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超级传播者 1 传 37 后出院,警方已立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04-02 星期六

据繁昌发布微信号消息,4 月 2 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发布案情通报。

2022 年 3 月 23 日上午,胡某树一家三口自省外返繁,3 月 24 日,胡某树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胡某树的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对胡某树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2022 年 4 月 2 日,胡某树康复出院,公安机关已立即依法对胡某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早前通报:

据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消息,3 月 30 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 年 3 月 23 日上午,胡某树(男,59 岁,安徽繁昌人)从省外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市返繁。3 月 24 日,胡某树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胡某树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且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造成新型冠状病毒社会面传播严重危险,其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树立案侦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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