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代偿”可能和你理解的不一样,上了全国热搜的政策2015年浙江就已推出

2022-02-17 星期四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朱丽珍

今天(2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在答记者问中介绍,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浙江大学生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可由政府代偿。(相关链接请点击

一时间,这条新闻冲上了微博热搜第二。

“不愧是浙江杭州。”

“有勇气去实干啦。”

“这个吸引力拉满了。”

“浙江大格局。”

一时间,不少网友对浙江投来了羡慕的眼光。不过,很多人也有疑问,什么是“代偿”?是不是不用还了?会不会有人钻政策的空子?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其实这并不是一条新政策,早在2015年,浙江就已经发布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相关意见。

而所谓的“代偿”,可能与普通人认为的“政府免费偿还”,存在一定的理解偏差。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浙江省人社厅暂未对此作出官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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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了全国热搜的政策,其实公布于2015年

在网上,可以查询一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的文件。这份文件公布于2015年7月21日,为浙政发〔2015〕21号文件。

文件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精神,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了一些意见。

其中,在第二部分积极推进大众创业第五点中提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简化贷款发放手续,健全呆坏账核销办法。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免除个人担保。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探索创新贷款发放机制,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方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经人民银行、财政和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同等享受相关政策。

所以说,这些年其实浙江一直在出台各种激励政策来降低大学生创业风险,具体资金落实、贷款条件也由银行等多部门负责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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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代偿”,可能和你理解的不一样

在今天的这条热搜中,很多人也关心“代偿”二字。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这固然引起了一些网友的担心,会不会导致骗贷情况出现?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查询到了一份《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为杭银发〔2016〕6号文件,于2016年1月15日印发。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浙江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这份文件。

文件对贷款条件和用途、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贷款担保、贷款管理都做了详细规定,而很多条款也对“代偿”做了补充说明。

比如文件对“重点人群”作了解释,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

这些创业担保基金为“重点人群”初次创业申请的一类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下同)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全额代偿(含贷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下同);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但“代偿”不是意味着不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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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第十七条规定,发生风险的一类贷款经创业担保基金代偿后,经办银行仍应积极追偿贷款;经追偿后回收的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代偿比例分别受偿;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追偿的,可按规定程序从担保基金中核销。

如果出现逾期贷款,也要承担相应的征信风险。

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出现逾期的贷款,人力社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经办银行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并及时将借款人的不良信用在相关信息数据库中予以记录,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依据。经办银行要及时将借款人的信贷业务信息报送至征信系统,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贷款贴息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依据。

专家解读:给白手起家创业的年轻人吃了颗“定心丸”

在社交平台刷屏的这条消息,也引起了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叶谦教授的关注。

“代偿是政府取代贷款人,成为银行贷款的债务人。类似融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偿还义务时,由第三方代位,只不过这里‘担保人’是政府。有一种政府代偿,很多人都熟悉,就是国家助学金贷款,就是国家帮贷款人还清助学金贷款。”

叶谦教授解释,简单来说,政府代偿就是政府帮你先偿还贷款,但并不是无偿,只是暂行垫付或者采用购买的方式,获取银行债权,之后还是会向贷款人收取借款,“也就是说,代偿人还是有‘求偿权’的。代偿记录会一直保留在征信中,如果失信,会形成征信污点。”

叶谦教授认为,此政策最大的价值是通过政府兜底,很大程度地给白手起家创业的年轻人吃了颗“定心丸”,不仅能贷款,政府还帮你兜底,放心大胆去干。

不管怎么说,浙江对支持创业就业的力度,一直都很大,共富路也是越走越宽。老政策上了新热搜,很多网友还是发出了理性声音:

@路飞科技说

看了一下网友们的留言,感觉绝大部分都是在唱衰的,认为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几率非常渺茫,补偿拿出的这部分钱很有可能会打水漂。

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这个政策肯定是有一定的门槛和审核制度的,不可能随便一个大学生申请都能简单通过。应该会对创业项目规划、发展前景、学生能力等多维度考核,通过了才可以参加的。

创业本来就是一次冒险,不止大学生,很多成年人创业也有可能经历多次的失败。细数现在的这些著名企业家,有哪一个是从创业开始就一帆风顺的?失败了不要紧,还能积累经验。如今国家给了这么好的资金扶持和平台,我觉得真的应该鼓励更多有能力的大学生参与到创业中来。

@后沙月光本尊

大学生现在毕业后,一般优先考虑: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剩下愿意独立创业的比例很低,所以浙江一直出台各种激励政策(降低大学生创业风险),也不是今年才有。具体资金落实,贷款条件还要由银行负责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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