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子疫情期居家办公遇害,一年后终认定工伤,将获赔近百万|工伤保险|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保险条例|徐旭东

2021-08-18 星期三


作者|王皓

柴媛遇害整整一年零两个月后,60岁的柴树洲总算等到了女儿被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为了这个结果,他身心俱疲。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13日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大庆市自然资源局6月份执行弹性工作制,6月18日上午柴媛居家办公期间,被逃窜至龙凤小镇小区的犯罪嫌疑人靳某杀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款3项之规定,本机关认定柴媛为工伤。


2021年8月13日,大庆市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去年6月遇害时,柴媛只有34岁。研究生毕业后,以人才引进的形式进入大庆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工作。直至遇害前,柴媛已在这一岗位工作8年。

虽然已在大庆市工作生活了8年,但柴媛始终没在当地买房,也因为没有结婚,所以一直居住在政府部门提供的公租房里。被害时,柴媛正在公租房内办公。电脑文件及手机聊天记录也能确定,直至遇害前,柴媛都在处理工作上的事情。

但柴媛遇害后,大庆市人社局和黑龙江省人社厅并未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理由是,柴媛被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这一决定让柴树洲无法接受,不解和愤怒之下,柴树洲将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人社局和黑龙江省人社厅一同告上法庭,请求重新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今年7月7日,审理该案的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判决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个月后,柴树洲收到了大庆市人社局做出的女儿柴媛被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

据柴媛家人的代理律师、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部主任徐旭东律师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柴媛家人将获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共计近90万元。另外,供养亲属抚恤金如能够批复,也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长期给付死亡职工家属,给付标准会根据经济发展不断更新调整。


柴媛的工作证件

在柴树洲眼里,女儿柴媛从小就懂事,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工作上,也都是一家人最大的骄傲。如今女儿已不在,成了他一生都无法抹平的伤痛。

女科员疫情期间居家办公遇害

2020年6月18日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按照单位规定,柴媛当天在家办公。

因恰逢“购物节”,在早晨工作前,柴媛除了照常和母亲视频外,还拍摄了两段她刚收到的一款白色连衣裙的短视频,分享给了大学闺蜜。视频中,连衣裙连同衣架挂在塑钢窗把手上。

但一条悬在窗外的绳子,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柴媛住在一栋28层住宅的27楼,柴媛家人事后猜测,凶手可能顺着绳子从楼顶爬到了家中。

柴媛电脑上的文件以及手机上的聊天记录都显示,8时02分,柴媛给同事发去了一份拟定邀请的专家名单;10时27分,柴媛给另一名同事发去了人口普查的重点工作示意图;11时,柴媛给主管领导发去了一份周工作总结。在这之后,柴媛便没有再接听和回复任何人的信息和电话。

柴媛失联后,同事们都很担心她。因为柴媛所居住的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小镇小区,前几天刚刚发生过一起命案,且嫌疑人当时仍在逃。嫌疑人是一名31岁男性,与柴媛居住在同一小区,在小区内经营一家早餐店。柴媛遇害前两天,这名男子涉嫌杀死一男一女以及伤害一名男童后逃匿。


柴媛生前的办公地点

柴媛曾向家人表示过她很害怕,也和邻居们互相宽慰,凶手应该很快会被抓获。然而6月18日11时24分,凶手潜逃后又返回龙凤小镇小区,进入柴媛家中将其控制,采取勒颈方式至其窒息死亡。当天23时,嫌疑人在躲避公安机关抓捕时坠楼死亡。

没人知道凶手为何要杀害孤身一人在家的柴媛。而柴媛直至遇害前,也没能穿上她那条刚刚收到的白色连衣裙。

遇害一年余终认定为工伤

在丧女之痛中,柴树洲一家为柴媛料理完丧事后,于同年7月13日,与大庆市自然资源局一同,向大庆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9月2日,大庆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让柴树洲甚感不解。

大庆市人社局认为,“柴媛被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因果关系”,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随即,柴树洲向黑龙江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但省人社厅维持了大庆市人社局的决定。

不满之下,柴树洲将大庆市自然资源局,连同大庆市人社局以及黑龙江省人社厅一起告上法庭,请求重新做出工伤认定决定。柴树洲认为,女儿遇害前虽在家中,但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工作,并且是在工作中遇害,人社部门理应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对柴媛受到伤害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并无争议,故认定柴媛的死亡情形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本案的根本问题。

本案中,从2020年2月至柴媛被害,大庆市自然资源局正施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居家办公,故柴媛居家办公期间应当认定为因履行工作职责处于特定工作环境。若柴媛由于处于居家办公的工作环境而受到了案涉暴力伤害,死亡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柴媛遇害当天上午写完的工作总结仍存在电脑桌面上

被告大庆市人社局仅考虑柴媛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其工作内容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忽略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处工作环境与暴力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认定暴力伤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不具有因果关系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今年7月7日,受理该案的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大庆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和黑龙江省人社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判令大庆市人社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拿到法院13页判决书的柴树洲松了口气,女儿的遇害总算有了一个交代。8月13日,大庆市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款3项之规定,认定柴媛为工伤。

家属或可获赔近百万元

8月17日,柴树洲看到女儿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时,距离柴媛遇害已整整过一年零两个月。过去的这段日子,柴树洲除了要慢慢接受女儿遇害的事实以外,还要为女儿的工伤认定四处奔波。

女儿出事后,柴树洲经常失眠,有时偷偷靠喝醉酒入睡。柴媛的母亲也因女儿的遇害以泪洗面,前一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肝血管瘤,瘤的大小已与鸭蛋形状一般,目前已做完手术,正在恢复当中。

据柴媛家人的代理律师、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部主任徐旭东律师介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柴媛家属将会获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47180元,丧葬费(六个月上年度大庆市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三万余元)。此外,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一待遇需按条件申报,如批复将按月支付给柴媛父母,抚恤金标准也会根据经济发展更新调整。


柴媛遇害前,曾居住过的公租房,如今仍空着

另外,徐旭东认为,于工伤保险法律制度进步而言,本案的案例价值在于。现代社会就像一部越来越精密、宏大的机器,各种不确定的工作环境风险越来越多。这些风险突发性强、不可预测、难以避免,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往往无法承受,需要借鉴域外法经验,将其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总算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柴树洲,却像泄了气的皮球,疲惫和苍老在他脸上越发明显。他时常会想起女儿上学、工作时的点滴。

柴树洲共有3个孩子,柴媛排行老二,上有一姐姐,下有一弟弟,都已结婚生子。柴媛成长于盛产大米的五常市,童年时家庭并不富裕,姐姐主动放弃上学机会,把机会让给了柴媛。

柴媛也不负众望,在东北林业大学顺利读完本硕。毕业后,找到一份令人羡慕的稳定工作。工作前两年,柴媛独自还清了读书时的贷款和欠款。工作后生活依旧节俭,从不大手大脚,工资大多攒下或补贴家用。

对女儿的遇害,柴媛母亲深感自责。女儿还在世时,每逢农闲,她都会去大庆陪女儿,帮她洗衣做饭,惦记她一个人的生活。她觉得,如果去年女儿遇害时她能陪在身边,或许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了。


柴媛遇害前居住过的龙凤小镇小区高层住宅的27层,杀害她的凶手也从这栋楼坠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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