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倒立乐队艰难维权记

2022-03-21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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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倒立开始有商务了咩?”


今年年初,有乐迷在完美倒立乐队乐迷群中上传一段视频,视频显示,在NOME店内商业广告宣传视频中使用到了完美乐队歌曲的视频,这引起完美倒立乐队经纪人五七的注意。在与公司和律师沟通后,五七才确认,NOME的确是侵权了。


公开资料显示,NOME是一个以家居用品为主的品牌,成立于2017年,2018年完成2.25亿人民币A轮融资,2019年完成6亿人民B轮币融资,法律诉讼高达152起。


都说取证难,但取证到底难在哪儿?事情发生之后,五七和同事在北京、深圳的二十余家NOME分店进行了取证。多番联系对方仍无回应后,公司表示将保留适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


本月15日,音乐财经前往NOME银座MALL东直门店,发现店内小电视已经没有完美倒立的音乐。如果不是前期有取证,已很难证明侵权。


“其实得到回应,或者是得到赔偿已经是不再是这件事情的意义了。”五七感叹道,“我们期望更多人看到保护版权的重要性,不要这样随意漠视音乐人的作品成果。”


以下是经纪人五七的自述:


取证


大概是在今年年初,我们在深圳跨年演出结束以后,有乐迷在群里发在商场看到的公播视频里使用了完美倒立的歌曲《Dazzling Love》当背景音乐,乐迷还很替乐队开心,以为乐队接到商广了。


但实际上,我们看到视频以后和公司核对,根本没有这一码事。随后,我们立即和律师沟通,在律师确认下,NOME的确是侵权了。


在律师的建议下,我们首先去北京的线下门店进行排摸,发现的确北京多家门店也有使用完美倒立歌曲当商业广告背景音乐。


我和同事花了三天时间,将NOME北京线下门店都跑了一遍,取证成功9家门店。为了保证维权力度,我们本来打算就2022年1月13日深圳演出的机会,顺便对深圳当地的线下门店也进行取证,但是由于深圳疫情演出取消了,我们就付费找了代拍人士,协助我们远程花了3天时间,完成深圳13家取证。在这个宣传广告中,使用了完美倒立的歌曲,时长30秒,营业期间全天候循环不断播放。


为了取证,我们到北京和深圳等地线下门店,每一家只要有公共播放媒介的,我们都去看是否有使用我们的背景音乐,为了保证取证的有效性,我们按照律师的指导进行了拍摄。


维权取证的操作过程为了保证严谨且有效,我会先在地图上搜索NOME门店,在评价图片里看,是否有电视屏,有就去,没有就跳过不去。进入门店后,一般可以在女装或男装区找到电视屏。完整拍摄电视广告视频,大概30秒。


但为了能够通过发票确认公司主体,我们还需要在店内进行购物,才能获得发票。结账时全程拍摄,一直到出门店,最后拍摄小票进入画面,体现门店地址、时间。结束拍摄,保留证据和小票。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我们心里是很不平衡的,明明自己公司是被侵权的一方,但是当我们去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主张自己的诉求的时候,却是万般小心,生怕被发现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债主催着借款方还钱一样卑微。


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比如,因为疫情每天都在新增、变化,但是我们却一天要去到很多个区取证,我很担心自己的健康码哪天就有弹窗了或者被密接需要隔离。还有就是到店需要心理素质很好,万一店员看出异样,我们解释起来其实是很麻烦的。但最难的是,就怕这一切努力最后得不到该有的回报,担心我们的维权并不能真正成功徒劳一场,就像现在的局面,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我们十分气愤,也很心寒,做了这一系列的努力,最后得不到侵权方NOME品牌公司任何的回应。


协商


首先,我们针对这次侵权行为,尝试想和对方私下和解,但是多次联系无果。我们对对方公司进行了背调,于对方公司而言,他们的法律纠纷很多,起诉大概率他们也是多了一桩法律纠纷而已,不痛不痒。


其次于我们而言,我们咨询过律师方面,诉讼方式进行维权存在包括时间精力投入等各项成本,这件事,我是经纪人,会由我全权负责,我如果把耗费在这上面的时间,拿来接一场商业演出就把这个版权费轻轻松松挣回来了。如果走诉讼还存在一个必经的周期。前期我们北京和深圳等地维权的人工等成本已经接近1万了,如果走诉讼流程,即便最后胜诉,按照完美倒立现在的商业版权报价,这首歌我们拿回的版权费,可能还不足以抵消我们因为诉讼所有付出的成本。这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合算的结果。


从年后回来,我们发律师函过去,一直都在等待对方主动联系到我们,但是迟迟无果。律师函一共发出去了两遍,分别是在2022年2月12日/14日显示签收的。在2月23日,我们主动联系了对方公司:拨打企查查注册登记电话,关机无人接听;拨打官网电话,客服接通了,说会将我们的情况同步给行政,并保证会在当天主动联系我们,但无果,没有任何人联系我。


当日,我还在微博端,主动私信对方公司,截至今日,仍无回复。总体来说,就是对方根本没有任何反应,无视我们的维权行为。


新著作法之后,版权维护为何还是难?


业内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多因维权成本高而放弃,但去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做出的重要改动之一就是,大幅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将赔偿上限提升了10倍。那么,这一条例是否适用于完美倒立的情况呢?


以下是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袁吉律师对此问题的解答:

关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于2020年11月11日修正,2021年6月1日实施的《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该条规定具体为:“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区别于损害性赔偿的一个概念,属于在对被侵权人实际损害范围之外,出于惩罚目的而施加的额外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是对传统“损害填平”原则的突破,目的是打击、遏制侵权行为,也恰恰因其可能给被侵权人带来“额外收益”,对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021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就对包括著作权法在内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简单来说,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前提是侵权人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恶意且情节严重,原告在诉讼中应主动申请适用惩罚性赔偿进行追责。


对于完美倒立这种情况,如果能够证明确实存在对作品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是否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则应当从侵权恶意、损害结果角度进行判断。如果涉嫌侵权人在收到权利人律师函后继续实施涉嫌的侵权行为一般能够认定为具有侵权恶意。至于损害结果,需要从作品知名度、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造成的损害结果等方面综合判断。


△粉丝在商场拍摄的视频


最近侵权事件频发。


本月13日,崔开潮经纪人“1991与她”发微博,称秦霄贤多次翻唱崔开潮的《声声慢》,但经纪人和版权代理方从未收到过翻唱的授权申请,并附上了秦霄贤近日在节目《你好星期六》演唱《声声慢》的片段。所幸双方后来意见达成一致,正在通过邮件补节目《你好星期六》对歌曲的授权流程。


但也有没那么幸运的。制作人纪粹希发现自己编曲的歌出现在某个大型平台的联合庆典,但最后署名却是别人。“署名这种东西对我们这些做幕后的真的很重要”。纪粹希还提到此前也发生过几次类似的事情,因为年关事情多时间紧张,事情就被放下了。但纪粹希也强调,“结合我的经验来讲,该维权还是要维权,不然有一天你的辛苦成果会变成别人的谈资。”


维权重要,但通过法律维权仍然面临时间和金钱成本高的问题,现在最快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变成了网络维权,只有获得足够多的网络关注度才能获得来自侵权方足够多的重视与尊重,这样的现实也多少令人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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