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聪被拐案”终审宣判,申军良夫妇获赔39.5万元

2021-12-29 星期三

记者 | 牛其昌

编辑 | 翟瑞民

“申聪被拐案”终审判决结果已出。2021年12月29日,申聪父亲申军良对界面新闻表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此前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

在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判决五名被告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39.5万元,并要求在判决书生效之日一个月内赔偿完毕。

申军良12月29日刚收到广东省高院送来的“申聪被拐案”终审判决书,“很感谢广东省高院关注到了我们这些寻亲家庭的辛劳和不易,支持了我的一部分诉求。但说实话,这39.5万元赔偿远远不能与我15年艰辛寻找背后的精神和物质付出成正比。”

申军良此前对界面新闻表示,妻子因为孩子被抢走受到刺激而导致精神分裂,严重时生活都不能自理,前后治疗费共有8万元。此外,本案诉讼过程中,他委托的律师前后往返广州十多次,律师费用包括差旅费也支付了12万元。为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二审意见书”中,申军良曾请求法院支持被告人承担包括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赔偿金共计481万余元。

12月29日,申军良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来的“申聪被拐案”的终审判决书。

不过,最后二审判决并未全部支持他的刑事附带民事诉求。申军良提供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9]粤终审698号显示,孩子被拐,父母多方寻找乃人之常情,申军良夫妇因申某被拐,为找寻孩子花费了大量的交通费、住宿费、资料打印费、通讯费等,这些费用为找寻被拐儿童申某产生的合理费用,应认定申军良夫妇因被告人拐卖儿童的行为实际遭受了物质损失,五人应当赔偿申军良夫妇找寻孩子花费的合理费用。

此外,针对误工费用,判决书显示,申军良夫妇因申某被拐而误工客观存在,误工的准确时间缺乏证据证实,法院对误工费酌情予以支持。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的一天,申军良在广州增城一家公司务工,正在做饭的妻子突然被闯入家中的人贩子捆绑住,眼睁睁地看着不满周岁的儿子申聪被抢走。孩子被抢走后,申军良便辞掉工作踏上寻子之路。15年他一直没有放弃。

转机出现在2016年3月,当时抢走申聪的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另两名涉案人员杨朝平和刘正洪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五名被告人除张维平外都提出了上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5年1月4日10时许,被告人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联手将申军良1岁的儿子申聪抢走。陈寿碧在楼下把风、接应,周容平负责接应、把风,杨朝平、刘正洪携带透明胶、辣椒水等工具闯进出租屋,将申军良妻子捆绑,强行抱走申聪,交给周容平、陈寿碧夫妇藏匿。再由周容平将孩子交给张维平贩卖。张维平将申聪卖至紫金县,非法获利13000元,其中1万元分给周容平等人。

2020年3月,广州增城警方宣布寻找回申聪,随后申军良夫妇与失散15年的儿子团聚。

申军良向界面新闻介绍,目前申聪在山东潍坊一所职高上学,所学的是他喜欢的动物医学专业,跟家人相处也不再像刚回家时那样陌生,但家里的经济条件一直不好。他表示,自己目前还有大约60万元的外债需要偿还, “(我)现在年龄大了,加上前面15年工作空白,很难找到工作,只能靠做代驾,供三个孩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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