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两名英国法官辞任背后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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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彦德认为《港区国安法》对公民自由的威胁令他们难以继续担任这份工作。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Lord Robert Reed )与副院长贺知义(Lord Patrick Hodge),辞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他们认为《港区国安法》对公民自由的威胁令他们难以继续担任这份工作,自己不应该被看作认同一个背离政治自由、表达自由价值的政权。

英国首相约翰逊在国会表示,感谢和理解两人的决定,并指两人认为受到港区《国安法》限制,无法以原希望的方式继续工作。执政保守党多名国会议员表示支持,指英国法官不应协助一个没有正当程序下关押港人的法律制度。

英国外相特拉斯(Liz Truss,卓慧思)认同法官决定,指英国法官参与香港司法体系会面临打压合理化的风险。她说:“我们看到香港民主自由受到系统性侵蚀,《国安法》落实后,当地政府打压言论、新闻和集会自由。”

“法官受到外部政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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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义也宣布辞任。

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表示 ,英方假借所谓“召回”香港特区终审法院英籍非常任法官,恶意污蔑抹黑香港《国安法》,肆意诋毁香港法治,粗暴干预香港事务。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批评英方妄图通过打“外籍法官”牌,恶意诋毁中国政府对港政策,抹黑香港法治发展,充分暴露其破坏“一国两制”、扰乱香港法治秩序的险恶用心。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对两名法官辞任感遗憾和失望,她说:“对于两位卓越法官随着英国政府决定终止多年来一直备受尊重,亦符合香港与英国利益的协议而辞去终审法院的职务,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无奈接受。但我们必须坚决强烈反对任何指两位法官的辞任与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或与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政治自由有关的失实指控。”

港府发表声明强烈反对英国国会对《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的法律制度作出毫无根据的指控,并指英国议会的辩论,“很可能影响了两名现任英国法官辞职,正是独立司法机构的法官受到外部政治压力的清楚实据。”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亦对决定表示遗憾。他表示,司法机构致力维护香港的法治和受《基本法》保障的独立司法制度。严格根据法律原则,维持司法公义,“这承诺绝对不会因为两位英国现职法官离任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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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敬:香港在中国有独特之处 包括独立司法系统

香港大律师公会对决定表示遗憾和失望,认为这决定有违香港法律界对海外法官参与香港终审法院工作的普遍支持。大律师公会形容,海外法官对香港及维持司法公义贡献良好和备受推崇,一直“竭诚及无畏地仅以香港法律原则审判案件,履行他们在香港的宪政及法制中的重要角色”。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回应事件时透露,两周前收到消息时曾向英国政府进行游说,但不成功,他表示不相信今次事件不涉及政治压力,不希望政治和外交元素渗入法治和司法独立的讨论。他相信事件会短期内对本港造成冲击。

香港律师会副会长汤文龙接受港媒访问时,目前终审法院只是审理了一宗有关《国安法》案件的保释申请,不算有任何《国安法》案件在终院审讯,两人辞任把理由归究《国安法》打压言论自由和影响司法独立有欠公允。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访问时指,两名法官是受英国政府政治压力辞职,他认为如果法官认为香港司法系统不独立,就更应留守香港,维护司法独立,选择离弃是逻辑上不成立,唯一目的是误导外界香港司法独立不受保障,政治用意应被谴责。

现居英国的香港亲民主派活动人士罗冠聪对BBC表示,欢迎两名法官辞任,但形容决定来得太迟。他呼吁其他海外法官辞任。

“所有来自民主国家、但仍为香港法院服务的法官应该辞职,去申明香港法治在《国安法》下已严重受损的事实,”他说,“《国安法》给予北京政府一套方便的武器,去控告民主倡议者和把言论自由刑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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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法官争议

根据香港法律,香港的终审权属于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非常任法官或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参加审判。

自1997年开始,英国最高法院的两名现职法官一直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两名英国法官辞任后,香港终审法院仍有4名本地非常任法官,以及10位其他普通法地区法官,其中6人来自英国。

英国最高法院对BBC表示,这6人将会自行决定是否留任。

在终审法院处理的上诉聆讯中,法官的组成须包括一名非常任法官或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

这种政策背后的原因,是因为香港在主权移交初期,欠缺在最高法院审案经验的本地法官,海外法官更清楚普通法地区的判刑参考,有助在裁决时给出国际化的观点。而在观感上,海外法官一般在行内已地位崇高,能够加强了外界对香港法庭的信心,亦把香港联系了众多普通法地区。

海外法官有份参与众多大案件,见证着香港一些重大法律折点。2016年至2020年五年间,终院处理的143宗案件中 ,只有两宗没有海外非常任法官参与。过去有研究指,海外非常任法官参与终院案件时,只有极少数发出过异议判决,即事实上都会跟随大多数本地法官的判定。

在建制阵营中,自从香港在2019年爆发示威后,有声音认为应该取消“外籍法官”的制度,或是改由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普通法地区邀请非常任法官,以免西方国家影响香港法院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