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明知患艾滋病等严重性病,仍进行卖淫活动,法院:判1年3个月

2023-08-16 星期三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等严重性病,仍进行卖淫活动,构成传播性病罪,近日,三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起传播性病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蒙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多次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之规定,构成传播性病罪。

三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蒙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条速递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艾滋病防范措施

洁身自爱,不卖淫、嫖娼,避免婚前、婚外性行为。

2.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最有效的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措施之一。

3.严禁吸毒,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

4.不要擅自输血和使用血制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5.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脸刀等个人用品,不纹身。

6.避免直接与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触。

7.在接触HIV病毒感染者后,24小时以内服用艾滋病阻断药,即便超过24小时,也要进行预防性用药。

原文地址: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