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社交还有编制,古代有一种社恐人的梦中情职:冢户

2024-04-20 星期六


本 文 约 4300 字
阅 读 需 要 9 分 钟

随着求职季的临近,各种机构都在发招聘广告,一些殡葬机构所发的广告引起了不少求职者的关注。这些地方虽然给人以特殊的感觉,但是其较为优厚的工资待遇却着实引人注目。加之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有不少“社恐”的“ i 人”(指的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这类人士在迈尔斯-布里格斯性格分类指标中用字母i表示)对这份工作产生了期待,甚至有些人开玩笑说,这简直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理想职业。

“00后守墓人”。来源/哔哩哔哩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工作在古代也早有存在,从事这一职业的人被称为“陵户”或“冢户”,他们承担着守护和尊重逝者的重要职责。

“陵户”是怎么出现的?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征就是祖先崇拜——在先人逝世之后,子女自然是要守孝的。守孝的期限,按照《礼记》的规矩是三年,被称为“丁忧”“持制”。不过,这些是对普通百姓的要求。历代的统治者对此大加鼓励的同时,也出于社会教化或政治考虑,对自己的先人或者古圣先贤、名臣良将的陵墓加以修葺整治。整治之后,为了进行维护,官府自然是要派人前来进行管理的,于是“陵户”这种有“编制”的职业守墓人就应运而生了。

彩绘漆鹿角镇墓兽。来源/故宫博物院

根据学界的看法,“陵户”这种“职业守陵人”应该很早就产生了,不过,目前所见到的最早的相关文字记载,是《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所记载的“甸人”。“甸人”是守护、维持秦孝公、秦献公陵墓的专职人员。根据这个记载,可以推断至少在战国时代,职业守墓人就已经在各国出现了。之后,由于秦朝历史非常短暂,所以没有见到有关守墓人的记载。到了汉代,形势逐渐稳定下来,各种朝仪礼制逐渐恢复完善起来,其中就包括守墓人的制度。目前在正史之中关于职业守墓人最早的记载是刘邦下诏说:

“秦皇帝、楚隐王、魏安釐王、齐愍王、赵悼襄王皆绝亡后。其与秦始皇帝守冢二十家,楚、魏、齐各十家,赵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令视其冢,复,亡与它事。”

这里的“守冢”就是职业守墓人。

楚王墓兵马俑,西汉。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那么刘邦为什么要选择为这些人设立守墓人呢?史料中没有记载,不过,根据刘邦的一些行为来看,大概可以推测一二。例如,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与其他人不同,他并无国君之尊,却也获得了这样的待遇。从刘邦多次祭拜过作为战国四公子之一的魏无忌,却对其他三位公子未有祭拜之举就可以看出,刘邦对魏无忌是十分尊敬的。再通过比较魏无忌的生平与刘邦的行为,可以合理推测刘邦可能对魏无忌有崇拜、敬佩等个人情感。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为魏无忌守墓的五户人家不断生息繁衍,形成了一个村落,这个村落今天还在,它就是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的五陵村。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的五陵村。来源/百度地图

由此可见,守墓人的设置不仅是对逝者的尊重,更是一种特殊的政治礼遇。历史上,能够享有守墓人安排的通常是身份显赫的人物,包括皇族成员和高级官员。然而,并非所有高官都能得到这样的荣誉。以西汉为例,只有像张贺、霍光这样的重臣才有幸享受此待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待遇也逐渐成为众多显贵追求的目标。到了东晋,为重要大臣提供守墓人的政治待遇变得更加普遍。例如,东晋的重臣陆玩,作为东吴名臣陆逊侄孙,逝世后便被赐予了七十家守墓人的荣誉。

“陵户”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北史·卷一八·景穆十二王下》之中。528年,北魏大将尔朱荣发动政变,诛杀朝中大臣和皇室。濮阳王元顺“闻害衣冠,遂便出走,为陵户鲜于康奴所害”。此后,“陵户”这个名词的使用就越来越普遍。发展到隋唐时期,这种制度更加完备,唐朝廷对于历代帝王陵、皇陵、太子陵等的陵户设置都有明确规定,如:

“陵户各三百人,昭陵、乾陵、桥陵增百人。”

“诸太子陵署 令各一人丞一人绿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一人陵户各三十人。”

此后各朝各代都继承了这种制度。到了清朝,清政府干脆派出军队对陵墓进行维护管理,其中八旗兵管理陵内,绿营兵管理陵外围。

什么人能当“陵户”?

待遇怎么样?


我们经常会在历史类的影视剧中看到,一些皇帝身边的高官或贴身奴仆因为干了“犯龙颜”的事而被罚去守墓,比如在《大明王朝1566》中,嘉靖帝就曾两次让吕芳前去守陵。那么是不是守墓人都低人一等呢?其实并不是这样。

《大明王朝1566》中,吕芳前去守陵。来源/优酷视频

由于守墓人的工作礼仪性、象征性、政治性很强,所以历朝历代均有专门的政策来选择“陵户”。西汉初期,最早是把关东地区的人民迁徙到皇陵所在地充当守墓人,这些人中既有原来的六国贵族,也有一般百姓。而自汉武帝起,守墓人则更多地从陵墓周边地区选拔。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守墓人的工作性质特殊,但他们并非社会地位低下的群体。从户籍管理角度来看,守墓人属于国家正规户籍中的编户齐民,而非“贱民”。此后,守墓人也一直是一种国家正常民户的身份,比如据《旧五代史》卷三二《唐书八·庄宗纪第六》的记载,后唐庄宗在选择皇陵的陵户时要求“每陵仰差近陵百姓二十户充陵户”,这里的称呼是“百姓”,而不是“贱籍”之类的名称。这种做法也符合人之常情,因为如果帝王们委派社会地位低下的“贱人”来守护祖先的陵墓,显然是不妥的。

永固陵石券门,永固陵是北魏文成帝文明皇后冯氏(冯太后)的陵墓,位于山西大同。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不过这里也要说明一下,守墓人也有其他来源。如公元843年,当时唐朝的昭义军节度使刘从谏谋反,最后被朝廷平定,他本人忧惧而死,他的家属则被剃掉头发,发配到皇陵守陵,这些人的社会地位就被降至贱民了。加之公元729年,唐玄宗祭拜完皇家陵墓后宣布大赦天下,其中包括“陵户并放从良”,表明当时确有部分守墓人的社会地位较低。但对于不同社会地位守墓人的具体比例,目前学界还有争议。

总体而言,守墓人的社会地位还是正常甚至偏高的,有的守墓人还具有“中央编制身份”,比如孔庙的守护者。据金朝的衍圣公孔元措《孔氏祖庭广记》的记载,从东汉到北宋时期,凡是孔庙的守墓者,都是需要得到官方正式认可的,甚至皇帝要下诏书说明此事。其他先贤祠庙的守护者也有类似的情况。

同时,因为这些人作为专职的守墓人,如果工作出色,有时候会受到君主的表彰甚至接见;同时,他们在赋税、徭役等方面有一定的豁免权。比如前文提到的刘邦设立的那些守墓人,就不用承担守墓工作以外的负担。有时候,一些君主在祭拜陵墓之后,还会大加赏赐,这种“泼天的富贵”时不时就会“泼”到守墓人身上。公元640年,李世民参拜李渊的献陵之后,对一众人等进行了赏赐,其中就包括那些陵户。那些陵户每户都得到了一些丝织品和粮食。

在古代,成为陵户对许多农民而言颇具吸引力。由于古代中国农民肩负沉重的税赋和劳役,他们辛勤耕作一年,收获的粮食往往仅够缴纳税款和维持生计。相较之下,守墓人因担负特殊职责而得以减免一定的税赋和劳役,因此成为众人羡慕的目标。特别是在明朝,普通农民的税赋和劳役之重使得一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如假冒顶替,试图成为陵户。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为了遏制这一现象,1396年,朱元璋甚至规定,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人使用欺骗手段成为陵户,要治重罪,凡是告发的,则重奖。

明十三陵,是明朝十三位皇帝陵墓的总称。来源/故宫博物院


由于守墓人的身份可以确保衣食无忧,这就为他们提供了养育子女的稳定环境。守墓人的后代中,也出过一些名人,有的甚至能够跻身朝堂之上,经邦纬国。西汉的名臣田千秋,就是守墓人的后代。田千秋的祖上是战国时期齐国的田氏,西汉时,他们被迁到了长陵守墓。汉武帝在位期间,曾因怀疑太子刘据对其施展诅咒而下令将其处死,还大兴冤狱,朝堂上没有人敢劝谏汉武帝。然而,田千秋却敢于站出来,为太子讲话,并且强调这番话是一个白发老翁在梦中告知他的。当众人都为田千秋捏一把汗时,汉武帝却听进了田千秋的话,逐渐停止了冤狱——这大概和田千秋的身份背景有一定关系。唐代时,陵户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但到了宋代,这一限制被取消。到了明代,陵户子弟参加科举并成为官员已成常态。万历年间的《帝乡纪略》记载了许多凤阳的陵户子弟科举及第,担任官员的情况,如傅陈曾经担任过知县,朱大成曾经担任过太湖训导。

今天还有守墓人吗?


作为一种古代文化体制的产物,“冢户”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而逐渐消失。封建王朝最后的守墓人,应当属清朝皇陵的守墓人,清朝灭亡之后,这些人也只能自谋生路。

时至今日,那种国家行为下产生的“陵户”已经没有了,但是,还是有一些类似的人在做类似的事,牵动着我们的神经。

红军墓第四代守墓人冯炼为“刘连长”献花篮。来源/新华社

在四川南部县长坪山上,有一座“红军刘连长墓”。有一个家庭,已经自愿守护这座墓八十余年。1935年3月,红军长征时曾经过长坪山,由于这里地势险要,红军七十四团三营二连的刘连长主动请缨在长坪山上设伏,阻击敌军,掩护大部队。这位刘连长平时经常带领战士们为乡亲们砍柴送水,和乡亲们鱼水情深,一位叫陈韩氏的老太太就得到过刘连长的很多帮助。后来在战斗中,刘连长不幸被俘,最后被杀害。陈韩氏不顾危险为刘连长收尸并安葬。此后这家人就一直在为刘连长守墓,至今已经是第四代了。

在现代,守墓人的行为不再仅仅是传统或义务的驱使,而是源自内心深处的一份情感与尊重。他们守护的不仅是逝者的安宁,更是对历史和记忆的尊重,对生命价值的肯定。正如巴基斯坦老人阿里对中国烈士的百年守护,这份跨越国界的守望,是对和平与友谊的深刻诠释。在今天,无论身处何地,守墓人的身影都是对过往岁月的缅怀,也是对未来的期许。他们的行为,是对生命不息、精神不朽的最好证明,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去珍惜现在,传承未来。

参考资料:
[1]谢芳琳.谈谈古人的三年之丧[J].文史杂志,2002,(05):87.
[2]黄正建.唐代陵户再探[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3(05):101-105.
[3]杨开.科举制度对宋朝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的影响[D].东北财经大学,2016.
[4]王兵.明代陵户制度研究[D].郑州大学,2017.
[5]苏海伦,李昊.一代四家甘做红军守墓人[J].高中生之友,2019(1-2):8-10.
[6]吴树国.唐代陵户问题考论[J].史学月刊,2019(04):5-13.
[7]于羽佳,王诗堃,何雪峰,赵晓娜.“最后的守墓人”:守的是忠义[N].南方日报,2020.09.07:A16.
[8]李文才.论汉唐时期的“给户”[J].江海学刊,2023(04):187-199.
[9]清朝的陵寝制度,清西陵官方网站


*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


END
作者 | 昕曜
编辑 | 胡心雅 郝芮(实习)
校对 | 火炬 李栋 张斌 古月 苗祎琦




国历好物



足不出户畅读
《国家人文历史》杂志

点击下方图片或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
把历史私教装进口袋里



“在看”的永远18岁

原文地址: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