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播发业务的那个准入负面清单,到底怎么理解?

2021-10-09 星期六


有不少朋友关心这个,也有来问我看法的,我简单理一下,仅供参考。这个时代已经变了,拿过去的思维去套现在,会经常性的打自己耳光,所以,不得不说一句我以前很烦的一句话,我说的可能都是错的。


负面清单这个说法,其实是个很进步的词,除了不让做的,应该都可以做。但是事实是不是这么回事,我觉得也要看国情。


整个通知,关键词在于新闻和新闻机构,所以,何为新闻,何为新闻机构,这个定义就很关键了。抱歉,这两个词的理解,可大可小,完全没有可能从字面上得出肯定的结论。


从目前一般性的概念来看,自媒体没有被认定为新闻机构,不够资格,包括头条微博,由于没有新闻采编资格,也不算。


通读下来,按我的理解,这个新闻机构,应该还是指能从事时政社会等领域报道方面的传统媒体,和传统媒体设立的、以自采为主的所谓融媒体机构。


从这点上来说,自媒体的朋友不用那么担心,可以等等再哭。


第三条,应该主要指的是以前强调过的,非公资本不得拿走新闻机构的经营权,有一段时间这是允许的,就是内容控制在媒体手中,经营可以引入社会资本,甚至交给其他非公资本,也有上市的例子,后来这个口子基本上已经关上了,所以这个只是重复强调。


第四条吓住了很多人,因为列出的内容范围远超新闻采编许可列出的四大类,甚至有体育,但是认真看看,重点在于实况直播这四个字。按我的理解,这个直播可能更偏重视频直播吧。


第五条,我感觉主要是针对以前国内引入境外新闻媒体版权合作做媒体,杂志较多,现在看这个政策口子也没有了。


第六条,意思倒是很清楚,就不用费心去猜了,和新闻相关的论坛峰会评选,没有公有机构主持,别干了。


看上去,基本上是最近几年对媒体管制要求的总结,或者说强调了民营和外资不能进入新闻媒体,连经营权也不行。针对自媒体,没有什么新要求倒是。


不是说我乐观啊,没那个意思,只是劝自媒体的同行们等等再哭。因为国情所在,具体执行比相对模糊的文件更值得关注,如果把自媒体定为新闻机构,那是完了,但是这种可能性很小,新闻机构是一个很特殊的行业,这个帽子想戴也不容易。


当然了,可能会有一批这号那号的被关掉,没这个文件也会不断的被关,不是早就应该习惯和有准备了了吗


是不是内容行业就完了,没得做了。我觉得倒不一定,到谷底了,没准就会有上升的机会,敢坚持能忍耐,可能还是创业最重要的素质。从国情来说,一个时间段重点关注某类行业,然后过几年会放松,也是常态。


真遇上这几条,有没有什么规避的办法呢,我觉得,不是没有,在新闻采编权和国内主流话话牢牢控制在公有资本手中的前提下,可能还会有些空间,但是不多,因为当下执行力是重点,所以如果大领导说了,下面会加码执行。


出海什么的,可能也可以考虑,是不是好办法,不清楚,都在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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