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再度警告科技巨头:若一再从事反竞争行为,就将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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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新监管草案规定,如果美国大型科技公司继续从事反竞争行为,将对它们进行分拆。

欧盟此前经历20年来科技公司监管的首次重大改革,发布两项重大监管新规的草案:《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将旨在解决该行业的不公平竞争,而《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将迫使科技公司为其平台上的非法行为承担更多责任。

两项草案都对科技公司的不良行为处以巨额罚款,对于故意违反竞争规则的大型科技公司,将处于最高全球收入10%的罚款,对于不对公司平台进行监管的公司,则将处以最高全球收入6%的罚款。

《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草案同时规定,在5年内被罚款3次的大型科技公司,将被列为“惯犯”,欧盟将采取行动,强制分拆他们业务。

法规草案同时规定,如果调查显示某家公司的“系统性不良行为”强化了公司的行业地位,欧盟可能会采取“与侵权行为相称的、为确保合规所必需的行为或结构补救措施”。

新规如果以目前的形式获得通过成为法律,将成为世界上针对大型科技公司最严格的监管规定之一。

欧盟监管者此前承认,在数字时代,现有的竞争法不够完善,进展太慢,未能遏制硅谷巨头的迅速崛起和巨大的市场影响力。

欧盟此前对于谷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但收效甚微。

欧盟负责竞争和数字政策的专员Margrethe Vestager也对反垄断调查未能驯服大型科技公司表示失望。其表示大型科技公司可能迅速造成非常大的伤害,但整个市场恢复将非常、非常困难。

在公布法规草案的同时,欧盟还将阐述如何确定监管目标公司,这些标准将包括一家公司过去3年的全球营业额、用户数量以及过去一年的市值。

欧盟官员表示,公司市值是一个重要指标,因为它决定了一家公司迅速筹集资金以收购潜在竞争对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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