭之说,承当朝廷美意,受之可也;后来既至于再,至于三,守之亦云固矣,非寻常辞官者比也。若只是朝札检举不许辞免指挥行下,则是所以辞之之义竟未得达于君前而被君命也。若君命不许辞而使之受,则或可耳。今初未尝迫于君命也,忽复受之,恐于义却未尽。


不得不说,张栻的调子始终很高。他说“若只是朝札检举不许辞免指挥行下”云云,“朝札”就是尚书省札子,“不许辞免指挥”见前说,可见他知道朱熹最终接受任命的原因。但张栻又提出了另一个意见——“则是所以辞之之义竟未得达于君前而被君命也”,意思是:不许朱熹辞免的命令只是尚书省发下的札子,并非皇帝的亲自批示。案,所谓尚书省札子(简称省札),是尚书省用来指挥公事的常见文书,皇帝确实并不亲自过问,故张栻“辞之之义竟未得达于君前”说法,就实际来说是对的。但是,“今初未尝迫于君命也,忽复受之”却是不对的——省札在形式上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其中有“奉圣旨”“奉御笔”字样,表示该命令名义上出自君主,就此而言,不允朱熹辞免的省札就是“君命”。而且,宋代用来批复“不允”的文书形式还有不允诏、不允手诏,都是翰林学士所草,或许可以算作张栻所谓的“君命”。可是按照北宋元丰以来的制度,“赐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则用诏”,手诏更是“或非常典,或示笃意”的体重之诏,绝不可用于朱熹这位宣教郎。就此而言,张栻陈义过高。


张栻像


2.秘书省秘书郎


淳熙三年(1176)六月,朱熹主管台州崇道观将满任,朝廷又授其为秘书省秘书郎。北宋前期有所谓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祕阁,太宗以后总名崇文院。崇文院掌管禁中图书,是编书、校书、读书之局,更是储才之所,任馆阁职者(并不须入馆编校)是北宋高官的主要来源。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废崇文院及馆职,改建秘书省,“掌凡邦国经籍图书、常祭祝板之事”,设置了监、少监、丞、著作郎、著作佐郎、秘书郎、校书郎、正字等职事官。其中秘书郎的主要职责是掌馆阁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各分其类”。虽然秘书省职事官实典秘书之事,不同于此前的馆职,但实际上元丰以后的宋人还是把秘书省职事官视为清望的馆职,视秘书省为养育人才之地。因此,龚茂良、韩元吉等人向孝宗力荐朱熹后,秘书郎之除意味着孝宗的反应本是很积极的,只是后来因曾觌、钱良臣等之谗毁,才导致孝宗态度忽变,内批有“虚名之士,恐坏朝廷”之语。

李昌宪著《五代两宋时期政治制度研究》


朱熹本就无意于进迁:


龚公以书付陈舍人,遣人以来,此意虽厚,然熹出处之计已定于前岁受官之日矣,至此不容复有前却,已具状申省,及以告、札寄纳军帑,乞赐台判送下,幸甚。宫观恐合日下解罢,俸给亦乞住勘为幸。


朱熹说,龚茂良令陈骙转致书。陈骙当时是秘书省的长官秘书监,他自己也向朱熹表达了热烈欢迎之意。但是,朱熹自认为出处之计在“前岁受官之日”就定下了——也就是淳熙元年接受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观之时,已决意不求仕进。于是,朱熹把收到的告身(委任状)、尚书省札子(宰相机构奉君主之旨下达的任命文书)缴纳至建宁府军资库,意为拒绝接受任命。他还希望傅自得停发已经满任的主管台州崇道观之俸给。


淳熙三年九月,朱熹授主管武夷山冲祐观,仍旧是祠禄闲差。


武夷山冲祐观即今武夷宫


3.权发遣南康军事


淳熙五年八月,朱熹的两年祠禄将满,在宰相史浩的推荐下,朝廷任命他为知南康军,全称应是宣教郎、权发遣南康军事兼管内劝农事、提辖本军界分诸铺递角、借绯。宣教郎是他的寄禄官,“借绯”是指根据寄禄官他尚不应穿绯色官服(宣教郎从八品,服绿),但因其职事特许服绯,等任满以后还要依旧服绿,所谓有借有还。朱熹的差遣是“权发遣南康军事兼管内劝农事、提辖本军界分诸铺递角”,核心是“权发遣南康军事”。


史浩像


之所以称“权发遣”而不是“知”,是因为朱熹的资序尚浅。宋代文官的差遣要根据资序高下去除授。简而言之,原则上知县两任后,方可升为通判;通判两任后,方得升知州。可是,在此之前朱熹做过的厘务差遣也就是同安主簿一任多、四考。朱熹当时应该只有知县资序,却被授予了州级长官的差遣,所以不能称知南康军事,甚至不能称权知南康军事,必须称权发遣南康军事,所谓“以知县资序人隔两等而作州者”。


周必大著《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


但是,前缀并不影响实际权力。宋代州级长官知府、知州、知军的职能是通管辖区内的兵刑钱谷之事,“兼管内劝农事”是府州军长官必带之衔。吕祖谦认为,知南康军这个岗位,“可以泽及一方,使世少见儒者之效,所系自不轻也”。而且,这还是个现阙,不须等待,所以吕祖谦希望朱熹别推辞,最多辞一次就行了。朱熹虽然接受了任命,但对于“绝意名宦”、一心著述以传后世的他来说,这不是个有吸引力的职事。


此时的南康军是江南东路最靠西的一个州级行政区,治所在今江西庐山市,下辖星子、都昌、建昌三县,鄱阳湖水域的相当部分在其辖区。宋代的“军”一般都有一定的军事性质,南康军设于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主要是因为星子县地当要津。江西赣水(赣江)、武阳水(抚河)流域的虔州(治今江西赣州)、吉州(治今江西吉安)、抚州(治今江西抚州)、筠州(治今江西高安)、洪州(治今江西南昌)物资皆要经其地进入长江,是为“泝流之要冲”“上游之枢会”。朱熹的系衔中有“提辖本军界分诸铺递角”,与南康军地处交通要津也有关系,意味着递角是否顺畅无留滞是对长官的重要考核内容。淳熙六年,朝廷诏江西、福建、湖南、两广的知府州军、通判系衔中必须加入“提辖本州界分诸铺递角”。南康军属于江东,长官也要以“提辖本军界分诸铺递角”入衔,可能是因为该军原本属江西路,交通位置又比较重要。


淳熙六年三月底,朱熹至南康军,交接郡事。其任上作为不赘述,仅提一件与官制有关的事。淳熙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朱熹用“札子”上奏孝宗,请求蠲减星子县税钱。这里的“札子”是臣僚奏事用的上行文书,和前面提到的用于下达命令的“尚书省札子”不是一回事。也许不是偶然的,七月有臣僚(一般来说应该是台谏官)向皇帝提议:根据北宋以来的旧制,“札子”是特定层级的官员才能使用的文书,不到级别的人只能用“奏状”,但现在很多不该用“札子”的地方守臣也用了,这些违反体式的章奏应退还。朝廷同意了。明显,朱熹就属于不该用札子却用了札子的人之一,所以他向尚书省上了“申状”自劾。这件事是不是针对朱熹的不很清楚,但愈加使朱熹觉得南康之任令人厌烦,“得早去,真如脱兔也”。


汪圣铎点校《宋史全文》


4.帖职、监司


两年任满,到淳熙八年三月底,朱熹就该替罢了。这时候朝廷授予他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的职务。但要待四年阙,也就是四年后才能走马上任。朱熹于闰三月底离开南康军,四月至家。到当年七月,朝廷以其救荒有功,加直秘阁。


直秘阁是个“帖职”,就是官员在职事官、差遣之外所带的馆阁、殿阁职名。帖职没有具体职事,只是清望的标志,本以待英特之才。朱熹这时候,帖职和差遣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关系,朱熹当时已被任命为监司(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又有救荒之功,已可以加帖职,但他是京官(宣教郎)而没有到朝官,故只能加直秘阁。


淳熙八年九月,朝廷又改除朱熹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这回是个现阙,不必等待。从江西提举改除浙东提举,与朱熹在南康军救荒政绩有关,因为当时浙东正在闹饥荒,朝廷用朱熹,令其“疾速奏事,前去之任”就是为解燃眉之急。


赵升编《朝野类要》


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是宋代的路级机构之一。宋代原则上是州县两级制,但在州之上又设置了多个路级机构——转运使司(漕)、提点刑狱司(宪)、提举常平司(仓)、安抚使司(帅)。除了帅司,其他三司都有巡历以监察地方州县的职责,统称监司。这其中,提举常平茶盐司由提举常平司、提举茶盐司两个机构合并而来,朱熹时该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主管常平仓、义仓以备凶荒,赈济灾民,掌管一路户绝、没官田产,掌管一路茶盐榷卖之利,监察本路官吏。


巡历是宋代监司履行监察职责非常重要的方式。朱熹要上下半年各巡历一遍自己的辖区两浙东路。因此他于淳熙九年正月至二月巡历一过,七至九月又进行下半年的巡历。按劾唐仲友就发生在下半年的巡历过程中。


朱熹还在巡历途中,他的差遣和帖职都发生了变化。八月十八日,朝廷授他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现阙(上一任唐仲友刚因为朱熹的按劾而罢)。九月四日,朝廷又以“赈济有劳”升其职名二等,至直徽猷阁。


唐仲友像


既然朝廷已经授予朱熹新的差遣,那么他的浙东提举任就自然结束了(并不是弃官),朱熹说,九月十二日他得知了朝廷八月十八日的任命后,立即“于当日就衢州常山县界首安泊处望阙谢恩,解罢前任职事讫”;同时他也不接受新的任命,于是“还家俟命”。


朱熹不可能接受江西提刑,因为该差遣本属唐仲友,他若接受就有攘夺之嫌。朝廷也觉得这样的安排不妥,所以十月就改除朱熹为提点江南东路刑狱。朱熹依旧辞免,提到的一个理由是:“臣祖乡徽州婺源县正隶江东,见有坟墓宗族及些小田产,合该回避。”不过朝廷特免其回避。到十二月十四日,朱熹接受了直徽猷阁的帖职,但继续辞免江东提刑,请祠禄官去修《资治通鉴纲目》。


朱熹编《通鉴纲目》


淳熙十年正月,朱熹得祠禄,主管台州崇道观,他可以安心在家修书了。


淳熙十二年正月,祠禄官任满,朱熹继续申请,四月差主管华州云台观。朱熹说:“势必得之,食贫,不得已复为此举。”他托了尤袤(1124—1193,字延之),一时没有结果,又给詹体仁(1143—1206)写信说:


但祠禄已满,再请未报。前次延之(案,即尤袤)诸人报云势或可得,未知竟何如。居闲本有食不足之患,而意外之费复尔百出不可支。吾亲旧有躬耕淮南者,乡人多往从。亦欲妄意为此,然尚未有买田雇夫之资,方此借贷。万一就绪,二三年间或可免此煎迫耳。


尤袤像


淮南是边境,这时候宋金关系稳定,故而有人想去那里垦田,只是风险恐不低。看来朱熹当时经济颇为困难,所以急于得到祠禄官的俸禄,最终结果还是好的。


淳熙十四年春,朱熹的祠禄官又将满任,还没等他提出申请,朝廷就主动授他主管南京鸿庆宫,这是新揆(新任次相周必大)之力。


朱熹于淮阳太昊伏羲陵的题字


没过多久,当年七月,朝廷任命他为提点江西刑狱公事,替马大同成资阙。也就要等马大同成资之后才出阙,时间在来年的四月。提点刑狱主要掌一路刑狱之事,同时也有监察官吏、掌管经总制钱等财政事务、巡检盗贼等等职能。朱熹不想接受江西提刑,故辞免。他还计划,如果辞免不成,那就先应下来,临上任再复请祠禄官。朱熹一辞之后,朝廷没有应允,朱熹就没有再辞,也就是先接受了任命。十二月,马大同突然被劾罢,朱熹的任期竟然就要提前了。


淳熙十五年正月,朝廷趣朱熹入朝奏事,然后赴任。朱熹的备用方案就得拿出来了——临期请祠,反正是“江右之行,势必难勉强也”。


三月,朱熹不得不启程入都奏事。按照他的计划,他这一路都是要边行边请辞的,最后见到皇帝也要“祈哀君父”。果然,三月三十日朱熹到达了信州,四月一日就向皇帝上札子请祠。他说:“深欲勉强前进,而病势侵加,腰脚疼痛,俯仰拜跪,极为费力。”他在信州住了一个多月,“历四旬,幸而调治稍安,且有促行之命,即遂扶曳前进”。所以,朱熹应该是五月中旬才续从信州启程入都,估计五月四日王淮罢相的消息他也听说了,所以动力提升了。


王晓龙著《宋代提点刑狱司制度研究》


三、朝官


1.升朝官


淳熙十五年五月下旬,朱熹到达临安。六月七日,奏事延和殿,君臣往复之言见于《朱子语类》。朱熹依旧向孝宗辞江西提刑任:“蒙除江西提刑,衰朽多疾,不任使令。”孝宗回答他:“知卿刚正,只留卿在这里,待与清要差遣。”次日,朝廷果然除朱熹兵部司郎官,日下供职。但朱熹当时足痛不能履地,于是请求给假调理,“拟俟病愈,赴部供职”。


兵部虽然是尚书省六部之一,但因为宋代有枢密院掌军政,武官的选任又归吏部右选,所以兵部的职事其实很少,主要是关于民兵、厢军名籍,蕃官加恩事,还管理一些下属局所,是个比较清闲的部门。而且,这时候的兵部因为职事清简,所以其下四司(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由一个郎官总领,故朱熹当时名义上是兵部司的郎官,实际上是兼了四司郎官的职事,当时吏人给朱熹送来的是“四司郎官厅印记”。


李心传辑《道命录》


不过,朱熹的上级、辩论的手下败将、兵部侍郎林栗却不欢迎他,六月九日即上章劾朱熹欺慢。这样的话,兵部司郎官这个官,朱熹也不能做了,当即请在外宫观。


六月十一日,朝廷令朱熹依旧职名(直徽猷阁)、江西提刑,立即放行;次日朱熹离开临安。朱熹不可能接受这个任命,还在回家路上就辞免新任。他给宰相周必大写信说:


崎岖暑行,已及衢州之境,前望江西,不越数舍。深念此行若当前日奏对之时便蒙临遣,则受命引道,无所复辞。今既纷纭,而所坐之罪有非臣子所能堪者,冒昧而行,实深忧惧。谨以公状申省,因辄还家俟罪。


朱熹这里又说,如果六月七日奏对之后孝宗还派他去江西,他就去了。这其实是退一步而言,和他之前坚决不去江西的立场并不矛盾。


周必大像


朱熹离开临安的时候,朝廷还给了他一个优待:“令吏部将改官后不曾磨勘日月一并给还。”所谓磨勘转官,就是按照时间依次叙迁——四年一转、有出身人超资转。故淳熙十五年七月,朝廷将朱熹的寄禄官迁到朝奉郎,在宣教郎之上四阶,虽只是正七品,却属于朝官(和在不在朝无关),也就进入了准高级文官序列了。


七月二十六日,朝廷接受了朱熹的辞呈,除直宝文阁、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九月朱熹也最终接受了寄禄官、职名的升迁。直宝文阁之所以高于直徽猷阁,是因为宝文阁藏宋仁宗御书、御集,而徽猷阁藏哲宗御集,阁之地位高下就取决于主人之先后次序。总之,一番纠葛之后,朱熹又成了祠禄官。十一月一日,他给孝宗所上封事的系衔就是:朝奉郎(寄禄官)、直宝文阁(帖职)、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差遣)。他是一个赋闲在家的准高级文官。


今重修的嵩山崇福宫


2.光宗朝任知州


据说,朱熹的封事入禁中之后,孝宗已睡,仍“亟起,秉烛读之终篇”,次日(十一月十七日)除朱熹主管西太乙宫、兼崇政殿说书。李心传说,因为孝宗此时已决定内禅,“欲留以遗嗣君也”。


主管西太乙宫仍然是个祠禄官,但所不同的是,这是个在京宫观官、内祠,而朱熹此前担任的都是在外宫观、外祠。所以,主管西太乙宫可兼任另一个中央职事官——崇政殿说书。这是个经筵官,负责给皇帝讲课。庶官(普通官员)担任经筵官,就称为崇政殿说书;若是侍从官(宰执以外的高级文臣,大体四品以上),则称侍讲、侍读。因此,所谓的“留以遗嗣君”,是孝宗想让朱熹做光宗的老师。


朱熹照例请辞,加之“执政有指道学为邪气者”,淳熙十六年正月,朱熹除秘阁修撰,依旧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朱熹最终也没有接受秘阁修撰的职名,五月依旧直宝文阁。


宋光宗像


淳熙十六年二月二日,孝宗内禅,光宗即位。八月,因宰相留正之荐,朝廷除朱熹江东转运副使。转运副使在这时候并非转运使的副手,只是因为朱熹的资序还不足以任转运使,故称副使,正使与副使名号不同,职权没有差别。转运使司的主要职能一是代表中央督集财赋、管理一路财政收支,二是监察官吏。


朱熹也没有接受这一任命,以疾病为由辞免。不过,九月他接受了“覃恩转官”,寄禄官升为朝散郎,又赐绯、银鱼袋。这里的“覃恩”,当是指因光宗登基官员普遍升迁之恩。所谓赐绯、银鱼袋,指他的阶官(朝散郎,正七品)本不应穿绯色官服(寄禄官五品、六品可服绯),但朝廷特许其改换绯服、配银鱼袋,他的官衔中会写上“赐绯银鱼袋”。


淳熙十六年十一月,朝廷不再坚持任命朱熹江东转运副使,改命他知漳州,实际官衔是权发遣漳州军州事。“权发遣”的意思已见前说——因资序尚浅。朱熹于十二月拜命,次年也就是绍熙元年(1190)二月启程赴任,四月到任。朱熹对镜写真并题词自警就在绍熙元年正月,也就是接受漳州任命之后、启程之前。


包伟民著《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


绍熙二年正月,朱熹长子朱塾不幸去世,于是他以嗣子之丧请祠禄。三月得请,朝廷授予他秘阁修撰、主管南京鸿庆宫。朱熹四月离开知漳州任,但一直到八月才接受秘阁修撰的职名。之后朝廷两次授予他路级职官,他都没有接受:


绍熙二年九月,荆湖南路转运副使;绍熙三年三月得辞。


绍熙三年十二月,知静江府(治今广西桂林)、兼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绍熙四年二月得辞,主管南京鸿庆宫。安抚使路可谓军事区,安抚使一般都是以路首州、首府的长官兼任。


绍熙四年十一月,朱熹被任命为知潭州(治今湖南长沙),因为潭州是湖南首州,故照例兼任荆湖南路安抚使。这回他接受了任命,于绍熙五年五月五日到任交割职事。在五月二十六日所拟的《甲寅拟上封事》中,朱熹的系衔是:朝散郎(寄禄阶)、秘阁修撰(帖职)、权发遣潭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营田事、主管荆湖南路安抚司公事、马步军都总管、借紫。他的系衔称“权发遣潭州军州事”“主管荆湖南路安抚司公事”,而不是“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还是因为他的资序未到,无临时代理之意,也不影响职事、权力。“兼管内劝农营田事”“马步军都总管”则分别是任知州、安抚使自动会带的衔,职事就如字面。所谓“借紫”,就是指他的阶官(朝散郎,正七品)本不应穿紫色官服(寄禄官四品以上可服紫),但因为其职事而特许服紫,任满之后仍要穿回原来的绯服。


李昌宪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宋西夏卷》


3.立朝四十日


朱熹上任一个月后,绍熙五年六月九日孝宗去世。七月五日,朝中发生政变,光宗被逼迫退位,其子赵扩即位,是为宁宗。


据说宁宗在潜邸时就闻朱熹大名,故而在赵汝愚的推荐下召朱熹赴阙,八月任命朱熹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前面提到,若是侍从官任经筵,那就称为侍读(读史)侍讲(讲经),朱熹被任命为焕章阁待制(从四品)就意味着他也进入了侍从官行列,故其经筵职事称侍讲。宋代的“侍从官”是指除几位宰执之外最为重要的文官群体,不过几十人;“盖欲其精白一心,论思献纳,增重王国,非专使治有司之事而已”(周必大语),多在内外担任重要职事,是朝廷最为倚重的人。朱熹在辞免状中说,“次对之官,班通禁近,其自内而除者犹有岁月之限,在外而擢者必以劳效而升,从昔以来未尝轻授”;“(臣)资浅望轻,既不足以污侍从之选”。“次对之官”“侍从之选”皆指焕章阁待制。


宋宁宗像


对于焕章阁待制、兼侍讲的任命,朱熹非常看重:“又得朝士书,皆云召旨乃出上意亲批,且屡问及,不可不来。又云主上虚心好学,增置讲员,广立程课,深有愿治之意。果如此,实国家万万无疆之休,义不可不一往。”可见他对于出任宁宗皇帝的讲官充满期待。


十月,朝廷又除朱熹兼实录院同修撰,即史官之一。南宋史官无专任,故不会单独除授,而是由他官兼任。朱熹已经是侍从官,故兼任史官称同修撰。随后,因为宁宗登基大赦之恩,朱熹寄禄官升至朝请郎,又赐紫、金鱼袋。这回是赐紫,不用像借紫那样得“还”。


闰十月,朱熹被封为婺源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开国男居南宋十等爵制之末,前缀都是县名,从五品、无俸禄;食邑三百户亦是虚名,是开国男爵的固定搭配。这基本就是朱熹一生宦途的巅峰,完整系衔是:朝请郎(寄禄官)、焕章阁待制(帖职)、侍讲兼实录院同修撰(职事官)、赐紫、金鱼袋、婺源县开国男(爵)、食邑三百户。


《庆元条法事类》


朱熹立朝仅四十日。宁宗很快对他失去了耐心,闰十月二十一日内批授朱熹宝文阁待制、宫观官(随后定为提举隆兴府玉隆万寿宫),很快提举宫观又改为州郡差遣,闰十月底授宝文阁待制、知江陵府兼荆湖北路安抚使。无论是帖职还是差遣,朱熹都辞掉了。十二月,朝廷令朱熹依旧焕章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因为他这时是侍从官(有待制职名),故而不称主管而称提举宫观。


庆元元年(1195)正月,朱熹接受了祠禄官,但继续请朝廷追还自己的待制职名。三月,朱熹磨勘转朝奉大夫,也就是寄禄官按部就班的升迁。五月开始,朱熹除了继续请追还辞待制职名,还以衰病为由请求守本官致仕,朝廷都没有同意。十二月,朝廷最终令朱熹依旧秘阁修撰、提举南京鸿庆宫,也意味着他退出了侍从官的行列。


随着庆元党禁的深入,庆元二年十二月,监察御史沈继祖劾朱熹“剽张载、程颐之余论,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于是朝廷令朱熹落职、罢祠,也就是取消了其秘阁修撰的帖职、罢去了其提举南京鸿庆宫的祠禄官。但是,朱熹仍有朝奉大夫这一寄禄官,所以他在谢表中说:“第令少避于清班,尚许仍居于散秩。”这个“散秩”就是指他的寄禄官朝奉大夫。用今天的概念来说,朱熹还没有被行政开除,仍然是官员,也有朝奉大夫相应的俸禄。


程颐像


庆元四年十二月,过春节就将70岁的朱熹申请致仕,次年四月得请,守本官(朝奉大夫)致仕。一般来说,宋朝官员自陈致仕都会升一官,致仕后享受一半的俸禄。朱熹守本官致仕、没有职名,是当权者刻意为之的薄礼。


庆元六年三月九日,朱熹去世。但朱熹去世两年以后,嘉泰二年(1202)学禁松弛,朝廷下诏:“朱熹已致仕,除华文阁待制,与致仕恩泽。”华文阁藏孝宗御集,故同是待制,华文阁低于之前朱熹所任焕章阁(藏高宗御集)与宝文阁(藏仁宗御集)待制。这里要注意的是,在朝廷文件上,朱熹还活着,如黄榦所言:当时傅伯寿知建宁府,没有把朱熹去世的消息报告朝廷,“故复职之命犹生存也”。其实,朝廷肯定早就知道朱熹去世了,因为在朱熹下葬(庆元六年十一月)之前,正言(谏官)施康年就说:“四方伪徒期以一日聚于信上,欲送伪师朱熹之葬。”傅伯寿不报、朝廷不问,大概也是为给后续的“恩泽”留下空间——至少朝廷名义上是“生前”优待了朱熹。


《续编两朝纲目备要》


四、结语


朱熹的系衔大抵可分品位与职位两种。品位符号包括寄禄官、帖职、爵邑,其中最基本的是寄禄官,决定了官员的俸禄等基本待遇。朱熹的寄禄阶自左迪功郎(从九品)升迁至朝奉大夫(从六品),也就是从最低级的“选人”升成了较高级的“朝官”。官员的服色也根据寄禄官品而定,朱熹经历了绿、绯(配银鱼袋)、紫(配金鱼袋)三种服色。帖职则是清望官员的标志,特别是绍熙五年八月朱熹获得焕章阁待制(从四品)的职名,意味着他进入了南宋最高级的侍从官群体。至于绍熙五年朱熹获得的婺源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则都是荣誉性的虚名。


就职位序列而言,朱熹自同安县主簿起家,在地方任过知军、知州(或兼主管安抚司公事)、提举常平,在中央仅短暂担任过武学博士、侍讲、实录院同修撰。他一生中担任最多的是在外祠禄官,历监岳庙、主管宫观、提举宫观。黄榦说,朱熹仕宦五十年间,“仕于外者仅九考,立于朝者四十日”。在绍熙五年入朝之前,朱熹自己也说“实历厘务差遣仅及五任,通计不满九考”。这意味着,除了五任九考外任、四十日立朝,朱熹近五十年仕途主要担任的就是祠禄官(除去丁忧、待阙、在途时间)。也正因如此,朱熹的主要成就不在中央朝廷(正君心),而在祠禄任、地方任。祠禄官给他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其得暇沉思、著书立说;州县之任使他有机会践行治、平之术,所为皆有闪光之处。


刘子羽像


如果仅仅就仕途而言,不能说朱熹是失败的。朱熹的父亲朱松仕至左承议郎(朝官),因此朱熹属于宋代社会最为顶层的一群人——官户,即品官之家,占全国总户数的千分之二左右。绍兴十三年,朱熹14岁时,朱松去世,他投靠父亲的友人刘子羽、刘勉之。绍兴十六年,曾经转战兵间、充满豪杰气概的刘子羽也去世了,去世时是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朱熹的岳父刘勉之未曾出仕,但是刘勉之的曾祖父刘滋仕至尚书职方郎中、祖父刘照寄禄官至朝请郎(朝官),因此刘家同样也是官户。这意味着,朱熹出生以后、入仕之前就无时不在当时社会最有势力的“官户”中生活、受教育。朱熹入仕后,就差遣、职事官而言,他确实表现出了“难进易退之大节”,因为心志、疾病而不愿在官场打拼,而退的底线是祠禄官。就品位而言,求退得进是朱熹仕途的一个特点,所以最终他也进至侍从官的行列。人数仅仅几十人的侍从官也确实是宋代最容易卷入政治漩涡的官僚群体,因而朱熹在庆元年间的遭遇并不能说很例外、很出格。


范曾绘朱熹像纪念邮票


对于朱熹的仕宦生涯,黄榦感慨:“道之难行也如此!”但吴泳〔嘉定元年(1208)进士〕却很羡慕:“文公朱先生历仕四朝几五十年,立朝止四十日,仕于外者仅九考。所以得此岁月之暇,能读圣贤诸书,光明正大,卓然立于天地之间,名之曰人。”


附表1  朱熹仕履简表

附表2  南宋庆元寄禄官阶



[原文载于《国际儒学》2024年第1期,作者:方诚峰,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编辑: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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