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收租,我惨遭租客普法

2021-10-23 星期六
1

2012年秋的一天,走在路上的我被迎面而来的一个大嫂塞了一张传单。鬼使神差般,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将传单扔进垃圾桶,反而饶有兴趣地仔细看了看——这一念之差,让我在事后曾无数次后悔。

宣传单上的文字大气磅礴:在本市中心城区的繁华地段,将建起一座名曰“H城”的商业综合体,它位于本市唯一的一处3条地铁交汇点,总面积120万余平米,包含40万平的购物中心、40万平的住宅和公寓、近30万平的写字楼以及10万平的五星级酒店。

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我们一直对老城区的核心地段情有独钟。广告里写的地段和开发商的大名,我都很熟悉,H集团在本市也算是知名企业,据称人脉资源极广,旗下几处住宅和百货项目都占据了市里的黄金地段,可全都做得不温不火,我们常笑言这是占了金窝却飞不出凤凰。

宣传单页上主推的,是这个商业体的地下商铺。上面写着,3条地铁通道将与地下商铺实现无缝对接,规划中的过江隧道也将直通项目门口。而最吸引我的是:这么优质地段的商铺,单价每平米竟只要3万元(按当时的市价,类似地段的商铺,单价至少要达到7到10万元)。于是,我就犹豫了一下,把宣传单塞进了包里,回到家后又递给了丈夫。

我俩在网上搜索的信息显示,地下商铺从一年前就已开始发售,H集团将地下4层的商铺空间分割为平均面积10平方米左右的虚拟商铺,30万左右就能购买到一间。投资者购买后,可以将商铺交还给H集团委托经营,每年可获得商铺购买金额8%到12%的收益。

我有点心动。那时作为刚刚而立的80后,我们的家庭资产正处于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境地,30来万的积蓄该如何安置,一直是我心头的忧心事。前些年经过“4万亿”的洗礼,即使像我这样对物价不算敏感的人,也开始真切地感受到“钱好像越来越不值钱了”。这30万是我和丈夫辛辛苦苦一分一厘攒下的,若放在银行里眼睁睁看着它们贬值,显然令人不甘。

2008年股市暴跌后,我和丈夫便一直对股市敬而远之;当时我也动过投资房产的心思,相中了一套每平米7000元、90余平的户型,但住的这套房子当初贷款只申请了10年,每月的房贷对我们压力不小,丈夫非常抗拒再增加新的贷款。

“买铺”听起来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爸妈家的老邻居在10年前曾以20万的价格买下了一间小商铺,随着商铺所在市场的发展,人家已早早地收回了投资,如今每年还能有10多万元的净租金收入——这张传单,让我心中那颗羡慕的种子悄悄拱破了土壤。

接下来的周末,我和丈夫去了H城项目的售楼部。

走进气派的售楼中心,还未在沙盘前站稳,一位自称“珊珊”的销售顾问就热情地迎了上来。

她嘴很甜,一口一个“哥哥姐姐”,带我们简单地参观了沙盘后,就把我们带到了洽谈区。

在珊珊极富感染力的介绍中,一座极具商业价值的高端商业综合体跃然眼前:H城位于城市的CBD核心商圈,交通便利,周边写字楼、酒店、银行、社区众多,区位优势无可比拟。这是H集团投资40亿元打造的项目,建设占地210亩,由商业、写字楼、酒店与住宅四大类组成,其中商业部分主要由地上地下的“大型购物中心、主题店与大型综合商业街”组成;住宅部分由“高档公寓、SOHO与精品住宅”组成;写字楼楼群由3栋超高层甲级写字楼级组成;酒店面积群组则由一栋“超五星国际大酒店”、一栋“四星公寓式酒店”和一栋“华中地区首家七星级奢华酒店”组成。

“整个项目共分为3期建设,竣工后的H城将成为我市的新地标。”珊珊如是“总结”。

我们自觉并未被她巧舌如簧的介绍扰乱心智,但洽谈区各角落里售楼小姐们清脆的声音此起彼伏,时不时传来的“好,谢谢您的信任,我们到这边签合同”,撩动着我们的神经。

我详细询问了商铺的购买形式和收益模式。珊珊说:和你们从网上了解的一样,对于购买的商铺,你们只拥有产权,但不拥有使用权,商铺建成后,归开发商统一经营管理,在未来的10年里,每月按购铺金额的固定比例给我们“返租”;10年之后,你们可以选择继续自持或者回售给开发商。

“姐,这个是现在最新的商铺模式,叫理财型商铺。您看您和大哥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自己来操心出租铺子的事情啊。您就交给我们专业的团队来给您打理,保证每个月租金到账,就像取款机一样每月提取租金,相当于家里多一个人给您挣工资了!”

其实在来之前,我已经在网上反复搜索过“理财型商铺”,网友们说好说坏的各执一词。但对于我来说,这个概念还是有吸引力的:不用操心张罗出租收租这些琐事,又有稳定的租金收益,虽然收益较常规商铺租金要低,但是胜在省事。

正在纠结之际,我才突然想起了一个最重要的事情:“你们的证件呢?‘五证’给我看看。”

珊珊愣了一下,瞬间又切回训练有素的笑容。她告诉我,其他证件都齐全,只是预售证还在办理中,因为我们购买的是地下的商铺,原本属于人防工程,所以证件办理手续要麻烦一些。

“这个只是时间早晚问题。”珊珊让我想想本市另两家商业中心的地下商铺,“他们都能办下证来,何况我们项目。姐你知道吧,我们L总是省里面的人大代表呢,他出面,哪有办不下来的证!”

珊珊承诺,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如果在2015年商铺交铺时还未办下“两证”,在10年约满后可以按合同总金额的8%来赔付。

“8%能有多少钱,你们这违约成本也太低了。”

“您这一间铺的8%确实不多,但您想想,如果办不下证,所有的铺子加起来,我们要赔偿多少钱?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我们敢这样承诺吗?姐,您放心!”

不知是珊珊的话术太具有感染力,还是我从内心深处更愿意相信她的说辞,在犹豫两天后,我还是决定购买一间H城的地下商铺。有一点担忧和忐忑,但更多的是雀跃。

之后,我还将这个铺子推荐给父母,在我的建议下,他们也拿出自己的积蓄,和我一样购买了一间。

按H集团的承诺,在我们购买商铺的当场,就提前返给了我们3年的铺租——相当于30万的商铺,我们实际上只付了22.8万。之后按约定,从2015年秋季开始再按月返租。

于是,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中,我渐渐将此事忘在了脑后。

2

2015年1月的某天,我浏览一家本地房产论坛时,突然发现一个不起眼的标题:“政策收紧,H城可能办不下地下产权”。

我心头一紧,一下想起自己的铺子,赶紧到处打听,得到的消息却有些令人沮丧。

3年前,除了珊珊信誓旦旦的承诺,各种“专家”也都强调,称人防工程范围内的地下商铺,若被计入了规划的建设面积、计入了容积率,那么“规范后即可办理产权证”。可现在的口风不知何时悄悄发生了变化,传来的消息全都倾向于认为:开发商对地下人防工程仅有使用权,不可办理产权证。

我暗暗责骂自己的天真——当年查到的“专家”解读,现在想来,应该就是开发商制造的软文舆论吧。我在论坛里一遍遍翻看着相关讨论,突然无意间在一个留言里看到了一串号码——是商铺业主们自发组织的一个维权群。

我顿时有一种找到组织的感觉,赶忙报上商铺号,申请入群。

入群后,我惊到了:大家似乎都非常激动,信息刷屏的速度远远快过了我浏览的速度,一个没留意,就数百条未读消息。信息虽多,干货却没有多少,大部分都是在责骂、询问。七嘴八舌中,我得知,当年H集团总共销售了4000多套商铺,业主不到3000人。我看了看,群里只有400多人。

因为有效信息太少,我便没有再关注群信息了。直到春节后的一天,群主私信我,说大家准备约谈开发商,问我要不要参加。

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

一个春寒料峭的傍晚,我们100多位业主代表按约定的时间来到了H集团的会议室。

开发商也来了不少人,上到董事长,下到销售经理,全都到场了。会议室里满满当当都是人,侧面的长桌上摆满了咖啡、牛奶、精致的糕点和水果,似乎在向我们努力传递着诚意。

这场会谈,不如说是一场开发商向我们表决心的安抚会。我们并没有听到任何有实质性的消息,对方的王总,翻来覆去不过几句车轱辘话:“请大家相信我们,给我们时间和信心。”“我们承诺,一定会尽全力办下证,公司上层仍在沟通,把握很大。”

可对于我们提出的实质性的疑问,诸如“办证到了哪一步?”“如果不能办下证,该怎么办?”之类,王总却顾左右而言他,没有一句准确的答复。

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大满意,却又无可奈何,三三两两叹息着离开了会议室。走出大楼,我便被迎面而来的冷风吹了个踉跄,迅速裹紧大衣和围巾。

一位和我并排走出会场的大叔压低声音对我说:“这铺子我估计悬了。之前L老板敢拍着胸脯承诺能把证办下来,是因为上面有人。现在,管事的人走了,新来的人他又没搞定,没人给他兑现承诺了。”

我一惊,赶紧拉住大叔追问:“那该怎么办?”

大叔抬起头,警惕地四周望了两眼,摆出一个挥挥手的动作,含糊不清地说了句:“你自己决定吧。”

刚才王总给出了一个方案:若大家对铺子没有信心,可以在2个月内申请退铺。但附加条件是:只返还本金,所有利息都不予返还。

我有些想退,却又不甘心——光是想想这20多万就这么平白无故给他们无偿用了3年,就觉得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可现如今,钱在H集团手里,当时的“合同”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即使明知这是霸王条款,也无力争辩。

“退还是不退”,这个难题困扰了我好多天。最终,我想再继续搏一把,赌L老板有能力办下证来。

这场“见面会”,也神奇地起到了安抚人心的作用。群里的气氛和谐不少,每当有业主再情绪激动地发泄时,总会有人主动站出来安抚。

就这样一晃到了6月,一位不知道何时入群里的“肖律师”发了长长的一段话,说开发商这样未取得预售证就进行销售的行为属于违规,即使合同无效,业主仍是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铺的,“仅返还本金不退利息也是不合理条款,我们可以主张让开发商将两者全部返还”。

“不过,建议大家还是走法律渠道,我可以帮你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肖律师的话在群里激起了一阵涟漪,经过长达一天的争论,群内得出了最后的结论:想接受律师协助去协议退铺的人,在群里接龙报名,之后在本周六,一起去见肖律师当面咨询。

这个“商铺”牵扯了我太多精力,早违背了我“不想花太多精力来理财”的初衷,我越来越觉得开发商办下预售证的希望很是渺茫,心里开始倾向终止合同、退铺。可我深知,如果单枪匹马去找到H集团要求退铺,将会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所以还挺愿意接受抱团寻求法律支持的。可是,从来没有和律师法院打过交道的我,本能地对“起诉”“上庭”这样的术语有种陌生和排斥。

左右为难之际,上次见面会认识的小左私信我,问我周末是否去参加和律师的会面。我说自己还没想好,他突然神秘地说:“我是坚决不会去参加的,那律师就是个骗子。你知道吗?很多初入事务所的律师都是这样去拉业务的。他压根不是帮我们,他就是想赚我们的律师费而已。”

不知为什么,就在这一刻,我决定去参加诉讼。

周六的律师事务所乌泱泱挤满了人。我略略数了数,到场的一共40多人。在场的业主们迅速组了一个小群,起了一个悲伤的群名:“H城难民营”。

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在数轮与律师的沟通中,不断有人陆续退出——有原本只是持观望态度来看看情况的,有听到需要几千元诉讼费便坚决退出的,也有最终还是决定放弃诉讼观望开发商办证进展的。待到最后签订委托书、交费的时候,我们的小群只剩下最后17个人了。

我们17个人几乎每周末都要碰头一次,年龄、性别、职业、经历完全不同的一群人,紧密地聚集在了一起。

我和张萍、小武、兰姐熟悉了起来。高高壮壮的小武是我们中损失最大的,他家一套私房拆迁后,收到了一笔不菲的赔偿款,于是他一口气掷下100多万,买了5间铺子;精廋的兰姐是个生意人,精明能干,说起买入的3间铺子,她唉声叹气:“我是想着女儿马上大学毕业,准备把铺子送给她做礼物,这样她日后工作要是不顺了,终究有个退路”;斯斯文文、戴着眼镜的张萍和我一样,是普普通通的上班族,她也曾动心准备买一套新区的小户型,最后却鬼使神差买了这套铺子,我俩每每说起新区当下的房价,就都激动得抓紧对方的手臂,恨不得让时光机把我们送回3年前——我当年看中的那套房子,房价已经涨到了2万多一平。

3

没多久,H集团单方面撕毁了见面会时提出的方案,业主们即使放弃利息,也无法退铺了。我只能庆幸自己诉讼这条路是选对了。

小左说对了,这位肖律师还真的是一位新手。我们迅速感觉到他的不专业,不论是对法律条款的熟悉,还是对诉讼流程的推进,办事效率让我们极其不满意。大家一度后悔不应该在他这里一棵树上吊死,可已经有些迟了,此时委托书已签,律师费已交,从头开始的成本太高,我们只能硬着头皮推进诉讼的事情。

一直磨蹭到8月,在我们无数次的催促中,肖律师终于写好了起诉书,以“无预售证却发售商铺,涉嫌欺诈”为由,将起诉书交给了法院,等待法院排期审判。

漫长的等待过程中,种种迹象都显示着,H城的情况在向更糟糕的方向发展。我辗转托人找到房产局任职的人,对方说随着政策的明朗,H城地下4层商铺审批办证的可能性已渐渐趋向于零。

此时,H集团旗下开了12年的百货公司也因经营不善而倒闭。这家百货公司开业时走的高端路线,后来悄无声息地改走平价路线,原来5层楼的店面也压缩掉了2层营业面积,地下也引进了家本土廉价超市——但这也没有拦住它走向没落。

我们能感觉到,曾经风光无限的H集团正在一步步走向窘迫,他们露出了丑恶的嘴脸,拒绝了法院送出的传票。

我们傻了眼,肖律师倒是很淡定:“这种事是常有的,H集团肯定没那么乖乖配合的。没关系,他们拒收也没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不会开不了庭的。顶多就是他们耍赖,拖一下时间而已。”

我们都没有想到,正是这拖延出的两个月,让事情的结局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概早在拒收传票之时,H集团就已经计划好了之后的每一步了。

一直拖到10月,案件才终于强制开庭进行调解。

经过与法院的沟通,几位商铺业主代表得以列席参加。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进到法庭,和想象中的不一样,那只是一间小小的屋子,前方坐着法官和书记官,后面是两位律师的位置,而我们几个,就搬着凳子坐在房间的后部。

H集团的女律师姓刘,一眼看去,就知道精明能干。她对其他问题避而不谈,全程只紧扣一个点:“我方从未隐瞒过没有取得预售证的事实,那就不叫欺诈。你们既然知道没有预售证,还进行购铺,这就是消费者自己的责任。”

在她的攻势下,青涩的肖律师节节败退。我们被他的语无伦次急得怒火攻心,开始撇开肖律师,你一言我一语地和刘律师争吵起来, 到了最后,张萍甚至当庭哭出了声:“你知道我们挣这点钱有多难吗?我们要是有钱人,也不会买这样的小铺子。是的,对你们开发商来说,这一点点钱可能不值一提,但你要知道,这点钱可都是我天天熬夜加班、被骂被欺负也只能忍着才挣下的辛苦钱!你是律师,但你也和我们一样是打工的。你为了一点律师费,这么帮着那群黑心的开发商欺负我们,你良心过意得去吗?”

张萍的声音尖锐而高昂,眼泪糊了满脸。她的哭声让屋内安静了下来,我转头看向刘律师,不知是不是错觉,竟在她的脸上看到一闪而过的怜悯。

但刘律师的神色很快恢复正常,伶牙俐齿地继续争辩起来。

法官不得不数次强行提醒双方安静,甚至强行休庭。

休庭期间,刘律师躲开众人,和开发商那边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回来继续开庭后,她的态度突然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主动提出了和解方案,说开发商愿意接受我们的退铺要求,并答应连利息一并退回。

但如此的爽快是有附加条件的:一是签下和解协议后,任何业主不得向其他人提及此次和解的条件;二是考虑到集团资金链紧张,款项将从10月底起,在3个月内分3批打到我们的银行账户里。

这实在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但是相比什么都拿不回来,似乎还不是一条绝路。我们商量了一下,试图和刘律师谈判,要求一次性付清。刘律师摇摇头,神情冷淡地告诉我们:“这已经是我为你们能争取到的最好的方案了。”

一直偏向我们的法官此时也发了声,劝我们接受这个方案。在散庭后,书记官偷偷提醒我们:“这种类型的案子我们见得太多了,即使我们判你们胜诉,如果对方不还钱,那也是一纸空文,没用的,所以你们最重要的是把钱拿到手,能拿多少拿多少。”

临走的时候,刘律师几次欲言又止后,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哎,真的不是我说你们,这么大一笔钱付出去,你们怎么都不查清楚?预售证没有,发票没有,你们怎么敢付款?你们啊,真的是太不小心了。”

此言一出,又像是捅了马蜂窝,本就心存不满的众人开始围着刘律师吵,似乎想把对开发商的愤恨全都借此机会发泄出来:“有你这么说话的吗?”“那你这意思就是我们蠢、我们活该被骗了?”

刘律师显然后悔了她的失言,脸上浮出求饶的笑容,双手举起做投降状,然后飞快地收拾起东西。

我们一行人心事重重地走出法院,书记官说得对,官司我们是打赢了,但是钱呢?真的能如期还给我们吗?

突然,张萍像想起什么似的,说起一件事——休庭时,她去上厕所,刚好路过正在打电话的刘律师,擦身而过时,她听到了刘律师说:“好的,那我就尽量跟他们把时间拖到11月之后。”说话间见到张萍,便刻意住了口。

张萍小声说:“我只听到了没头没尾的这一句,不知是什么意思。”

大家一听,纷纷着急起来,忍不住责怪张萍:“这么敏感的信息为什么不早说。”

张萍垂下头不说话,自己也颇为懊恼的样子,额角在寒冬里沁出了密密的小汗珠。

大家叹了口气,联想到调解协议上定下第一批退款刚好在10月30日,我们心头都忍不住掠过一种不祥的预感。

忐忑不安地等到10月30日一早,我便迫不及待地去查存折——按H集团要求,我新办了一张存折,不知查了多少次,我发现折子里有钱到账。

我一看数字,惊讶了:到账的是全款(22.8万),而不是约定的1/3。

难道是H集团大发慈悲了?我赶紧进到群里,想问个究竟。

群里此时已经炸开了锅,连同我在内,共有4个人收到了转账,而且都是全款,但剩下的人却是一分钱都没有收到。大家都疑惑不已,没收到钱的人更急了,一遍遍地去查看着余额。

很快,我接到了刘律师的电话,说原来是H集团财务的误操作。她说,这一批付款,按17个人,每人约10万元,共请款了100多万,谁知财务没有弄清楚,给我们4人付了全款,所以剩下的人就收不到钱了。

肖律师也知道了乌龙的来龙去脉,在群里说了原委,群里顿时静了下来。我有些不好意思,却不知该怎么办。刘律师又给我打来电话,吞吞吐吐地向我提了个要求:“你可不可以把多的钱先退回去,这样每个人都能分一点。”

我愣了愣,犹豫了片刻,但也仅仅只是迟疑了那么一下,便拒绝了。我对刘律师说:“这个钱虽然是错给到了我,但我拿到的钱也是我应得的,我并没有多拿一分不该我拿的钱。这个错误是H集团财务的工作失误,那么就应该H集团自己来解决问题,重新走流程请款,把应该付的款付完,而不是让我退出本就属于我的钱。”

刘律师的声音有点着急:“我也知道不应该对你提这样的要求,可是现在H集团请不出那么多款啊,其他人那边我没法交代了。”

我想了想,回复她:“这样吧,你可以再去和其他3人沟通一下,如果他们都愿意把款退出来,我也可以一起退,否则,我一个人退款,既是对我的不公平,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刘律师“嗯”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挂断电话之前,她用很低的声音对我说了声“不好意思”。

群里的气氛有点尴尬,另外3人只说了几句“祝大家早日拿回退款”后便退了群,我继续留在了群里——因为我父母也和剩下的人一样,没有拿到退款。我将H集团退给我的钱全部取了出来,转给了父母,然后便将那张存折销了户,在群里说,我还会继续和大家一起维权,因为我父母的款还没收到。

大家每人给了我一个拥抱的表情。

直到那时,我们都还是太天真,以为大概过几日等财务重新请完款就能收到第一笔退款,最迟不过3个月后,就能收到全款。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等,竟又是2年多。

4

2015年11月24日,离原本约定的第二次返款还有一周的时间,一直翘首关注返款的我们,却听到了“XX基石”爆雷的消息。

2014年正是“P2P金融”如火如荼之时,不知何时开始,本市街头骤然冒出数百家理财公司的名字, XX基石、XX财富,名字大同小异。其中,“XX基石”的门店遍布本市各繁华地段,依傍在各银行旁边,给人一种它与银行理财有关联的错觉。

大街小巷到处可见他们的广告,路上随处可见他们的工作人员派发传单,宣称所售理财产品“零风险、高回报”,20万元起步,“从钱划到账户就开始计算收益,一个季度支付一次收益,20万元5年期满,可获得70%的回报,期满后返还本金。如果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5年累计可拿到97%的回报”。

为打消投资者的顾虑,“XX基石”还对投资者做了多重 “保证”:一是投资者的资金由某国有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监管资金流向;二是由一家本地融资担保公司为投资者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这家公司在后来被验证为H集团的关联方);三是将H城项目8至12层的写字楼拿出来,跟投资者签订购房合同,若出现违约,出资人将按市场价的7折购买写字楼。

高息加“保证”,许多人趋之若鹜,最少5万起投,听说有人最多一口气投了1200万。在这样的势头下,“XX基石”迅速扩张,在本市内开了近30家门店,招了2000多名员工,一时风头无两。

我明白,击鼓传花的骗局终有崩塌的一天,所以P2P金融无论多么烈火烹油,我都没有过一丝关注和心动,更没曾想过它会和我的生活发生多少关系。“XX基石”爆雷的消息传开,我并未太过注意,直到张萍略带紧张地给我打来电话时,我都还未将此事与H城的商铺联系起来。

张萍的一席话让我愣在了原地:“我也是现在才知道,‘XX基石’的老板就是H集团的老板,这两个是一家的。‘基石’爆了,H集团也就完蛋了,没有钱赔给我们了。”

我们赶到H集团的办公楼时,早已经是人山人海。除了商铺的业主,更多的是“基石”的苦主们。已经看不到工作人员了,只在墙上贴着一张冷冰冰的告示:融资方近期所开发的项目由于多种原因无法实现正常销售,导致资金短缺,XX基石推介的基金等产品可能无法按期兑付。

玻璃门上,不知被谁写上了血红的“还我血汗钱”,在寒冬的萧瑟里显得格外刺眼。挤成一团团的人,随处留心一听,便是一场悲剧:有人拿着回迁款,想趁着交新房房款的空隙,挣一点利息,现如今只怕新房盖好也没机会住进去了;有60多岁的爹爹婆婆,将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本”全部投了进去;还有新婚夫妇把刚刚收到的彩礼、嫁妆甚至份子钱,全部孤注一掷地买了产品……现场处处是啜泣的声音,失控的尖叫,愤怒的大吼。

我和张萍、小武接上了头,都默默无言。小武狠狠地抽着烟,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脏话。我们的心情都沮丧到了极点——好容易快看到了胜利的曙光,谁知却倒在了黎明前。按目前的架势,我们的钱大概是很难拿回来了。

我出神地盯着小武手中的那团烟雾,突然想起了刘律师的那句话:“好的,我尽量给他们拖到11月。”难不成,H集团早就预先安排好了这一切,这颗P2P的雷,是他们自己主动引爆的吧?

在现场待了一会,见不会有什么进展,我们便离开了。临走前,我们加入了临时建起的维权大群,群内人数众多,商铺的业主和P2P的苦主们都有,消息弹得飞快,一不留神就有“999+”条新消息。

回到家后,我不甘心,疯狂地搜索资料,渐渐理清了来龙去脉:

H集团和XX基石背后都是同一个老板——L老板。

L老板原本只是本市一家百货公司的服装售货员。90年代,年仅26岁的他毅然从百货公司离职“下海”,带着不足万元的启动资金接手了一家服装厂。他很快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一年之后,服装厂就实现产值1000万元,利润180万元——这在当时是一笔普通人不敢想象的财富。

收获第一桶金后,信心满满的L老板开始将目光投向其他行业。1998年,他收购了6家当时的“特困”和“改制”企业,储备了620余亩土地,并获得其开发使用权。随后,他成立了房地产公司,等到2003年时,看准时机,利用之前囤积的地皮,投身零售业,开了那间营业面积近2万平方米百货大楼——这是本市第一家民营企业开的商业体。

2005年,初尝甜果的L老板开始在房地产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开启了对H城的规划,酝酿5年后,项目于2010年正式动工。此刻几十亿资金盘的规划,是L老板商业生涯中最为巅峰的时刻。

动工1年后,资金逐渐吃紧,H城开始大量发售地下商铺——也就是后来我们所购买的“虚拟商铺”——提前回笼资金。2012年,L老板成立了“XX基石”,号称华中最大的民营金融集团,本市最大的第三方理财公司,截止爆雷时,拥有注册用户7万多人,累积成交金额十几亿元。

搞P2P金融的原因非常简单,H集团旗下各个地产项目全都嗷嗷待哺,资金缺口越来越大,银行正规渠道融资成本太高,上市、发债又不够资格。于此时风生水起的P2P金融,可谓是L老板的一根救命稻草。他迅速设立了私募公司,通过私募基金悄咪咪地吸收了20多亿的资金,仍嫌不够,就继续用第三方P2P平台募资,用极高的年预期收益率吸引投资,为H集团的地产项目输血。

L老板他们同一群人,一方创办理财公司,一方创设项目,另一方成立担保公司。募集来的资金投入自家的房地产项目,而担保方也仍然是自己的关联公司,这样典型的“自融自投自担保”模式,将资金盘玩得飞转。

“XX基石”的爆雷其实并不意外——L老板的野心太大了,那座体量巨大的H城尚未竣工,他又雄心勃勃地在本市的新区准备再建一座同等规模的商业体(新区的地块从拿地至今近6年过去,什么都没动)。随着H城的销售和建设停滞,泡沫化的金融公司自然逃不过破产的命运。

5

我们小群里的14个人,除了我们几个相对积极一点的业主之外,其他几人都开始懒散起来。有个大哥直言:“我已经不想再管这些破事了,你们去弄吧,需要配合的时候喊一声,我们就到场。”

张萍私下里忿忿地对我说:“这些人倒是舒服,就出几千元律师费,就等着我们去奔波、张罗,倒是一点不吃亏。”

我怕火上浇油,不想再说什么怨言,只能劝她:“哎,这又不是别人的事,是我们自己的钱,若是都等着其他人出力,三个和尚没水喝,这钱就怕是永远拿不出来了。”

与此同时,大群里也吵开了锅,商铺业主和P2P苦主分成了两派,开始互相指责。P2P苦主责怪商铺业主,说都怪你们要退铺,才让H集团拿不出钱,断了资金链导致“XX基石”爆雷;商铺业主反唇相讥,说你们太笨,被猪油蒙了心,只想等天上掉馅饼,却分不清是馅饼还是陷阱……

很快,这个群便“分了家”,有人迅速地建好了“商铺维权群”,大喊一声“商铺的去那边”,于是群里呼啦啦便走了一大批,P2P苦主们也同样建好小群,招呼着同类过去。

一场闹剧之后,这个群便鲜有人再发声了。

我和张萍、兰姐、小武讨论,觉得我们还是先不要和其他维权者一起行动——我们既然已经赢了官司,要做的就是督促H集团按法院判决来执行。

可肖律师去区法院询问过后,一番话像凉水泼到我们头上:“目前H集团已主动将情况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汇报,(11月)27号区公安局就已对这事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名义进行了立案侦查,政府冻结了H集团的所有资产,从现在起,不可能有任一笔账从集团中划出。所以,目前没有其它办法了。”

沮丧过后,我第一时间发现了不对:“可是我们这案子是法院已经判决了的,跟‘XX基石’的性质不一样,是应该受法律保护的。”

大家也纷纷七嘴八舌接了话:“是的,我们不能跟其他维权者混在一起,我们不是非法集资,我们是合法的债权人。”“当务之急是赶紧让法院强制执行。”

商量之下,我们决定还是主要盯紧法院的执行。肖律师代我们跑过几次法院后,颓然告诉我们,按他去沟通的结果,法院目前是不可能对这个案件进行执行的。我们商量之后,决定让肖律师带着我们去一次法院,我们自己去找法官。肖律师无可奈何地看了我们一眼,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皱了皱眉头。

我们先找到当初的审判法官,她和颜悦色地告诉我们:目前这个案子已提交了执行材料,所以她能做的已经极其有限了。她建议我们去找执行法官,顿了顿,她提醒我们:“这个案子的复杂程度已经超过你们的设想了,不要抱太大希望。”

执行法官的态度明显没有审判法官那么好,他眯着眼睛,不耐烦地听完我们的诉求,紧锁着眉头,一开口,便是硬邦邦的拒绝:“这个案子没办法啊,现在那边的财产都冻结了,政府下的明令,我们能怎么办?”

我们一时被他的气势镇住,面面相觑,想好的话都憋在了肚子里。他见我们没接话,终于缓和了一下口气:“反正我们法院能做的都会给你们做,但是做不了的,我也没办法——你们先回吧。”

兰姐带着点怯意反问:“可是我们官司判赢了啊,赢了不就该执行吗?执行不来不就该法院强制执行吗?什么叫你们做不了呢?”

执行法官的声调高了起来,用手拍着旁边桌上厚厚的文件:“法院是万能的吗?你出去问问,有多少最后执行不了的案子?”

小武插了句:“那执行不了该怎么办?”

“没办法。你知道XX烂尾楼吧?02年就判了官司,到现在十几年了,你去问问那些业主现在拿到了钱没有?”说着,执行法官就下了逐客令:“你们走吧,后面的当事人都在门口排着队,你们的事情都说清楚了。不要占用别人的时间,你们的钱是钱,别人的钱也是钱。”

很快,政府成立了专班组,和维权代表们几次沟通后,最后传递了一些信息出来:“H集团并未完全破产,按目前的清算情况,还是有一定资产的,但是房款和集资款被各处挪用,各方面债权债务关系太复杂,到最后资不抵债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消息让我们喜忧参半,喜的是H集团还有钱,忧的是真的清算完成后,先保证把钱还给各个大债主了,我们这样的小民,拎不上筷子的钱,真的能善终吗?

不久后,专班组发出了通告,要求所有受害者全部去他们的办公点完成“确权”——就是报上自己的基本信息和被骗金额,要做一个全面统计。

我想鼓动大家去,小武阻止了我:“这个确权,确的是什么权?现在政府已经把这事当非法集资来定性了,我们如果去确权,是不是就相当于变相认定我们自己也是非法集资了?这样对我们不利。我们是债权人,是有法律保护的。”

听罢,大家也都犹豫了,张萍停了半天,迟疑地说:“可是,如果不去确权,到时候如果真的有赔付,没有确权的大概会收不到吧?”

最后,我们决定分别行动,按自己的意愿各自决定是否去确权。我们大部分人都去了,小武没有去。回来后,大家也没闲着,开始各显神通,寻找帮助——张萍找到她做记者的朋友,询问是否可以在舆论上给予支持,朋友苦笑说,事情甫一发生,他们就接到了通知:“各媒体不作报道,如有重要信息,可以以内参形式报有关领导参阅。”

我辗转托人找到市中级法院的人,对方回复我:“这件事情已经定性为刑事案件了,已经超出了我们法院所能执行的范围。”小武牵头喊大家一起去上访申诉,他列出了计划表,各级法院、市人大常委办公厅、省市政府,还对我们所有人进行了一个排班:“按这个计划表,我们一周跑一个地方,就不信这么大一个省会城市,朗朗乾坤,会没有人管我们?”

我开始理解那个不再参加我们活动的大哥的话了——这段时间,维权已经占据了我太多精力,之前大家碰头商量、约见律师尚可以安排在周末,但后来开庭、申诉、上访,全都需要在工作日,请假稍稍频繁一点,公司领导的脸色就不太好看。按小武的计划,若将上访变为常态,对于我这样的上班族来说实在是不太现实。

我在心里暗自盘算:“这笔钱很大概率已经是沉没成本了,而工作才是当务之急,要保证好,绝对不能再顾此失彼了。”

拒绝了几次参加活动后,小武便少在群里发话号召了。我以为他也放弃了,谁知有一天兰姐偷偷跟我说,小武重新建了个更小的群,把几个常参加上访的人拉了进去,说:“以后有什么消息就在这个群里面互通有无吧,不和我们一起参加上访的,想坐在家里等别人劳动成果的,就不欢迎了。”

6

在最初的喧闹过后,商铺业主的大群中,除了定期发布一些和专班组的会谈录音,也没有太多动态可更新了。

一日,群里有人叫唤:“动静小了引不起重视,要搞就搞次大的!”一时群情激动,报名者众多。

我边上班边在群内看到直播:此时已是深冬,灰蒙蒙的天色下,一群人带着小板凳,浩浩荡荡地集合,又安安静静地坐在市政府的门口,里面确实大部分是老年人,白发被风吹散,在镜头中显得格外刺眼。和政府大门隔了一条马路的,是静静的长江在无声流动。

很快,静坐的人群被“请上”了几辆大巴车,群内的直播断了。等再听到消息时,我们才拼凑还原出当时的情景:大巴直接将一行人拉到了20公里外一片荒芜的郊区,放眼望去全是延绵不见边的土黄色泥巴路。大巴将人放下,便飞快地开走了,大家搀扶着走了好久,才走回到通了车的公路。

渐渐地,群里没有言辞激烈的话了,偶有人情绪激动,就有人出声阻止:“小心一点,话可不要乱说。”

再后来,之前活跃的几个维权代表也不出声了,后来某天我们聊起时,仔细一看,他们竟然全都退群了。

群内顿时一阵唏嘘:“估计是提前拿到了赔偿,上岸了。”“之前他们冲得那么勇猛,每次和专班组对话都是他们,我们还都很感激呢,觉得是为大家说话,看来,闹来闹去,还是为自己。”“合着是宋江呢,招安了啊。”“很正常啊,无利不早起,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无偿为你奔波?”

很快又有新的维权代表们补上了,新代表们和专班沟通两次后,很快就在群里发了话:“我们代表很辛苦,每次去和专班组‘斗智斗勇’也不是容易事,希望群里每人每月交50元作为群维权经费,没别的,就是顶个路费、喝水钱、饭钱吧。”

群里安静了一下,有人出来算了一笔账:群里500个人,一个人一个月50,一个月就有2万5,算账的人发了话:“代表们路费水费伙食费有这么贵的吗?”

话音落下就有人反驳:“哎哟,总得给点辛苦费的嘛。你们真的是小家子气,几十万都丢在水里了,一个月50反而来斤斤计较。代表们又不是圣人,没理由做义工的吧。”

一顿吵闹过后,群里少了不少人,不知是自己退群还是被踢了出去。

我交了2个月的维权经费。可是,60天过去,感觉代表们除了定期和专班见个面,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之外,并没有实际的推进作用。和张萍商量后,我们决定,下个月起不交费了。而停止缴费后不到一周,我们便被群主踢出了群。

失去了各个群的消息来源,我仿佛置身荒野,有一种茫然感。但也没有太多办法,还是把精力放到工作中吧。

2016年1月,我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了H集团财务的电话,请我去公安局刑侦大队配合调查。我吓了一跳,不知自己什么时候还惹上了刑事案件。询问之下,对方才和我细说缘由:专班组在审查集团流水时,发现了在去年10月时有100多万的款项流出(即当时付给我们4人的款项),要求集团财务和被收款人去到公安机会说明情况。

我有点无奈,说自己在外地。财务想了想,把刑侦大队长的电话给到了我,让我自己和对方联系。晚上,我给大队长说明了一下情况,对方没有多说什么,只客气地说了句如果方便,还请尽量来公安局再当面说明一下。

3天后,还没回去的我意外接到了程哥的电话。程哥是去年10月底另一位收到全额退款的铺主,当年他退群后,我们就一直没有联系过了。

他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气急败坏,问我有没有接到刑侦大队的通知,我给他说了我这边的情况,他直愣愣地发问:“然后呢?没有然后了?”

“没后文了啊。”

程哥的声音异常沮丧:“我也接到了通知,但我没搭理对方。结果今天一看,我收款的那张存折被冻结了。那几十万虽然还在我账户,但是一分都动不了了,再一问,说现在这个归为问题账户,H城的事情什么时候完结,钱什么时候才能解冻。”

我不知怎么接话,只能挑些安抚的话:“也好,这钱人家也没收回去,只是冻结了,说明专班组还是一直在处理H集团的事情的。放心吧,等到事情结束的那一天,你的钱就能用了。”

程哥不接话,只在电话那头长一声短一声地叹气,叹了好多声之后,他哑着声音跟我说了再见,就挂断了电话。

几天后,我看到通知,L老板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公安机关批捕,同时撤销的还有他省政协委员的资格。

自此后,我再也不想再关注H城的事情了。丈夫也安慰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到现在,这大半年以来,我们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安心等待吧。虽然心疼那笔钱,但也没必要扰乱正常的生活。”

2年后,2018年春节前,我妈妈突然接到了专班组的电话(我只是私下把自己的退铺钱转给了妈妈,但所有确权表上还是登记的还是妈妈名下的商铺号及联系方式),通知她可以去申请领钱了。这个好消息让本已放弃希望的我们惊喜不已,甚至有些不敢置信。

这次专班组的行动非常迅速,从通知到领款,雷厉风行。扣除预付利息后的购铺本金,在春节前后分两批先后发放到了登记的银行卡里。

失而复得的感觉让全家都喜气洋洋。我给张萍和兰姐分别打了电话,电话刚一接通,那边也是欢天喜地的声音:“正要跟你联系呢,你的钱收到了吗?我的也收到了!”

我在网上查到了相关报道:“XX市主动探索审前处置,即在法院开庭审理前通过市场化方式处置H集团资产,最终引进上海Y集团接盘,以37.63亿元、溢价125%出售H集团一个烂尾楼盘资产,回笼兑付资金……”

尾声

2019年5月,张萍给我打电话,语气很是急切:“快快快,上网,看新闻!”

在2018年春节收到最后一笔由开发商返还的款项后,我和张萍以及其他人已很久没有联系了。我上网查了一下相关消息,曾经轰动一时的本市H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终于二审宣判了。市中级法院发布的刑事裁定书认定:H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43.38亿元。26名被告人中,L老板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他25名被告也均被判以2至3年的刑期,全部是缓刑。

时隔经年,张萍语气中仍带着不能消释的恨意:“他们犯下这么大的案子,坑了我们这么多人的血汗钱,到最后所有人竟然都只是判个缓刑?太不公平了!我真恨不得把他们千刀万剐!”

法院给出减轻判决的两大原因是有自首环节以及能够偿还投资人的全部本金——新闻上说,这起案子是同类案件中多年来为数不多的能100%偿还本金的,对于我们这一班小百姓来说,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不幸中的万幸”,只能归结于时机——H城项目之所以能够高价找到“接盘侠”,还是得益于2016年到2017年年中的楼市大涨。半年后,已改名为“Y城”的项目正式开始发售,除了原来商铺业主和“XX基石”的受害者得到安置外,几百户曾经购买H城住宅的用户也终于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一个朋友晒出崭新的房产证:“7年了,终于拿到证了。”

我突然想起小武,向张萍问起他,张萍思索了一会,语焉不详地说:“好像小武当时一直拒绝签确权书,所以这批的赔偿名单里没有他。至于他再怎么继续维权,我就没有打听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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