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被指判词抄袭

2023-06-14 星期三

香港国安法高院一名指定法官被指在一宗侵权案审理中,裁决书98%抄袭原告陈词。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指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也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

综合香港网络媒体香港01和《明报》星期二(6月13日)报道,香港国安法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被指在审理一宗侵权案时,把原告的陈词逐字抄在最后的裁决书上,抄袭判词占裁决书的98%,剩下的2%也没有一句是法官用自己的文字写的句子。

被告败诉后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法官认为,陈嘉信的做法会令外界觉得他是在走捷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有独立思考,大量抄袭其中一方陈词,难免引起外界怀疑法官有否考虑另一方理据。上诉庭已下令将案件交给另一位法官审理。

张举能星期二表示完全同意上诉庭的意见,认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也影响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是由行政长官在现任法官中选出,负责处理香港国安法相关案件。未经行政长官指定的法官不得审理此类案件。

案件原告为香港老字号“黄道益活络油”,被告为生产“黄道人双料活络油”的星洲药业等。双方主要争议是被告是否侵犯原告产品商标。原审法官陈嘉信于2021年4月裁定被告败诉,被告不服继续上诉,其中一个理由是陈嘉信判词涉“司法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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