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决 黎智英持续被押

2021-02-09 星期二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终审法院星期二(2月9日)宣布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保释案件的裁决,判定黎智英将继续被收押。

香港01在2月9日报导,香港终审法院认为,原审法官先前在批准黎智英的保释时作了错误的分析丶未对国安法条文作妥善评估,因此撤销黎智英早前获得高等法院法官批准的保释申请。不过,他的律师团透露会重新申请。

造成黎智英迟迟无法获得保释的原因,在於香港国安法的第四十二条中明确指出,「对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

香港01报导中说,终审法院认为,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案件的保释申请时,法官应先决定是否有「充足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或被控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若没有,就应当拒绝其保释。

去年12月,黎智英先後被控违反「串谋欺诈」和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去年12月3日,黎智英遭到收押,至今为止仅获得一周保释,且条件严苛,无法离开住所。香港01报导,由於当时香港的律政司不满保释的决定丶提出上诉,终审法院去年12月底受理上诉後,下令在此案结果出炉前继续关押黎智英。

法新社说,非暴力犯罪的「保释假定」本来是香港普通法系统的特徵,但香港国安法却推翻了这样的假定规范。

香港国安法在去年的6月30日生效,该法也造成1997年香港从英国回归以来,中国与香港关系剧烈地改变,该法当中包括了分裂国家罪丶颠覆国家政权罪丶恐怖活动罪丶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法新社指出,当北京正试图消除香港的异议时,这宗案件可能让香港的独立司法机构与中国专制领导层发生危险冲突。

李玟仪/杨威廉(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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