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选举:议员参选人DQ案上诉被驳回,“悼念六四即不拥护《基本法》”

澳门行政长官贺一诚列席立法会会议回答议员提问(新华社图片13/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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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确认DQ决定,意味着本届澳门立法会选举将不会有任何民主党派人士参选。

澳门终审法院就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撤销民主派参选名单资格(DQ)事件作出裁决,驳回关于其中三张名单的上诉。欧洲联盟与中国外交机关为此互发批评声明。

澳门终审法院星期六(7月31日)裁定,参选人组织和参与悼念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或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活动,属诽谤中国政府,破坏宪政秩序,因此可被视为不拥护澳门《基本法》与不效忠澳门特区,不具备参选资格。澳门立法会选管会此前以上诉候选人曾组织或参与该等活动为理由,不接纳他们参选。

终审判决意味着9月12日举行的选举不会有任何民主派人士参选,三组候选人均对判决感到失望,今年不再参选的民主派元老区锦新向BBC中文记者形容选管会裁决本身已经“荒谬”,慨叹法院完全按照选管会解释作出裁决。

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批评裁决破坏澳门政治多元;中国外交部驻澳门公署称,反对欧盟对澳门选举“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终审法院判决

立法会选管会于7月13日正式公示有五张名单不被接纳参选,包括“民主昌澳门”、“学社前进”、“新澳门进步协会”、“澳门全胜”和“博彩新澳门”。其中,“民主昌澳门”、“学社前进”与“新澳门进步协会”三张名单决定向终审法院上诉,其成员多为老牌政团新澳门学社的现任或前任成员,包括不再排在名单首位参选,被视为要退下火线的资深议员吴国昌,和在2017年首度当选的议员苏嘉豪。

澳门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担任此案裁判书制作人(主审法官),院长岑浩辉与法官司徒民正则担任助审法官。葡人律师何睿智(Jorge Menezes)同时代表三张名单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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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三名法官在分歧中驳回三组候选人上诉。

终审法院在星期六傍晚颁下长达217页的判决书,裁定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撤销三张名单参选人资格的决定。判决书指出,“选举管理委员会履行了应该履行的举证责任”,审查参选人资格;选管会要求司法警察局国家安全部门提供资料,司警局无须《立法会选举法》赋权执行相关情报搜集任务;“在行政当局作出的限定性活动中,不存在所谓的对平等原则(以及适度原则、善意原则、公正原则、保护信任原则等)的违反”。

判决书摘要称:“众所周知,‘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长期在澳门举办‘六四’集会,在集会前也会在澳门不同区域举办长达一个月的图片展,在‘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呼吁‘参加六四烛光集会’的图片展板上载有‘茉莉花开北京怕’、‘屠城’、‘结束一党专政’及《零八宪章》等内容。历次图片展及‘六四’集会的主题皆一脉相承,显示长期以来‘平反六四’、‘结束一党专政’、‘追究屠城责任’为‘六四’系列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

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是吴国昌与议会多年搭档区锦新主持的组织,区锦新此前已决定在本届立法会会期结束之后退下火线,并未报名参选。

判决书称:“上述内容明显带有挑衅性质和诽谤成分,与中央已经对‘六四’事件作出的决议及定性明显相对立,损害了中央政府的信誉及威信,也挑战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的实际领导地位,该地位通过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层面得到了明确的确立,因为新增加了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内容。”

“参选人追悼支持刘晓波、展示《零八宪章》的行为显然反映他们认同和支持刘晓波等人提出的‘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理念和主张,不赞同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宪政体制和国家根本制度。”

“参选人组织和参与‘六四’系列活动,发表支持‘六四’活动的言论、举办和参与追悼刘晓波和展示支持《零八宪章》以及支持颜色革命的行为在本质上构成对‘一国两制’的冲击和破坏,实属‘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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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原本与香港一样,是中国领土上唯一能公开悼念北京”六四“事件之地,但2020年与2021年的烛光晚会均被禁止。

苏嘉豪在领取判决书后,感谢支持者关心与法律团队的专业协助,并对无法透过司法途径捍卫参选权致歉。

苏嘉豪说:“就法院的裁决结果,在保持最基本的尊重下,我们绝对不认同。我们坚持苏嘉豪与陈乐琪(名单第二参选人)一直依法拥护澳门《基本法》和效忠澳门特区,应当继续具有被选资格。”

“公道自在民心,历史也会见证这个结果是错误的。”

“新澳门进步协会”名单第一候选人陈伟智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来形容判决。他说判决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亦是意料之内”,但他仍然相信澳门拥有司法独立。

“民主昌澳门”名单第一候选人郑明轩说:“在新时代,过去认为在‘一国两制’内应该容许之事,完全没有问题的事情,包括就澳门事务发表意见,民间公投⋯⋯风向很明显的改变了,理解不同了、演绎也不同了。”

区锦新对BBC中文记者评论说,他无法接受选管会与法院“完全荒谬的逻辑”。

区锦新说:“在稍早前‘六四’烛光集会(被禁止举行)的上诉中,其实把大量非‘六四’集会的资讯也放了进去,然后便认为‘六四’烛光集会存在诋毁、对中国《宪法》甚至国内的体制构成攻击的说法……那是移花接木。”

他对该次裁决被引用到这次参选资格上诉来,并作出终审判决,感到失望,“在一定程度上也在宣告着‘一国两制’已经变质,甚至濒临死亡”。

澳门终院三位法官并非一致通过这次裁决。司徒民正法官在判决书中加入了“表决声明”说:“尽管前面的合议庭裁判对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精辟分析和解答,但本人认为还是有必要作出以下几点说明。”

司徒民正法官首先对立法会选管会有否权限主动要求警方搜集与参选人生活有关的资料提出疑问;参选人事前没有机会就选管会所搜集到的资料表明立场,“是对‘利害关系人预先听证原则’的不当违背”;案件涉及上诉人参与选举的基本权利,“对它进行‘限缩’是不合理的”。

对于终审法院判决会否成为警方国安部门进一步采取刑事抓捕的理由,区锦新说“无话可说,要来便来”。

“按照终审法院这个逻辑,基本上警方起诉你,检察院便会起诉你,接着法院也一定会判你罪名成立。这个趋势一定会是这样的了。”

欧盟关切:判决对澳门有害

欧盟对外行动署在判决颁布后不久即发表声明,形容DQ事件是有违澳门《基本法》所保障权利的“有害步骤”,“这破坏政治多元性,并压缩民主辩论”。

声明说:“欧盟呼吁澳门特别行政区捍卫受保护的权利与自由,并开放予所有政治光谱的参选人参加9月份的立法会选举。”

欧洲议会葡萄牙社会党籍议员伊莎贝尔·桑托斯(Isabel Santos)也透过Twitter批评,“澳门法院屈服于北京的压力”,“明显违反权力分立原则,违反《中葡联合声明》所定内容。澳门的民主派不会孤单”。

中国外交部驻澳公署旋即回应称:“针对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公然干涉澳门事务和中国内政,严重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没有人比中国政府更有诚意和决心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没有人比中国政府更关心澳门的繁荣稳定和居民福祉。澳门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插手干预。任何企图干预特区事务的行径都注定失败!”

澳门特区政府也对欧盟批评表示“坚决反对”,并称立法会选管会“行使《立法会选举法》所赋予的权力,依法对参选人的被选资格进行审查”。与此同时,特区政府“尊重及支持”终审法院判决

港澳办称:“坚持‘爱国者治澳’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保证。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的人都必须是爱国爱澳者,绝不容许任何一个反中乱澳分子通过任何途径和方式混进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变成管治者。这是一条铁的底线,应当在立法会选举资格审查中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