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土三七”致邻居服用后死亡,绍兴男子被判承担一成责任

2021-08-23 星期一
邻居扭伤手腕,绍兴男子马某送她自己种的“土三七”帮助治疗,不想邻居煎服后死亡,医生诊断死因与服用“土三七”有关——绍兴中院日前审结此案,判决马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13万余元。
去年4月,60岁的蒋某扭伤手腕,到医生那里开了中药,邻居马某赠送自己种的“土三七”帮助治疗。蒋某将“土三七”和医生配制的草药一并煎服,几天后愈发不适,出现腹部胀大等。去年7月~10月,蒋某在多家医院诊治,最终医治无效死亡,死亡记录显示肝小静脉闭塞病(考虑土三七),上消化道出血导致休克,窒息死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了解到,“土三七”不同于中草药“三七”, 内含吡咯烷生物碱,长期或大量使用会引起肝损伤甚至肝衰竭。
蒋某去世后,儿子将马某告上法院,认为马某在赠予“土三七”时未告知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应对蒋某的去世承担一半责任,索赔71万余元。马某辩称,自己的赠予是邻里间无偿帮助,无主观恶意,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土三七”与蒋某死亡存在唯一、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患肝小静脉闭塞症后死亡,与服用“土三七”存在因果关系。马某在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的情况下,将自己种植、有毒副作用的“土三七”贸然交给蒋某,且未告知服用方法,致蒋某错误大剂量煎服,导致严重后果,该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责任。蒋某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擅自、盲目地将“土三七”加入处方药中煎服,是对自身用药不负责任,应对自身死亡结果承担大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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