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因疏忽致2岁幼童坠亡 检方不起诉 保姆:我有大罪,能承受的赔偿肯定赔

2021-11-07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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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梁某发现两岁的小米粒在阳台上坠楼身亡,很自责,不敢再面对小米粒的父母。

2020年12月17日,梁某被当地公安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梁某被取保候审。2021年10月26日,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梁某不起诉。

小米粒母亲解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不服,认为梁某事发后未在她面前主动道歉,梁某应“付出一定的代价”和接受刑事处罚,她已向杭州市检察院提交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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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粒生前照片

保姆称和雇主一家曾“像朋友一样”

雇主还搬到保姆女儿小区居住

2020年6月,解女士一家从上海搬到杭州拓展事业,亟需找到一位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保姆照顾一岁多的女儿。

解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并非附属于专业保姆中介机构的梁某,听说梁某有照顾孩子的经验,做饭好吃。解女士和梁某面谈时,觉得梁某性格开朗直爽,与她十分投缘,很快就确定下来由梁某来照顾女儿。

2020年6月26日,梁某正式到解女士家照顾小米粒,朝九晚五,每月工资4500元,没有签劳务合同,完全是口头约定。融洽地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解女士甚至直接搬到梁某女儿所住小区居住,以方便梁某照顾幼童。

梁某是安徽人,不识字,因家中经济窘迫,近些年来时常投奔在杭州定居的女儿,做保姆维持生计。梁某在答应到解女士家做保姆之前,查有甲状腺恶性肿瘤并接受手术,需要终生服药,但因欠有外债,还是决定当保姆赚钱。

梁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解女士对她“比亲生女儿对我还好”,她还表示和她女儿左某关系不好,“像死对头一样”。解女士经常给她买衣服和鞋子,也会和她聊很多心里话。解女士与她的女儿年纪相仿,给了她很多温暖。

梁某女儿左某也与解女士交好,左某的爱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她一个人带着9岁的女儿生活,所以经常和解女士作伴。因解女士的爱人做饭好吃,一有时间左某和母亲梁某就会去解女士家聚餐。左某告诉记者:“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两家本来是像朋友一样相处的,你要说她是雇主,其实也不完全是。”

解女士没有向记者过多谈起她与保姆梁某及其女儿过去的私人关系,只是一直在强调女儿的坠亡,“两家由此陷入了无休无止的仇恨漩涡,也注定带着仇恨和悲痛的眼泪走完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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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两岁女童阳台坠亡

保姆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

据钱塘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2020年12月15日,解女士有事外出,梁某独自一人在解女士家中照顾小米粒。当日10点左右,梁某将小米粒带至居住在同小区的她女儿家中进行照看。10点54分左右,小米粒拉了大便需要更换尿不湿,梁某将小米粒独自一人留在阳台处晒太阳,未检查家中情况便前往解女士家中取尿不湿,致使小米粒10点58分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从主卧窗户爬窗坠楼身亡。梁某11点03分时返回家中,发现小米粒失踪后,立刻联络雇主解女士、女儿左某并拨打110报警。最终,小米粒在草丛中被邻居发现,立即送往医院急救,但在1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小米粒符合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梁某称,事发前,解女士家的空调坏了,杭州天冷,因此她将小米粒抱去女儿家晒太阳。后因小米粒需要更换尿不湿,她将小米粒独自留在阳台处晒太阳,返回雇主家取尿不湿。但在解女士看来,梁某是为了帮助女儿左某做家务,所以刻意带小米粒去她家。由于保姆女儿左某家的窗户没有安装防护栏,小米粒才坠楼身亡。

小米粒是解女士和丈夫结婚后的第一个孩子,她表示,在上海,女性28周岁生育比较普遍,但在她老家的山区,算是晚婚晚育,她格外珍视这个孩子。解女士夫妇通过奋斗在杭州市钱塘新区创立了一家科技公司,“恩爱的夫妻,不错的事业,古灵精怪的女儿,我们小家一盏,如今因为一个保姆,一切戛然而止”,解女士一想到活泼可爱的女儿已经永远离开她,就哭泣不止。

2020年12月16日,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以梁某“过失致人死亡”为由立案侦查,12月17日,梁某被刑事拘留。据保姆梁某的女儿左某所说,事发后她和她的母亲处于深深的自责之中,左某多次前往解女士家希望取得她的原谅,甚至产生了带着自己的女儿自杀以死偿还的心理。

保姆女儿左某称,小米粒去世后的几天,她曾去解女士家中祈求他们的原谅,尽管她并非责任人,但眼看好友承受丧女之痛,事件又因母亲失职而起,心中也充满了愧疚和痛心,“想作为一个女儿替母亲获得原谅”。

检察院不起诉保姆

女童母亲不满已提交申诉

2020年12月20日,解女士和保姆梁某的女儿左某在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闻潮派出所的调解室,签署了《谅解书》,但附加条件为不同意取保候审。解女士称,办案民警告诉她,不同意取保候审等同于没有签署,也就是这份《谅解书》不会在法律上产生效用。12月24日,梁某取保候审。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该派出所,但对方未接受采访。

解女士告诉记者:“其实我至今不能理解为何取保候审。案发后,我们为了不让她女儿抱着自己的女儿想不开跳楼,我们在一分赔偿没有的情况下,写了《谅解书》,只是加了一个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我们其实知道签了《谅解书》意味着在案件判下来之前,保姆只要在看守所接受一年半载的惩罚,哪怕最后判缓刑我们都能接受。我们都想走出悲痛,不想一辈子陷在悲痛里。”

▲解女士曾在谅解书上签字

解女士甚至认为梁某是“找关系”才得以取保候审。她表示:“我们不知道取保候审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后来保姆一家人一点声音都没有,保姆女儿马上回去上班了,一家人完全消失了。”

2021年10月26日,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梁某不起诉。检方认为,梁某过失致人死亡,但犯罪情节轻微,自首、认罪认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梁某。

“梁某坐牢,就是我的诉求”,解女士一家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以后,非常不满。解女士表示,她无法理解,为什么保姆失职导致女儿坠楼而亡,保姆却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她有时甚至怨恨自己,认为是她这个当母亲的没照顾好女儿,“我女儿死了,我虽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但我心里愧疚啊,我对不起她,她爸爸现在精神状态也不是太好。我们把公司业务都停了,公司就剩下几个人,合同期满了就不做了,我和她爸爸现在就是要等待一个公正的结果”。

解女士查阅浙江省内近几年发生的保姆过失致死案件,发现均被起诉,“如(2018)浙0105刑初153号案件,因被告人具有其他法定从轻情节,被免予刑事处罚;(2020)浙0782刑初396号案件,被告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红星新闻记者从解女士处获知,11月4日,解女士已委托律师向杭州市检察院提交申诉书。

保姆自称有大罪

表示能承受的赔偿肯定赔

左女士称,梁某取保候审后,解女士曾在她家门前设灵堂,她只好选择在外租房。左某称,自己从来没有停止过化解这场怨恨,她给解女士发信息说:“我真的很想你们,很想念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可能你对我恨之入骨,可是我对你就是恨不起来……等这件事判下来,我也希望你们继续上诉,毕竟我母亲做错了事,就应该接受惩罚。”

左某表示自己从未寻求过律师的帮助,更不存在解女士所设想的“找关系”,因为母亲看管不周、过失致死一事没有任何异议,不需要请律师为她辩护什么,就连录口供都是母亲梁某自己去的。

关于当地检察院对梁某不起诉,左某表示:“我们也觉得很意外,但毕竟我们没学过法律,可能检察院会考虑很多因素。”

事情发生后近一年的时间里,左某只见过母亲三次,她心里仍旧责怪母亲。只有在自己女儿特别想外婆的时候,才会带她去见外婆。左某表示,就连母亲生病,肺部发现一处阴影,也未陪伴母亲做检查。

梁某从看守所出来以后,梁某的丈夫把她接到了身边。在取保候审后的日子里,梁某时常不吃不喝,瘦了十几斤,完全失去往日的开朗。左某称,哪怕是女儿过生日,母亲梁某也在旁边目光呆滞,一言不发,“接到检察院的不起诉文书那天,她看起来也没有很高兴,感觉很平淡,像心死掉了一样,好像坐牢还是不坐牢都无所谓,但如释重负的感觉应该还是有的吧。”

梁某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去检察院取“不起诉决定书”那天,她被检察官告知只是刑事上不追究责任了,但解女士要发起民事诉讼的话,可能经济上要赔偿损失。她立刻承认“我有罪,我有大罪,我能承受的经济赔偿我肯定要赔偿,小孩子死了这么大的事情,我现在马上60岁的人了,我能承受多少就承受多少”。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实习生 刘美辰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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